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深化改革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6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全省深化医改将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
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我省提出,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分别制定并实施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优先将富余的公立医院资源转型为儿童医院以及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病管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
选择萍乡市芦溪县、赣州市于都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九江、景德镇、萍乡、宜春、上饶等5个试点城市,全省试点城市达到7个。选择新余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禁给医务人员下创收指标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医疗费用整体增长幅度不高于2015年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7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设区市和省直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
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探索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
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拓展阅读
2016年江西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近日,江西公布了2016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通过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等措施,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加有效、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重点,坚持以群众更满意为目标,紧扣完善体系、深化医改、能力提升、科学管理,协调推进医疗管理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就医提供更加有效、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一、紧扣健康江西,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调整规划布局,优化医疗资源。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布局,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引导建设互补衔接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给社会办医预留足够发展空间,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2.落实大病救治,实施健康扶贫。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等9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加强免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制定实施《江西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认真抓好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扎实推进九江市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健康扶贫政策,推进精准健康扶贫。
3.完善政策措施,落实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疾病应急救助急危重伤病标准及基本诊疗规范,规范救助诊疗行为,注重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的衔接。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基金分配预拨、定期审核、及时支付、信息收集等常态化工作,规范基金使用管理,落实基金使用政策。
4.健全政策体系,拓宽服务范围。积极配合居民健康卡应用,引导医院开展健康延伸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转型。适应专科发展变化,制定糖尿病专科医院、二级眼科、皮肤病专科医院基本标准。开展区域医学影像中心试点,推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优质资源整合与结果互认。
二、紧扣深化医改,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5.全面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特殊药品采购的分类采购模式,以省级“双信封”招标采购和设区市医联体集中议价为重点,平稳有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保障药物供应。加强网上议价和采购监管,严查网下采购行为,确保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公开透明公正。
6.全面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省卫生计生委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预约诊疗、优化流程、付费结算等方面的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实施日间手术、临床药事服务、志愿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开展典型案例推广,实施效果评估和督查。组织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和“医生日记”征文,弘扬正能量。
7.全面加强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切实加强辅助用药、抗菌药物、门诊输液、抗肿瘤药物以及毒、麻、精、放等药品管理。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和合理用药监测网系统的建设。加大合理用药的培训教育和违规用药的通报处罚力度。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单病种管理,推进合理诊疗,逐步降低公立医院药占比。
8.全面推广应用DRGs工作。积极探索DRGs在医疗管理中的应用,完善病历首页、附页和ICD编码、HQMS数据、DRGs分组。以“阳光医药”系统为基础,统一系统平台、统一相关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全面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数据定期传输,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应用大数据分析,开展三级医院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促进医院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三、紧扣能力提升,筑牢质量安全基石
9.推进卫生计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以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抓手,按照《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标准》,推进国家12所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开展临床重点建设专科遴选,推进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程。落实骨干医师进修培养、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培训项目。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飞行检查,探索团队帮扶,落实对口支援任务。稳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诊疗中心建设。
10.完善医疗纠纷法治长效机制。巩固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成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着力推进纠纷调解规范化、医疗责任保险全面化、医闹处置法治化“三化”工作。开展“江西省平安医院”创建和评选表彰,完善“三调解一保险一打击”运行机制,进一步改善医疗执业环境。
11.加快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内涵的创评工作要求,以持续改进为轴线,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创评工作,完成三级综合和专科医院的现场评审评价。将病案科、儿科、骨科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不定期评价,加快推进二级综合医院的现场评审评价,对规定时间内未申报或经评审未达到相应等次的医院进行公开通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12.夯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省、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和单病种管理,选择相关病种开展质量分析评估,推进诊疗规范化、同质化。督促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和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全员训练,继续组织实施全省临床实践技能培训、比武活动。深入推行风险预警与现代管理工具运用,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科学化水平。
13.强化院前急救与急诊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制订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制度规范,组织开展院前急救规范化服务专项督查。加强医院急诊运行管理、人才培训和学科建设,畅通急救病人绿色通道。加强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科的制度衔接与工作衔接,提高急诊病人的救治效率。
14.切实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制定《江西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全面落实优质护理服务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全省优质护理服务督查。开展专科护士、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编写《江西省医院护理工作标准》、《江西省医院专科护理常规》,促进护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紧扣科学管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5.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献血法》执法检查报告,会同交通、财政等有关部门,重点推进采(送)血车免费通行、血费直报、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享受绿色就医通道等优惠措施。切实做好血液核酸检测、无偿献血、临床用血管理等工作,保障血液供应和质量安全。
16.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加强医院感染制度、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医院感染管理院科两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水平。加强手术室、ICU、供应室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管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督导,落实《江西省医疗机构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管理规定(试行)》。
17.强化器官移植捐献管理。加大器官捐献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法规范人体器官和眼角膜捐献工作管理,严格活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的伦理和身份审核。
18.强化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贯彻执行“九不准”要求,严格落实《江西省卫生计生系统纠风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分级负责和明查暗访督查工作。采取综合措施纠正医疗和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19.强化医疗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以《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传贯彻、《江西省医疗服务监管条例》起草制订和医疗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抓手,全面推进医疗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以皮肤、美容、口腔、眼科、生殖、体检中心为重点的医疗服务督查。
五、紧扣协调推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20.稳步推进医师资格考试改革。稳步推进公卫类别、口腔笔试阶段集中机考。加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和规范化考场建设,确保医学考试有序、安全。
21.做好其他各项医政医管工作。统筹推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医疗救援保障、防盲治盲、脑卒中防治、征兵体检、自愿戒毒医疗等各项工作。
22.全面提升医疗管理干部能力。开展医疗管理政策法规和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医政医管干部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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