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细则
新农合划入人社部门 城乡居民统一保障待遇
19日,我县召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家波,副县长林华出席会议。
据悉,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同城同待医保政策,并提高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水平,促进了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我县将县卫计局承担的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责与人社部门原医保局承担的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职责,划入新组建的`人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管理,新的医保局将负责全县48万余人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大病保险与伤残军人、离休人员医疗等保障待遇。
王家波在会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运行,抓好人员机构、基金收费、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数据等方面的整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尽其职、密切配合,严肃改革过程中的政策和纪律,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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