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调整2017年
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20元,调整后基础养老金从7月起发放,并补发1-6月份调整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差额,全市将有39.05万参加城乡居保的老年居民受惠。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连续5年按上级规定的时点、标准稳步提高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
同时,通过89个邮政储蓄网点、564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和984台惠农通转账电话,将养老金发放到社保卡,打造高效便民的城乡居保管理服务体系,方便参保人及时领取待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今后,我市将加快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拓宽筹集渠道,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让参保人享受更多的实惠。
转发关于2017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7〕7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并将发放情况于7月底前书面分别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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