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保报销指南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长沙市医保应该如何报销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长沙市医保报销指南,希望对你有帮助。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本地:医保卡、身份证
异地: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本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比例及范围
报销比例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注: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报销范围:
(一)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三)生育补助。
报销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人力资源大楼
电话:0731-84907888
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府中路258号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华路175
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望城大道100号
延伸阅读:湖南长沙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方案
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组织下,根据长沙医改工作需要和医保实际情况,从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三个要素出发,多次外出考察学习,吸取先进经验,会同市卫计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反复开展调研论证,制定方案草案。经过先后12次修订方案,于2016年2月联合财政、卫计、发改等部门出台了《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
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是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公开透明”的模式,建立以病种分值为核心,以“总量控制、额度分配、月度预拨、年度决算”为结算办法的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体系,明晰医院分级功能,强化医疗审核监管,创新医疗保险共建模式,实现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引导合理就医的基本目的。
张迎春强调,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重要性,站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角度来推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全市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实施总额控制付费方式改革,全力保障落实好相关工作。
从“结算式”变为“预算式”,从“后付制”变为“预付制”
长沙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亮点几何?
3月17日,长沙市召开“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以病种分值支付为核心,以“总量控制、额度分配、月度预拨、年度决算”为结算办法的医保总控体系。这预示着长沙市医保实现从“结算式”向“预算式”、从“后付制”向“预付制”根本性的转变,成为湖南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排头兵”。
早在2000年,长沙市就启动了职工医保制度改革,主要实施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多年以来,医保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同时,也面临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基金累计结余支撑水平持续偏低、医保基金将面临支付缺口等问题。实施总控付费方式改革,是解决当前医保困境的核心举措,是大势所趋。此次长沙市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有几大亮点呢?
亮点一:病种分值支付后,上级医院主动增收重病患者多了,普通患者得以向下级医院流动
改革后的医保总控体系,以病种分值支付为核心。病种分值支付,即根据各病种之间所需基金支出平均值的比例关系,得出相应的病种分值,以此作为医保和医疗机构结算的支付依据。
长沙市医保局根据医保费用的历史数据,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长沙市医疗保险病种分值表》,统一病种分值,收治病种越难,得分越高,基金支付额也越高,反之则越低。此举促使上级医院主动减少普通患者的收治量,转而增收重病患者,普通患者得以向下级医院流动,促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
亮点二:费用结算办法,从“结算式”向“预算式”,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
改革后的费用结算办法,以年度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总收入为总量范围,提取风险储备金后,按基金支出科目进行额度分配,确定当年的总控基金支出额。每月月初,根据上一年度月均基金支出情况,预拨本月的医疗费用,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及基金实际收入进行年度决算。
这是长沙市医保从“结算式”向“预算式”,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医疗机构自身发展,也有利于医保基金的预决算管理,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亮点三:实行单列病例管理,对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基金支出高的病例,按项目付费
总控付费方式不是片面追求费用低额度、基金低支出,对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基金支出高的病例,实行单列病例管理,按项目付费,最大程度地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的医疗需求,保证医疗机构合理的经营收入。
亮点四:实施政府考核奖励,惠及医保工作执行到位、考核优秀的医疗机构
由政府支持,建立奖励机制,对医保工作执行到位、考核优秀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拓展阅读
长沙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长沙将把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调整后,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统一为8%至12%。据相关专业人士测算,以职工月工资收入3500元计算,过去,按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350元,则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5.2万元。而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后,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提高到560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也将提高到40.32万元。
参保人员可自动享受,不需另缴费用
《实施方案》规定,长沙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超过2万,可享大病医保
《实施方案》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一个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至12月内,参保人员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
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方案》规定,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大病保险服务窗口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在市、区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同时,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制度与基本医疗报销制度衔接,简化报销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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