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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补充医疗保险不是强制保险,属于单位自愿参保范围,大家关于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了多少呢?不知道的话就一起看看吧!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一、保障利益
保险期限: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1、补充团体医疗
参保人员范围为合同化在岗员工、内部退养员工及退休员工。
(1)住院药费报销:年限额5万元/人;赔付比例90%;住院津贴100元/天,最多180天;住院员工先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报销前将本人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进行复印),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执庆阳市医疗保险局出具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及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进行补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
(2)门急诊费用报销:年限额1万元/人;赔付比例90%;不受基本药品目录限制,报销包括材料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时提供诊断证明、费用发票(正规机打税务发票)、门诊病历、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公共保额:50万元,人均限额5万元。用于报销当年因罹患重大疾病花费巨额药费,经正常报销后个人负担资金额度仍较大的员工个人负担费用。
2、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范围为合同化在岗员工、内部退养员工。
60种重大疾病,20万元/人。一年期重大疾病不承担既往症责任。员工申报重大疾病,持本人的身份证、相关门诊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疾病病理检查报告或法医鉴定书或手术记录单)、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含病理显微镜检查报告、血液检查报告、以其他科学方法作出的检验报告及疾病诊断情况的病历资料、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0种重大疾病包括(具体达到重大疾病给付状态标准详见协议《重大疾病的定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肾髓质囊性病、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全身性重症肌无力、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克隆病、严重哮喘、严重心肌炎、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肝豆状核变性(或称Wilson病)、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脊髓灰质炎、严重I 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 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胰腺移植、埃博拉病毒感染、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丝虫病所致象皮肿、嗜铬细胞瘤、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疯牛病、慢性复发性胰腺炎、斯蒂尔病、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3、团体意外伤害
(1)合同化在岗员工及劳务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40万元;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保额40万元;附加意外烧伤保险保额4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万元;疾病身故保险3万元;世纪行(飞机)保额200万元;世纪行(火车) 保额40万元;世纪行(轮船) 保额40万元。
(2)退休职工、内部退养及停薪留职员工: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0万元;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保额30万元;附加意外烧伤保险保额3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万元;疾病身故保险3万元;世纪行(飞机)保额200万元;世纪行(火车) 保额40万元;世纪行(轮船) 保额40万元。
疾病身故申报保险金:申请人(身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故证明(公安、交管、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安监部门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殡葬证明(土葬、火葬)。
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申请人、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员工出险后所有门诊及住院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报告或手术记录单)、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原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有需要保险公司通知并陪同被保险人做司法鉴定)。
另外太平洋保险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一年期燃气意外伤害保险,每位被保险人家庭保险金额30万元。
二、特别注意事项
1、将庆化医务室纳入报销范围之内,员工需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机打发票及报销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2、除乡缜卫生院、社区医疗站外社保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及基本医疗和公费医疗报销剩余部分均属报销范围(不受药品目录限制,包括全额自费部分)。
3、病历上要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并加盖医院公章。病历上的记录与收据上的收费项目相符;病历上的就诊日期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
4、收据上应有医院收费章,收据上的姓名必须与被保险人身份证姓名一致。
三、理赔款项支付
所有理赔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集中支付,员工需提供实名银行卡复印件(工、农、中、建、邮、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均可,工行划帐速度较快,建议尽可能提供工行卡)
四、绿色通道服务项目
太平洋保险公司为员工联系西京医院(西安)等国内知名医院(详见医加壹网络机构名单)主治医生,为员工提供国内最好的医疗团队。具体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如下:
1、家庭医生咨询:专属家庭医生线上咨询,服务时间每日9:00-18:00。
2、专科医生咨询:知名三甲医院12 个常用精选科室专科医生线上咨询,服务时间每日9:00-18:00。
3、健康档案管理:为客户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全方位身体健康管理。
4、营养师咨询:国家级专业营养咨询专家提供合理膳食、营养咨询建议。
5、体检报告解读:根据客户体检报告,提供体检报告解读及健康、医疗建议。
6、推荐专家门诊预约:推荐知名三甲医院明星科室专家门诊预约就医服务,全程陪诊服务,包含:代取号、排队缴费、取药、检查预约等服务。
7、指定专科门诊预约:客户指定三甲医院指定科室(不接受指定医生姓名和医生级别),保险公司安排专家门诊预约就医服务,全程陪诊服务,包含:代取号、排队缴费、取药、检查预约等服务。
注:绿色通道不含住院服务项目
(一)医加壹绿色通道服务流程
1、需求提交
由太保甘肃分公司对接人(邓彩玲)通过邮件的方式联系医加壹太保负责人(苗亚双)(miaoyashuang@doctorgroup.com.cn),提交绿通需求,客服根据需求内容协调相关服务。客户的相关信息要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医加壹。绿通需求具体信息内容如下:
①患者姓名 ②性别 ③身份证号码 ④联系电话 ⑤诊断或病情主诉 ⑥目标医院(如果指定) ⑦目标科室(如果指定)(不能指定医生姓名和医生级别) ⑧希望就诊时间段。
2、确认需求信息
医加壹客服与客户本人确认就诊信息,并由医加壹为客户进行专业分诊并向客户交代就诊预约和相关注意事项。
确认的.就诊信息包括:就诊需求的核实、希望就诊时间段、客户所在地、有无医保、就诊卡等。如在客户沟通中发生需求信息不对称时,医加壹对接人将及时沟通太保对接人进行确认。
3、就诊注意事项
①专家门诊包括主任和副主任级别的专家,协调时以最终医院端反馈的结果为准,客户不能指定级别。
②预约专家可能会出现出诊当天临时停诊的情况,如出现该情况,医加壹将重新协调其他就诊时间。停诊几率视医生情况而定。
③在院内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由太保服务人员与客户讲清楚报销流程及保险产品报销内容)
(二)需求反馈
客服将通过电话方式向客户反馈协调结果,并发送就诊短信消息至客户,含:目标医院、目标科室、医生级别、就诊时间、陪诊客服信息、就诊注意事项、医院地址。同时将最终协调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太保甘肃分公司对接人。
预约反馈时效:
1、普通门诊预约的协调反馈时限是2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内就诊。
2、推荐/指定的专家门诊预约的协调反馈时限是2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内就诊。
(三)就诊
1、就诊前
陪诊客服在客户就诊前一天确认所协调医院专家是否出诊,出诊时间是否准确。确定后与客户联系,告知相关就诊事项及会面时间。并告知客户保持电话畅通,带好身份证、相关证件及近期检查结果报告单。
2、就诊当日
陪诊客服在医院与客户汇合,陪同客户就诊。全程陪诊服务包含:代取号、排队缴费、取药、检查预约等服务。在预约或者就诊过程客户如果有其他需求,要告知客户直接与太保公司负责人沟通,并及时反馈给太保负责人。
3、就诊后
客户就诊完毕,医加壹客服电话回访客户,了解就诊情况和陪诊满意程度。如有特殊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太保对接人。
(四)医加壹网络机构名单
北京33家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大妇儿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口腔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
上海22家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名医诊疗中心)、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西安7家医院:西京医院、西安唐都医院、西安交大附属一院、西安交大附属二院、西安武警医院、西安陆军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
兰州4家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附属一院、兰州大学附属二院;
广州13家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南方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珠江医院、广州红十字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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