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
每个地方的低保申请条件有所不同,天津低保申请条件包括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对在职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进行了说明,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欢迎阅读。
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
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
3、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简退职职工、投诚宽释人员、外侨、归侨、台胞救济人员、下乡知青因公致残或病残、地震截瘫救济人员以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优抚救济事业单位的收养人员(不含自费人员)等。
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在领取当月(年)应得收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交纳社会保险费的集体企业中的退休人员;
(2)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
(3)失业保险期满后未重新就业的无业人员。
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相关文章:
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01-13
天津市低保户申请条件01-11
低保申请的条件01-24
申请低保的条件01-22
低保的申请条件01-09
低保申请条件01-20
关于低保的申请条件01-22
城镇申请低保的条件01-22
居民低保申请的条件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