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书

时间:2020-10-07 15:43:48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有关低保申请书4篇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到底应如何写申请书呢?下面是关于低保申请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低保申请书4篇

低保申请书 篇1

  x省xx市xx镇村委:

  我叫xx,男,瑶族,x年x月xx日出生,家住x市x镇x村,身体残疾,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不退所导致的小儿麻痹症,右半个身体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导致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劳动能力或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党能救我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党申请低保,以度过艰苦的时日。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yjbys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申请书 篇2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xxx,系xxx麻纺厂下岗职工,现住在xx社区,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不幸的是于20xx年1月,患脑溢血,手术后留下语言不清,右半身肢体不遂。经伤残鉴定,确定为一级伤残。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残疾人生活保障,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机会,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我特向您们申请残疾人生活保障,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低保申请书 篇3

  您好!我是资料管理下载的一名员工,现在项目部工作,自20xx年x月进入单位以来一直住宿在淀山湖项目上,可以说是以工地为家。然而现在碰到两大难题:

  一、20xx年x月xx日,我接到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电话,动员我把目前落户在延安西路的集体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或者所居住社区的“社区公共户”,如果没有按时迁移,将会被列为控制户口,取消落户资格(具体详细文件可见上海市公安局网站“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由于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我只能把户口迁为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但又因上海无直系亲属、无房产、无租赁房屋,目前无法完成户口迁移。

  二、考虑到自己已年满26周岁,个人问题也尚待解决,每天住宿在淀山湖项目上有诸多不便。

  鉴于此,我只有租赁房屋才能解决户口迁移落户问题,但上海公租房单身公寓的价格在1400~1600元之间,对于个人来说此笔费用较高。我思之再三,还是决定向公司申请一定额度的住房补贴,以减轻经济压力。目前面临的个人现状和实际困难恳请领导理解、支持和照顾,给予审批。谢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低保申请书 篇4

**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叫xx,家中x口人。现住十堰市路北区钓鱼南楼#楼#门#室。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慧,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湖北十堰小区x楼x门x室。在十堰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政府根据《十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低保申请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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