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时间:2023-01-22 09:28:43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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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辽宁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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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查询方法:

  1、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各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查询;

  2、拨打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查询。

  辽宁省社保电话查询

  辽宁省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4—12333),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辽宁省社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辽宁省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5号。

  电话:024—23892330。

  网址:http://www.ln.hrss.gov.cn。

  辽宁省社保查询网址:http://www.ln.hrss.gov.cn。

  拓展阅读: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时隔两年半再次上调。

  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九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调整后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考虑到全省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差距的因素,将分档由原来的三档改为四档,最低10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同时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

  沈阳日报12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九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一些低收入群体工资也会“水涨船高”。本次调整为辽宁的第九次上调,调整幅度较大,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若依照往年情况,沈阳市城区有可能执行一档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或将执行二档标准,由1050元调整为1320元。据了解,继上次2013年7月1日调整后,辽宁至今已两年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次上调除提高幅度较大外,分档也有所变化。上次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00元,二类地区1050元,三类地区900元。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之间差250元,二类和三类之间差150元。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标准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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