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沙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5年度长沙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
近日,长沙县201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全县享受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的`有7万余人次,住院基金支出1.64亿元,门诊报销28.5万人次,门诊基金支出810万元,切实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自2011年以来,长沙县每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都超过98%,年参保人数突破72万。在2013年,长沙县居民医保在全市率先试行了“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统筹”和“居民大病医疗”制度,有效满足了参保群众从小病门诊到大病住院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度长沙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其中,“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优抚人员、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或财政部门根据政策规定代缴。
【2015长沙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相关文章:
武汉社保个人缴费标准201508-18
海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03-16
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08-24
医保缴费年限12-28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标准是多少06-05
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03-16
2017年最新医保个人缴费比例08-10
个人社保的缴费标准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