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的浅谈

时间:2022-07-05 06:42:06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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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浅谈

  商业养老保险真的能够养老吗?

  近期,保监会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先行试点该业务。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试点计划公布以来,虽然行业内外不少人看好险企“以房养老”业务,但这项“工程”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养儿防老、家产传后等传统观念将给业务开展带来阻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将控制试点规模,只能满足少部分老年人的需求。面对庞大且不断增长的老龄人口数,单纯依靠“以房养老”很难满足大众需求。另有专家担心,诸如房产价值的评估及70年产权到期后房产归属等问题仍存不确定因素。因此,化解养老难题最需要的仍是更为普遍和全面的养老保障规划。

  中宏保险的专家强调,一般而言,个人养老保障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企业年金,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银行储蓄、养老保险、证券基金等。一个完整的养老理财组合中,商业养老险能提供稳健而全面的保障。

  由于商业养老保险回报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让险企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交费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即可按月领钱;养老资金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并可适度收益、抵御通胀,这也是稳健理财型商业保险辅助养老的优势所在;商业养老保险还可强制个人储蓄,这一特点对于平常消费倾向明显、储蓄率低、投资习惯较差的人群具有“他律”效果;养老储备是一项长期理财计划,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储备时间越久,效果越佳,“复利的魔力”可通过养老年金这类长期商业保险得到明显的体现。

  商业保险介入养老谨防资金安全

  专家视角

  ——专访原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

  保险

  学系主任江生忠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生忠目前正带领他的团队主持着保监会的一个课题——研究保险公司如何更好地介入养老服务行业,目前关于商业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已有阶段性成果,后续以房养老、与医疗行业和保险产品的对接还处于研究之中。就金融机构尤其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的金融业如何更好地投资养老产业,《支点》记者专访了江生忠教授。

  分歧在于投资价值与风险

  《支点》:目前,已有不少保险机构在全国各地探索养老社区,您认为商业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优势在哪里?

  江生忠:保险公司具有信誉是主要优势,尤其是品牌信誉的优势比一般的房地产公司更明显;此外,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强,能提供多样化的保险金融产品,如保险公司能提供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以房养老等产品,这是一般的房地产公司所不具备的。

  《支点》:商业保险公司从事不动产投资,市场上存在分歧,您认为目前最主要的分歧在哪里?

  江生忠:保险公司能不能投资以及有没有能力投资,主要还是在不动产投资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多大的价值,这是大家比较顾虑的问题。从当前情况来讲,质疑也好、分歧也罢,主要在于对房地产未来形势的担心,未来地产投资是否会回落?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其次,地产投资的金额比较大,是一个持续的投资,这对保险公司也是挑战,也就是说,如果长时间没有回收,就将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另有分歧在于保险公司投资地产的形式。从目前来看,有两种投资方式,一是权益投资,即资本金投资,如果用资本金投资的话,保险公司现在大多财务能力不足,这不可行;二是保险业务投资,也叫保险资产投资,但由于目前国内的保险业务期限都比较短,它就与养老地产投资不匹配,养老地产投资回收期太长,保险资产投资面临资金压力。

  还有一种分歧在于,从国际经验来讲,我们要区分开发性的不动产投资和购置已开发完成的不动产,后者可以视为一种财务性投资,完全根据市场的价格来决定是否进行不动产投资。英国、美国的保险公司投资地产不是直接开发而是购置,这样风险小一些,而中国保险公司直接去开发投资,这应该谨慎。

  《支点》:商业保险公司从事不动产的投资,您认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又在哪些方面?

  江生忠:中国保险公司从拍地、开发、投资到运营,整条线拉下来的持续时间至少30年,因此,商业风险主要还是因投资期过长,回收资本的压力太大,会引起一些财务的困难和地产回落引起的亏损,以致拖累保险业务。按照保监会规定,中国保险公司的不动产投资比例在10%-20%之间,日本在资产泡沫、房地产泡沫以后,整个不动产投资的比例在不断下滑,这也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另外,在法律上也存在一些障碍。从业务角度看,目前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在销售中的风险,要区分保险业务和地产业务。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在开发养老地产的时候,要把商业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销售和养老机构服务的销售对接好。如果对接不好,会存在销售误导问题。因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给付是货币现金给付方式,没有实物给付、服务给付等方式。

  养老产业需多层次设计

  《支点》: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近期表示,不会将养老地产纳入养老产业进行管理,您认为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之路该如何迈进?

  江生忠:商业保险公司是有商业原则的,自然要有投资回报,简单期望养老地产是优惠政策而投资养老地产不可取。地产中可能有一部分会作为福利事业,但大多数的地产不可能作为福利,中国现在已有两亿左右的老年人,如果都作为福利事业或政策优惠,国家是承担不了的。

  未来保险公司怎样去投资、迈进?我认为保险公司首先根据自己的战略、自身的条件来确定是否投资;第二点,要看保险业务与地产业务是否存在良性关系;第三点,可以将地产投资作为财务投资,进行间接投资,而不要进行开发性的投资。

  《支点》:在养老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渗透到养老服务行业后,您认为金融机构又该如何创新?

  江生忠:仅就保险公司涉足养老地产而言,一方面可以进行与保险服务捆绑方面的创新,比如与以房养老捆绑就是一个创新,借助地产,提供“以房养老”服务。“以房养老”在实施过程中,还要防范产品定价及未来市场波动的风险。

  另一方面,可引入第三方的社会资金,或建立房地产基金。国内现在都是保险公司拿自己的钱来投资,未来可以引入第三方社会投资,比如房地产基金,以这样的方式进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风险会降低一些,有利于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支点》:有种观点说,把养老看成是公益的,这个养老服务业肯定发展不起来,一定要和市场对接,您认为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江生忠:首先,养老地产、养老产业同样可区分不同层次性质的业务。就如保险,它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养老地产也是一样,它有社会福利性的,也有纯商业性的,都是市场化肯定不对,都是公益化也不正确,应该分为不同的层次。如果是商业性的养老地产,当然是要市场化运作,如果是福利性的,当然要走福利渠道,其他国家的养老也是这样区分的。

  其次,即使是作为福利的养老业务,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来进行改革,比如,现在有的地方提出国建民营,即养老机构政府来建,但由民间的机构来经营,这也是市场化改革的一种方式。

  《支点》:目前养老保险的资金结余已有3.1万亿元,因受投资渠道的限制,收益情况并不理想,在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上您有何建议?

  江生忠:投资运营、保值增值都应当是顶层设计当中的重要部分,但总体上说,要坚持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原则来确定投资管理的体制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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