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疾补充医疗保险下月办理
深圳市人社局昨天通报表示,重疾补充保险2017-2018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29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5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人社局昨天通报了两起重疾补充保险赔付案例。在深圳生活的女孩邓某,今年5岁,2015年4月参加基本医保二档。2015年8月确诊白血病,后转诊市外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术治疗,2015-2016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合计1586947.11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报销223374.07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1059747.44元(其中超年度医保封顶线个人自付929677.92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一共赔付734823.21元。
66岁的杨某,是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2015年6月确诊为结肠癌多发转移。2015年12月审核通过 “安维汀(贝伐珠单抗)”使用申请。2015-2016医保年度共申请赔付“安维汀”48支,费用总额241788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按封顶线赔付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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