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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随着夏季的到来,高温天气日益频繁,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以确保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和照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北京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小贴士:
我国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暑作为国家法定职业病,要想认定为工伤必须凭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提请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业病要认定为工伤,必须经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作出职业病结论。
例如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对于中暑的劳动者,需要经过本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鉴定,并得到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鉴定书》。
1、什么是防暑降温费?
答: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
2、全国那些省份的制定了高温补贴的情况?
答: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河北、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7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4个省份按天发放。
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北京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北京市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于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来说,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对于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他们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而对于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劳动者,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他们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这些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除了高温津贴,北京市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避免因高温引发的中暑和其他健康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此外,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还提示,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则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不仅包括了高温津贴的发放,还涵盖了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的提供,以及高温天气下的作业时间限制。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北京市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旨在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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