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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珠海最新社保政策
1、新生儿(未出生婴儿)可以母亲名义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吗?需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答:新生儿的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出生后入籍本市的,可以母亲名义办理未成年人参保手续。参保所需资料:1、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2、新生儿父母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行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储蓄结算存折(借记卡)。申请人可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中任一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以母亲名义参加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后未入户前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答:以母亲名义参保新生儿在出生后一年内,提供了新生儿本市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的,资料变更前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如出生一年后才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的,其资料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市外户籍儿童可以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吗?如可参保,需要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
答:非本市户籍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我市学校(幼儿园)参加未成年人医保:一是父母任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孩子在我市学校(幼儿园)就读的;二是如父母暂未能提供劳动关系或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证明的,只要孩子在我市学校(幼儿园)就读满一年以上,也可参加我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可携带参保人户口簿原件、监护人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用于扣费)、加盖幼儿园或学校公章的《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报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医保参保手续。
4、单位已在地税部门办理了社保登记,如何申领社保登记证?
答:单位可凭领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以下证件之一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领社保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成立登记证书》副本、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盖章的《社保缴费登记表》。
5、如何上网查询社会保险缴费?
请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服务平台中注册个人信息,然后可登录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及进行相关的业务信息管理。
6、 20xx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执行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缴费工资上下限是多少?
答:20xx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执行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65元,其中斗门区为4127元,金湾区为4073元。
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13404元,下限为2408元。
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市区为13995元,斗门区为12381元,金湾区为12219元;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市区为2799元,斗门区为2476元,金湾区为2444元。
失业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13995元,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380元。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7、外地户口在珠海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保吗?如何办理?
答:外地户口在珠海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体工商户为参保单位,申报参加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目前社保参保、停保均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办理参保所需的具体资料及办理流程,您可浏览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咨询12366-2。
8、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吗?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9、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的条件是什么?
答: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延续缴费。
10、省内户籍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省内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最后参保地为我市,且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含)以上的,可以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延续缴费。
11、省外户籍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省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属于以下情形,也可在我市申请延续缴费:即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前在我市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且我市是省内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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