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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后养老金余额还在吗
养老金的问题备受人们的关心。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金的余额还在吗?会不会被充公?那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这个问题,广大网友们大可放心,因为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不管你是在在职期间去世,还是退休后已经领取养老金后去世,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多少呢?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谁可以继承呢?按照规定,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在遗嘱中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养老金余额会支付给他,如果没有指定,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其实,去世后,养老金的余额不仅不会被充公,而且还能领几笔钱。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需要提醒的是,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病残津贴,各地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能领多少钱,最终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拓展知识: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扩展资料: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1、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083×1/2)
方法二:月积数法。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其中:
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
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 (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补缴欠缴的利息或本息和的计算办法见附件3。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录,为每个参保职工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发给职工本人,由职工审核签字后,依年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存。
3、统一制度之前各地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4、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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