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学暑期社会实践报告1
(一)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一年的学习下来,说实话,我并不清楚,我在学什么,学这为了什么。而这次的经历——一个月的法院生活,我体会到了公平与正义的真正价值。
有时候,我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传说中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因为我发现,真的,我依然年少轻狂,不识“愁的滋味”。
为了能通过面试,顺利地进入法院实习,我前一天在家反复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问题的答案。比如:“你为什么想进法院实习?”那我会亳不犹豫地说:“定纷止争,维护正义,成就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价值。”
第二天,我一路紧张而兴奋地到达法院。仔细端看,大门庄严肃穆,旁边的二尊石狮巍然矗立,整个法院笼罩在一层等级与森严的暮纱下。不禁,一阵畏然。
看到“门口禁止停放一切车辆”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个地方把我的爱车给安顿下来。刚往大门方向走去,门卫就远远地问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长!”我底气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长?”
“啊…”哑然。“哦,一个法院会有几个院长么?”我纳闷。“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个大学生,来这儿实习的。”“哦,这样啊,那你先过来坐吧。我们这儿下午是三点上班,现在还没到时间,你在这儿等会儿。”没办法,只能这样咯。
没过一会儿,一位领导模样的人从大门经过,门卫告诉我“这是我们季庭长,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远,我忙奔过去,他显然觉察到什么,回过头来,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却不知说些什么。“季庭长,您好。”“你好,有事吗?”他温和地回答。“我是来这儿实践的。”“哦,这事,你去找政治处吧。”“好,谢谢。”我不得不重新回到传达室。
终于,在两点五十左右,政治处有人上班了。门虚掩着,我敲门进去,说明情况后,他说:“好,我跟领导汇报一下,可以的话,我这两天打电话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职应聘的问题,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话打电话通知,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绝嘛。哎,没戏,歇菜般我离开了法院。
憧憬的破灭,犹如怒放后的烟花,瞬间的璀璨浮华后,天空一无所有,留下寂寞的回忆顾影自怜。
(二)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觉。“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谈专业对口的话,那就还有检察院和司法局这两个国家机关了。正当我琢磨着先去找哪个单位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陈海杭吗,我是法院……”啊,真的吗,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这份意外的收获来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三)
7月5日,我正式开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处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隐约感到我的工作似乎与案件审理没有什么关系。
嗬,没想到我竟会在前一天面试的地方工作。也许缘份就是这样简单而神奇。走进办公室,一切都异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鲜,自然十分卖力。大家对我这个新手显得十分客气,端茶倒水的也没让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过了。三五天熟络了以后,他们似乎把我看成他们中的一员,称呼上也从以前的“小丫头”直接改叫“小陈”了,有什么要帮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虽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许多,但我却做得很开心。因为我终于不是在这儿参观了。
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近半个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俨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办公室的同事很照顾我,因为所在部门性质的关系,差不多全院各类人群我都有机会接触到,大家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个星期,当我像往常一样朝法院赶的时候,脚步明显软了很多,疲沓沓地无力。一开始新鲜而好奇的美丽外衣渐渐淡去的时候,我的工作如同开水般平淡无味,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厌倦了。
好在我是个善始善终的人,不至于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错误。每天坚持准点上下班,领导下达的工作,尽心完成。虽然没有了当初火一样的热情,但档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条,文件印发只字不差,办公室打点得安然有序。我庆幸我坚持下来了。
事情总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我也遇到过一件让我很糗的事。一次,办公室的同事都出去考试了,一大早主任把我叫去,递给我一把钥匙,对我说:“小陈你把这份文稿安照上面修改的打印出来,要快,下午院长开会赶着用的。”“哦”我硬着头皮接了过来,但深知以我的打字速度长达十来页的文稿在三个小时里赶完是如何困难。而且院长的帅字我早有领教,比研究书法名帖可难多了,可这样的情形我哪里还有回旋的余地。结果可想而知,主任不得不找来院里的一个书记员,文稿才最终得以完成。
当然这件事完全是我能力不足的缘故,但有件事现在想来都一直觉得委屈。上级组织一年一度的“四五普法”考试,由于临时变更了考试时间,当时就我一人在办公室,接到电话后,我立即电话通知各参考人员,并与下班前及时作了汇报。第二天,一踏进办公室,迎面就是劈头一阵责问:“你怎么搞的?不是说都通知到位了吗?今天怎么有人没去考啊?“我被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发问给怔住了。”我……”嗓子明显感到有些异样,我有些哽咽了。停了一会儿,我想辩解,因为我没过失,但我能说些什么呢。
(四)
就像所有的戏剧总会谢幕收场一样,我的法院生活也在撕去的片片日历中匆匆落幕了。无论这出剧多么平淡无奇或是这丫头多么滑稽可怜,都请大家给予更长多的`尊重和关爱,因为这个丫头正在成长。也许时间会渐渐磨去她身上的锐气,但头顶的天平和脚下的沃土,会让她这颗平凡的石头闪出金属的耀环。
法学暑期社会实践报告2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大二的学生,为了能够将我把在学校中所学到的知识与实践完美地相结合。所以,这个暑假,我选择了放弃安逸的家,来到某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巩固、检验理论知识。此次暑期实习,使我获益匪浅,感悟良多。
“实践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真正地置身在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当中,才清晰地感触到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才完全的知晓了“什么是法?”“法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适用?”
在实习期间,亲历地接触了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亲身经历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各个环节,使我深刻地了解了法律文化和法律思想,掌握办案技巧。对法治有一个宏观上的理性认知。
在此离开之际,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中迈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感悟、心得写成如下的报告总结。
本次实习是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认认真真地完成手头工作,坚决不敢草率敷衍了事。作为学生,早就习惯了学校规整的生活,初入律师事务所,我感到彷徨、迷茫,没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但是,在律师师哥、师姐的耐心帮扶下,我逐步地适应了环境。
一、 实习目的与实习计划
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学校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社会。
2、通过实习,培养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交际能力,符合律师的基本口才与交往能力;
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业务来源、执业范围、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的办公技巧;
5、学习基本法律文书的撰写;
6、请实习单位开具相应地实习证明
二、 实习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所以,要求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要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来解决案件。因此,律师在开庭前,除了认真地研究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之外,便是对证据的收集与分析。以案件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来还原案件的真实性。仔细地分析每个证据,从整体上来把控案件,以此来对案件进行综合上的判断。
2、 注重法律之外的规范性文件
在整理卷宗的时候,我多次地发现:一些案件的适用法
律并不拘泥于法条,还会有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一些司法解释。所以,在平时的学习中不能只侧重于对法条的理解,也要注意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
3、 灵活解决争议问题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此时,对待这样的问题,法官们常常采用的是法官自由裁量权。那么,律师在诉讼中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我在翻阅的卷宗中发现了方法。律师们在解决这样的问题时:用的是“问题后置”的方法。从客观上说,争议后置回避了争议而没有激化矛盾。这样的处理办法确实不错。
4、 学习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对特定案件的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要求,“精”、“准”、“透”。这就要求律师具备出色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在实习期间,我也尝试着学习起草了起诉状、委托代理书、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5、 认真实习,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与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独到的。面对案件,律师要根据自身的知识与经验来解决。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很清楚地明白做一个律师很容易,但做一个好律师可就是难上加难了。
三、 实习心得与体会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明白了律师是一个社交家,每天需要面对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当时人。
律师需要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知识与相关行业的知识。这就要求律师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法律代表的是正义与公平。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必须恪守,秉承正义与公平。
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自己所学知识的浅薄和专业知识面的狭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还要努力刻苦地学习呀!
这次的实习对我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实习使我懂得为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做事要先学会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绩。
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大学象牙塔中的温室花朵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是太多太多,周围的人都将会是我们的老师,“三人行,必有我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与学习,工作的同事,生活中的朋友都能交给我们很多知识与道理。
最后,我要感谢这次实习的机会,谢谢中迈律师事务所给我提供这个实习的平台,非常感谢!
法学暑期社会实践报告3
暑假实习是我们每个大学生必须经历的一段人生过程,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到了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这些经历使我增长了见识、丰富了视野、受益匪浅,为今后的专业知识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带着敬畏的使命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他将我领进办公室。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我的工作繁琐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总体来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整个工作的指导与引导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总结。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我在人民法院民庭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期间,我在工作与学习中得到了法官和员的悉心指导,在此我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期间我不仅学会了填写诸如立案审批表、受理应诉通知书之类的诉讼文书,整理证据材料,装订卷宗和归档,而且通过几次旁听也对民事诉讼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一、实践期间的主要内容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一)学习民庭日常办公工作
如制作并送达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出庭通知、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宣判笔录和执行通知等,另外还有寄送挂号信、制作邀请人民陪审员通知、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换证据等。
(二)旁听民事案件审判
通过旁听法庭审理,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法官一向贯彻“调节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因此。
(三)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关案卷材料,制作各种笔录和记录工作,了结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在案件终结后,装订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备考。全面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积极学习民事案件的审判、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与工作流程。
二、理论结合与实践总结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圆满的完成了实践计划中的各项内容。通过实践期间法院各位老师的指导,我学会了制作部分法律文书、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审判流程、法院各部门工作模式等实际性质的工作。通过这些学习与实践,我看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完美运用,真正体会到民法的任务是伟大而现实的。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使得出现各种新型民事案件,民法体系不断地进行着发展与完善,因此人民法院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改革与与时俱进当中。
旁听民事案件审判是我这次社会实践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听了盗窃、离婚等各种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案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所以采取的多是协调、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经济法运用的是较多的法律依据。其中有的适用普通程序,有的则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开庭之前由检察院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人民法院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这类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较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犯罪分子悔罪态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掌握。法官在量刑的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虑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和协调、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时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认罪表现,综合以后,酌定量刑,这也是我国民法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践活动,使我的所学与实践充分结合在一起,这不仅使我的理论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是我增加了实践工作经验,我相信在以后的学习中会大有帮助,我也会更加努力地继续学习。
三、焦点问题思考与建议
在社会实践期间,我也发现不少现实问题,例如取证难问题、执行难问题、有利于公诉方问题、法庭秩序问题等,但是我最关注的还是有关简易程序的问题。
(一)现行的简易程序,其经济性是通过忽略被告人的权利来实现的
法院受理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就可以达成合意适用简易程序,完全不考虑被告人的意见,而且在开庭之前被告人根本无从知晓自己是在何种程序下受审。在简易程序下,辩护人对被告人的帮助作用微乎其微,因为简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认罪的条件下的。简易程序的启动完全由法院或法官的操控来实现,立法上简易程序过于简单,缺乏基本权利保护规则和程序性制裁规则,既没有指定律师的程序也没有告知适用简易程序后果的义务。
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创设新型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础与我国司法理念相差很大,不适合我国司法实践,但是处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鉴。这种程序又叫处罚令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立案后不需要过多侦查,量刑较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由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处罚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若检察院驳回还可复议一次。法院认为不符合适用该程序的条件时,则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这样更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二)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侵害人格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不是疑难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和法学界的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释,20xx年3月8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侵害人格权、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权,甚至是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受害人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应当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里的精神损失,应当是侵犯人身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而不包括侵犯财产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并且人身权利应作扩大解释,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体权,而是包括《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各项人格权和身份权。
四、实践体会与总结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了解社会现实,投身社会实际的良好形式;同时也是促进我们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践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触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促使我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达到理论与实际完美结合,让我真正成为一个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人。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在以后的学习中完善自我。
法学暑期社会实践报告4
从哲学角度讲,实习是认识的来源,也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平时的课堂学习已让我深深感觉到缺乏实习的法学学习是没有价值的。比如民事诉讼法课上讲了举证责任,看上去似乎很简单,书上和法条也都很明白,照理理解起来根本不困难。但是理解容易运用可就难了,讲完举证责任老师让我们小试牛刀——分析案例,我们大家全部晕头转向,被简单的案例搞得稀里糊涂,即便勉强答对的也说不出清晰的逻辑思路。经历了几次这样的尴尬后我明白了,那种只要读懂书就万事大吉的学习方法该被扔进垃圾箱了,这样或许能应付考试,但绝对无法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那么在就业压力凸现的今天,没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才”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因此我利用暑假在法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这也是我进入大学以来第一次比较正式的假期实习。其中具体工作主要是在书记员办公室一些辅助性事务,比如复印、扫描资料,协助整理卷宗,草拟法律文书(判决书等),填写、送达法律文件(传票、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但是就是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琐屑工作却让我们切切实实得到了实习的锻炼。
在这次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我们学生的能力离实际工作的要求确实有相当的差距。举个例子,在卷宗整理完后,需要用打码机在每一页打上号码,如20xx年的卷宗的第一页即为060001,以此类推。另外,对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同一案件的卷宗分为正、副两卷,正卷存放起诉状(及答辩状)、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各种证据、本案的判决或裁定,有时还有财产保全的相关材料等;而副卷则存放合议庭评议笔录等内部文件。对这种卷宗,正、副卷是要分开打码的。但很不幸,平时做事有些粗枝大叶的我可是犯了大错误,给副卷打完码忘记调整号码机顺序即继续打码,结果正、副卷的号码连起来了,只好随后返工。而在这个过程中,有时要从某一页接下去打,我居然没看清开始页码便草率开始,结果自然是多次返工。后来我提醒自己不要急于求成,看清要求再开始,这才正确完成了任务。但在这当中的多次返工也给人家单位造成了麻烦——比如一页纸上的页码划了再打,一片涂涂改改的墨团影响美观。
还有一次我被派去给当事人的代理人递送法律文件,证件到了才知道来人是那个代理人委托的人(也就是转委托),我也没重视送了文件收了他的委托书就上了楼,回去才知道因为是转委托,需要把领文件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收上来,只得再跑一趟,还好人家没离开法院,不然还会麻烦。另外在草拟判决书时,因为是用人家原来的判决书为模板拟制的(即在电脑上找一份类似的判决书,但把当事人信息、案情、证据、实体法依据及判决结果进行更改),有个地方竟然还写着原来当事人的名字!我头上冒汗啊……
这几件事让我思考了好些时间,结是我必须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评价自己的能力。大学生是“天之骄子”,都是心比天高的一群,包括我在内的学生们都对自己自视甚高,对大学生找工作难感到愤愤不平或者大惑不解。不过这半个月的“工作”却让我有些放平心态了。我们两个(还有个同学和我一起实习)“天之骄女”连打码这样的小事都要出错,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错。当然我们可以拿我们没打码经验当“挡箭牌”,不过我不想这样。因为仔细探究错误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平时只顾死读书,动手能力太差。其实我们一天到晚“教学楼—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模式让我们的生活显得太简单了,离纷繁复杂司法实习也太远了;我们曾经以为我们会很多东西,但一到实际中才发现什么都要从头开始学。也难怪刚毕业的学生不好找工作了——人家要的是会干活的人,而不是“学生”。
可谓是实习出真知,法院工作中的很多细节,比如当事人如何与法院联系,如何查阅卷宗材料,领取、送交法律文件、文书时需要什么证件或介绍信等,这些都是课本上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社会要科学发展,我们公民自身也要科学发展。要不然全面小康社会怎么又靠谁建设?我们是“80后”,是祖国的新一代、共和国建设的接班人,死啃书、到了实习工作岗位就惊慌失措、到处捅娄子的人该怎么建设祖国呢?所以我们不是人才,至多是个“半成品”,要想成为“成品”还需要努力在实习中修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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