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开始时间?
高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开始啦!
11月5日,我市“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启动大会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公司举行。
据了解,自2013年3月起,中国人寿高密市支公司正式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工作。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更好地为广大参保居民服务,中国人寿高密市支公司还在每个村、社区选聘一位优秀服务专员,负责大病保险的理赔与宣传工作。两年来,中国人寿高密市支公司共受理居民大病保险案件1.5万余件,赔付金额高达2900万元。此项工作切实提高了高密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减轻了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参保居民一致好评,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
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公司大病保险报销处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个人不需单独交费,只要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在进行大病报销时,居民需携带基本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明细清单、身份证、银行账户等材料。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与2014年相比,起付标准提高了20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10万元,补偿比例增加了一档并提高5%,体现政策向重大疾病患者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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