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明细

时间:2022-11-09 23:50:10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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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明细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宁波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明细的方式有哪些?为了方便大家查询,下面推荐宁波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明细,欢迎参考。

宁波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明细

  个人账户查询四种途径:

  一是查看最近时间本人医保结算票据,上有账户支出金额及余额。

  二是拨打个人账户查询电话0574—87292000,输入个人医保号,即可查询账户余额实时信息。

  三是登录市劳动保障局网站,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余额信息每周更新。

  四是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证历本》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宁波医保电话查询

  宁波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74—87292000),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宁波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宁波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

  电话:0574—83865203、87327533

  个帐科:0574—87307727、83865249、87327533

  象山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华路201号。

  电话:0574—65767702 65767702 申报征缴科 0574—65767708、65767702

  宁海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宁海县中山中路87号(建设银行内)。

  电话:0574—65200165、65200159、65200165 申报征缴股 0574—65200156、65200165

  余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余姚市保庆路128号。

  电话:0574—62721974、62721974 申报征缴股 0574—62723970、62721974

  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质量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堵塞多领冒领漏洞,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资格认证工作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信息核对,下同)质量服务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享受企业退休(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包括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发放生活费待遇人员,下同)。

  (三)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享受原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下同)。

  (四)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人员。

  (五)享受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供养直系亲属、精减职工(含部分精减职工,下同)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

  (六)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回甬定居人员。

  (七)享受由各区、县(市)确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二、活动安排

  资格认证质量年活动分宣传发动、认证实施、待遇暂停、总结提升四个阶段,从2017年3月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各区、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资格认证、养老金发放、保障维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通过街道、社区、居民楼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通告,让待遇享受人员知晓资资格认证的时间、方式及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月底市社保局联合宁波电视台制作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宣传片。4月底前,各区县(市)要梳理异地居住人员名单,上传至人社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并书面函告异地居住人员。

  (二)认证实施阶段(4月——8月)

  在本地居住的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统一在4月至6月资格认证;在异地居住的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统一在5月至8月资格认证;在本地或异地居住的供养直系亲属、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分别在6月和12月认证一次。为方便年迈多病、行动不便和异地居住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市区将于5月份启用移动APP人脸识别资格认证系统。

  (三)待遇暂停阶段(8月——10月)

  机关事业退休、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回甬定居人员在认证期间内未办理认证手续,其养老(补贴)待遇从2017年8月起暂停发放;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在规定时间未通过认证的,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分别从当年8月和次年2月暂停发放;企业退休(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认证,其养老保险待遇从2017年10月起暂停发放。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

  12月底前,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统计汇总数据,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经办流程,并将质量服务年活动中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报送市社保局,联系人:潘慧卿,联系电话:83865171。

  三、认证方法

  (一)在本地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需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到就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二)在国内异地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持《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见附件1)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协助认证,或将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见附件2)邮寄至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在国外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凭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向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四)在本地或异地居住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均由其所退休的单位负责资格认证,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资格认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于6月底前报送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做好资格认证工作。资格认证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金的运行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调与业务培训,严把认证质量关,按照“谁认证、谁负责,人性化、便民化”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进行追责,确保2017年度认证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信息机制,进一步夯实认证工作基础。准确完整的信息是确保认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区、县(市)进行2017年度认证的同时,要切实做好认证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完善工作,确保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到准确无误,不漏项、不缺项,市社保局将对只认证不及时更新认证人员相关信息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积极建立与同级的民政、公安、医疗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全民参保登记系统推送的死亡、判刑、失踪人员信息,对丧失领取社保待遇资格人员及时暂停发放,杜绝养老保险基金流失。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无障碍认证工作。资格认证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坚决杜绝证件认证、人情认证和电话认证,同时要突出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主动帮助认证。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群体和数量不断扩大,加上享受异地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队伍非常庞大,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一定要树立“全国社保是一家”的观念,无论其享受何种社保待遇、享受何地社保待遇,工作人员均应热情接待,认真做好认证和解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遇到问题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记录下来,留下联系方式,逐级向上级部门汇报解决,待处理后予以告知。特别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待遇享受人员,应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因服务不到位引发投诉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经办流程,及时做好待遇恢复补发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认证而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恢复(补发)手续,或将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宁波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恢复)人员证明》(见附件5)邮寄到待遇发放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恢复(补发)手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待遇暂停的,由其所在单位到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恢复手续。坚决杜绝手续不齐、程序不到位的予以恢复发放。各种表格请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bhrss.gov.cn)→下载中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下载。

  附件:

  1、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

  2、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

  3、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资格认证情况汇总表。

  5、宁波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恢复)人员证明。

  拓展: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补办卡应先行预挂失,有三种方式:一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XXXX”电话挂失。二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书面预挂失。三是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预挂失有效期10天,超过后自动解挂。之后,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挂失人找回原卡后,在预挂失的有效期限内,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挂失人确定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凡办理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的,不能办理撤销挂失。

  医保卡怎么用

  1.首先,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2.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

  3.注意的是,个人的2%是全部进入医保卡的(个人帐户,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公司交的8%大部分是进入社会统筹的(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如果是年轻人,只有大约0.5%进入医保卡。

  4.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个人帐户),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统筹帐户)。

  5.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医保卡余额查询

  如果你的公司有帮你办理医社保,那么就会帮你办一张社会保障卡,保障卡上有你的个人信息和医保信息,如果你要查询这张卡上的余额,那么首先要知道你用的是哪个地市的医保卡,在保障卡上有文字说明你的是哪里的社会保障卡。如我的医保卡上写的是厦门市,那么我就可以在百度上搜索“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点击第一个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进入。

  进入后就会看到用户登录界面,在文本框中输入个人社会保障卡保险号和密码,第一次进入记得改掉密码。

  登录进入后,就可以在左侧列表找到“账户余额”选项,点击就可以在右边看到你的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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