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有望成为企业刚需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补充医疗保险有望成为企业刚需,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北京市成功入围首批试点地区。
“个税优惠出台后,现在我们平均每天能接到100个左右的咨询电话,询问的都是购买健康险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事情。”国有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充医疗险产品负责人说,今后,补充医疗保险有望逐渐成为企业的刚需。
与保险公司合作 年内将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新政试点
北京等地购健康险减个税
三部门出台的通知明确,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
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三部门选择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为试点,此外,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业内声音
商业健康险有望成为企业刚需
有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超过1500亿元,但商业健康险只占整个市场的一成左右,远低于美国40%的水平。在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工作的张颖,是员工健康服务中心补充医疗险产品负责人。张颖认为,这次出台的个税优惠政策是对商业健康险市场的一大利好,随着相关实施细则的落地,将激励更多的人关注和投保健康保险。
这次出台的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今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据预测,今年7月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正式目录有望公布,政策也将得以落实。
张颖介绍,随着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企业“标配”已经失去了吸引力,员工期待企业能够提供更进一步的医疗和健康保障,并将此作为企业人才竞争力的衡量标准之一。
张颖说,对于企业而言,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成为员工福利的首选。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除了能够满足员工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之外,也是对企业用工风险的一个重要防范措施。今后,补充医疗保险甚至有望渐成企业的刚需。
据预计,今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考虑用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替代传统的礼品卡、购物卡等员工福利。
企业倾向于选择套餐类产品
与基本医疗保障的大众化属性不同,商业健康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更多面向中高收入人群。无论是对于员工个人还是企业来说,能否提供多样化的产品组合与优质、专业的理赔服务成为筛选补充医疗服务产品或机构的首要条件。
张颖告诉记者,企业在选购补充医疗产品时,倾向于选择套餐类组合产品。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不同职级进行自由配置。对于一些外籍人士或者企业高管,企业更愿意为他们选购不同档次的高端补充医疗产品。
在理赔体验方面,企业和员工希望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能够提供更高理赔额度,更有效率的理赔服务。目前我国商业健康险市场上的多数产品在免赔额和赔付比例上限制较多,这方面保险公司随着新政的落实,应该加以完善。
专家观点
个税优惠或可减少财政对职工医保补贴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健康险个税优惠出台或将起到类似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利好股市的作用,通过四两拨千斤的做法,以税收杠杆进一步平衡甚至减少财政资金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
这次出台的《通知》规定,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换言之,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3500元计算,以月收入5000元的个人为例,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45元,而在每月购买200元商业健康险后,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700)×3%=39元。因此其每月个税减负6元,全年可少缴纳个税72元。
刘剑文表示,2011年曾有数据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约为2400万人,估计目前这一规模也不超过3000万人。按此粗略估算,即使全体个税纳税人均享受到这一优惠,每年优惠额度也就只有一二十亿元规模。
对此,刘剑文分析,有关部门出台这一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除了意味着官方直接让利于民,还隐含着希望通过类似证券交易印花税影响股市的方法,借个税优惠达到政府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目的。
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显示,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293.21亿元,比上年增长9.6%;而支出7344.9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刘剑文认为,在这种职工医保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个税优惠能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使得广大职工能够在基本医保之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二次报销医疗费用,进而降低职工的医疗费用支出。这样财政就有望减少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最终达到降低财政支出压力的目标。
商业健康险设计应扩大病种保障范围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王晶教授向京华时报记者介绍,今后,保险公司在设计商业健康保险时应采取降低价格和扩大病种保障范围的举措,力争抓住这一契机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同时她也提醒,在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提高参保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报销上限,减少因病致贫等问题的发生。
王晶认为,目前国内商业健康保险具体产品仍以保大病为主,如癌症、白血病等。对于报销普通疾病,尤其是门诊医疗费用的险种仍相对较少,且理赔限制条件较多。由于不少参保者很难获得报销,因此一些人对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敬而远之。曾有业内人士透露,商业健康险保费在国内市场份额只有一成左右,与寿险、财险等业务有较大差距。借助新政推出的机遇,王晶建议商业保险公司应及时调整市场定位发挥潜力,扩大产品保障范围,开发出更多接地气的保险产品,实现差异化营销。最终既使商业健康保险借势翻身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也使企业职工获得更多的医疗保障。
王晶透露,人社部2015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6.5亿人。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一种补充类型的医疗保险,无论其如何发展,也远远达不到强制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规模,因此商业健康保险只能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她分析,要解决当前还存在的诸如因病致贫等问题,有关部门的长远目标应是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额度,合理地将更多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并辅以降低虚高药价和减少过度医疗等举措。
个案
每年报销两三千元算是家庭收入重要补充
张先生所在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每年报销两三千元,但对于拖家带口、月薪不过六七千元的普通职工张先生来说,这部分报销也算是家庭收入的一项重要补充。
张先生所在公司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规定,每年在职工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没有报销的部分,扣除500元的起付线,剩余部分可以按照60%的比例进行报销。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位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介绍,前年公司有过半职工享受到了这种二次报销的优惠,去年人数略少没有达到一半。整体来看,获得二次报销职工的报销金额大部分是一千多元至几千元,少数医疗费用较高的职工,报销了一两万元。
据介绍,由于该公司早就为职工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在这次个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公司的这一福利制度预计还会持续下去。
补充医疗保险哪些不能报销
不报类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基本知识
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报销流程
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适用于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补充医疗保险有望成为企业刚需】相关文章: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08-30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0-09
补充医疗保险11-03
社保封堵或误伤刚需12-18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05-12
谈谈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优化10-25
关于补充医疗保险04-02
补充医疗保险政策10-08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