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居民医保新政

时间:2023-04-03 07:38:20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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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居民医保新政

  各地有各地的医疗保险政策。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珠海高新区居民医保新政:小病真正零付费 特困人群大病救助兜底,供大家参考借鉴。

珠海高新区居民医保新政

  2月25日讯:从今年3月起,珠海市高新区本地户籍参保居民看头痛脑热小病、常见病,个人基本不用再掏腰包,首次实现了直接100%减免门诊统筹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而对于困难群体看“大病”个人自付部分也由财政兜底。

  看“小病”真正实现零付费

  珠海市早在2007年就开始探索“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免费治疗”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但彼时的“小病免费”主要免诊金、注射费、伤口清洗包扎等基本费用,基本用药费用还是要自付。随着门诊纳入医保,“小病免费”政策随之取消,根据现行政策,参保居民看门诊医保报销70%,个人自付30%。

  不过,从今年3月起,珠海市高新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本地户籍居民将会做到看“小病”完全免费。不仅基本治疗费用,包括符合医保目录基本用药要求的药费也可以减免,例如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就诊需支付100元,其中门诊统筹报销70元,剩下的30元将在社区卫生站直接减免,该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且与家庭医生签约的高新区户籍参保居民,直接100%减免门诊统筹报销后的自付费用(非基药药品费用除外)。

  每年每人限免费十次

  前几年,珠海还在探索“小病免费”时,患有心衰、脑梗塞和哮喘的陈老太太,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要来社区服务中心报到,“每次诊金3元,吸氧费每小时4元,每次至少4小时,还有静脉注射费用2元,都全免了,都‘记账’。”

  但为了限制部分人可能会没病也去诊所拿药,当年珠海探索小病免费时最终决定基本药费不免。正因为基本药费不免,这项政策对身患一些慢性病人、老人有较大吸引力,对其他病人影响不大。随着近年门诊医疗纳入医保统筹范围,这项政策也随之取消。

  如今高新区即将实现的“小病”治疗全免费,包含了除自费药以外的基本用药费用,如何杜绝一些有没病也来看,只为套取药品?政策规定,每人每年可全额减免10次。正常情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年看10次小病已是绰绰有余,据了解,这一标准参照了“广东省人均年患病次数4.51次、珠海市人均年患病次数6次”的统计数据制定。

  “小病”定义延续珠海医改

  那么,什么是“小病”?2007年参与珠海医改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起初‘小病’定的是农民能不出村,居民能在社区医疗机构治疗的病。其后有人提出有些病看了很多次都看不好怎么办?我们又加了一个‘经首诊后维持治疗3次内的疾病’。反复修改才最后形成了一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病种。”

  此前高新区新政界定的“小病”正是延续珠海医改时的定义:“小病”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常见病,例如感冒、发烧等;二是常见转症急诊,例如肾结石等;三是能通过社区卫生站两三次治疗可以痊愈的疾病;四是通过二级以上医院转回社区的康复性疾病。也就是说,从下月起这四类情况的病人都可以实现免费治疗。

  特困人群大病救助兜底

  除小病免费外,高新区还实行重大疾病及高额费用疾病医疗救助,是继社会保险保障和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后,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再救助,主要针对该区户籍参保居民中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基本救助对象、其他救助对象”范畴的四类弱势群体,对其医疗费用在民政救助的基础上,实施兜底救助。这意味着,其住院医疗费和门诊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将按全额救助,额度上不封顶。符合条件的患有鼻咽癌、恶性胶质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血友病等经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22种特定重大疾病和《门诊特定病种目录》中的10种高额费用病种的患者,救助金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直接划拨到救助对象的账户上。

  据了解,目前珠海全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80%~90%,属于“一次救助”;而高新区则主要针对医保报销后剩下的由个人自付的10%~20%部分,进行“二次救助”,上述特困人群个人自付部分今后将实现政府兜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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