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社保缴费基数

时间:2020-11-09 14:09:10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扬州社保缴费基数2017

  扬州社保缴费基数为多少呢?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扬州社保缴费基数2017

  8月1日起,我市下调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两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将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三类调整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暂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同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按2732元执行。

  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根据省要求和《扬州市区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昨起,两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目前,扬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超过106万人。据测算,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后,每年将为全市参保企业减少支出1.92亿元。很多参保人员关心,降低费率后会不会影响未来的养老金待遇?对此,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缴费水平的降低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

  实施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

  根据省要求和《关于调整扬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三类(0.6%、1%、1.2%)调整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0.6%、0.8%、1.0%、1.2%、1.4%、1.6%、1.8%、2.0%)。

  各用人单位按新基准费率缴费时,除劳务派遣企业和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外,暂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现缴费费率执行。市区劳务派遣企业向单类别工伤风险行业派遣用工的,应经备案确认后,按所派遣用工单位的行业类别基准费率执行;向两类及以上工伤风险行业派遣用工的,统一按1.2%的基准费率执行。

  费率调整后,我市工伤保险综合平均费率将下降0.23个百分点左右,预计全市为企业减负2000多万元,职工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影响。

  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2550元

  昨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原为14496元);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按2732元执行。

  市区企业最低缴费基数由2299元调整为2550元。缴费工资下限的调整,对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的企业和职工有一定影响;而缴费比例的下调,部分对冲了这一影响。缴费工资下限的调整,对缴费基数超过2550元的企业则没有影响,而缴费比例的下调,直接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比如按3000元/月基数申报的企业职工,下调1%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直接减负30元/月/人。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由2564元调整为2732元,具体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512元/月调整为546元/月(选择高档次缴费的由966元/月调整为1120元/月),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救助)缴费标准由255元/月调整为272元/月。

  多缴多得,最终惠及参保人员

  每位参保职工需参加“五险”,那么,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又该如何调整?据了解,我市明确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

  经过多次费率下调,我市的“五险”缴费费率是: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大病医疗救助:单位1%,个人6元;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生育保险0.5%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缴纳。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缴费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挂钩,多缴多得,最终惠及的是参保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职工申报基数应在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为维护职工权益,每年省、市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调整最低缴费基数,是提高参保人员社保待遇、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延伸阅读:扬州社保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参加省级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退休(职)和享受离休待遇的所有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单位: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单位职工花名册;

  灵活就业人员: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

  办理流程

  单位:

  1、参保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申报客户端软件办理人员增加,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保存后,将增加花名册导出,报社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

  2、社保中心申报窗口办事人员办理人员参保登记业务后,对需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打印IC卡缴费通知单,并将新的人员花名册参数导给企业;

  3、参保单位将新的花名册参数导入客户端后,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并将申领表发放给职工,单位缴纳卡费后,职工可到定点的照相网点采集本人照片信息,照片采集后将申领表交回给单位;

  4、在约定工作日后,凭申领表到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办理领卡手续,大厅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收取申领表,并打印领卡签字表及人员明细表,签字确认后领卡。

  个人:

  1、灵活就业人员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社保中心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等相关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申领表;

  2、参保登记后,凭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到收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障卡的工本费;

  3、到定点数据采集点进行照片信息采集,盖章;

  4、在约定工作日后,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到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办理领卡手续。

  办理地点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电话:(0514)80978080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兴城西路178号

  电话:(0514)878624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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