韶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调整

时间:2020-09-05 12:39:36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韶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调整2017年

  2017年韶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以下是韶关2017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详细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现将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20元后,各级财政分担标准为:中央财政35.00元,省财政42.50元,市财政21.25元,县(市、区)财政21.25元。

  〔本通知发至各县(市、区)社保分局〕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韶关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韶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二、韶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韶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四、韶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地址

  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166号

  电话:0751-8615326

  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江区办事处

  地址:韶关市风度中路37号(农行北江支行三楼)

  电话:0751-8919602

  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浈江办事处

  地址:韶关市浈江中路东城大厦A座303

  电话:0751-8319932

  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江区办事处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45号

  电话:0751-8628150

  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乐昌市乐城镇公园路17号

  电话:0751-5568777

  仁化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

  地址:仁化县仁化镇建设路100号

  电话:0751-6351223

  南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雄市新城水南路42号

  电话:0751-3838632

  始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始兴县城北门路

  电话:0751-3335969

  翁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翁源县建设二路149号

  电话:0751-2861486

  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镇东宝路5号

  电话:0751-2253331

  曲江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曲江县马坝镇马坝大道中9号

  电话:0751-6663418

  乳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乳源县乳城镇

  电话:0751-538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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