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截止日期

时间:2024-11-04 12:36:57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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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6-2017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截止日期

  一人20元,健康保1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称“重疾补充保险”)是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承办的民生保障工程。

深圳2016-2017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截止日期

  2016-2017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已于今年6月1日启动,参保时段6月1日-6月30日,目前离截止时间仅剩最后两天,请参保人抓紧办理参保,逾期将不再进行补办参保手续。据悉,本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已达450万。

  个人参保条件:参加了深圳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社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不分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保缴费。如参保人所属单位企业已为其投保的,或参保人属于深圳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3632.4元的,则无需重复进行个人参保。

  个人参保方式:通过手机关注“平安养老险深分”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平安好福利”APP即可线上完成自助参保缴费。也可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后如何查询保单:可通过下载“平安好福利”APP,点击“服务”模块,进入“保单列表”核实参保信息。完成保单查询的参保人,还可免费申领100万节假日航空意外险。

  参加重疾险有何待遇:重疾补充保险参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享受重疾补充保险,具体两项待遇如下: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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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重疾补充保险有何待遇?

  重特大疾病包括哪些?

  据了解,重疾补充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设置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参加重疾险有何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可以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一无封顶线。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部分市民还未领取理赔金

  据介绍,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自2015年11月正式落地实施截至2016年3月31日,参保人数达454万,已累计理赔1.7万人次,赔付总金额7417万元,其中对个人赔付的最高金额为26.8万元。

  据平安养老险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刘杨介绍,截至目前仍有1763人共计约1200万元的赔付金额因无法与投保人取得联系而尚未获赔,他也建议这部分市民及时与平安取得联系,领取相应的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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