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关于单位领取稳定岗位社保补贴的通知
导语:日前,杭州发布关于单位领取稳定岗位社保补贴的通知,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杭州关于单位领取稳定岗位社保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本次稳定岗位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现将领取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补贴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
二、收据开具要求
1、交款单位为“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2、款项内容为“稳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收款方式为“网银转账”;
4、金额以最终核定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已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单位的`经办人员);
5、收据上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必须与《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上的名称一致,且内容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三、办理地点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中河中路238号市人力社保综合大楼一号楼一楼大厅窗口)
四、办理时间
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延伸阅读】
2016杭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近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就业人员2015年平均工资》,其中, 2015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1719元。据此,201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为4309.92元。
按此规定从2016年1月起,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为2585.95元(201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309.92元的60%),上限确定为12929.76元(201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309.92元的300%)。
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在2016年7月正式启用。
另外,企业在年初申报的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585.95元的,按2585.95元缴费;申报工资高于12929.76元的,按12929.76元缴费;申报工资在2585.95元与12929.76元之间的,按申报工资缴费。
注:2016年1月至6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额,暂按2015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预收。7月份启用2016年缴费基数时,对上半年预收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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