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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结项申请报告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201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以及九江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立项、结项的评审工作将在十月举行,为了规范工作程序,更好地发挥各地各校在组织和参与课题管理方面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课题要求:(1)研究的内容对解决当前基础教育的难点或关键有突破,对基础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2)课题的选定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理论、科学规律或定律为指导;
(3)申报表格填写规范;(4)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5)一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6)凡未做过市级课题的老师不得申报省级课题;(7)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2、各地各校申报课题均由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教科研处统一办理,课题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3、市级课题申报书、结项书可从九江教研网站下载。网址:。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4、省教育厅课题基地办申报材料从江西教学教材教研网上下载。网址:/,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5、省结项课题报送材料要求: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结项成果材料一份。结项成果材料包括:(1)结项申请报告;(2)各研究阶段小结汇编;(3)课题研究结题总报告;
(4)课题相关成果材料目录。课题相关成果材料目录由各设区市教研室(课题办)审定并加盖教研室公章。
6、省教科所课题申请材料从江西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网址:。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申请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匿名活页(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一式7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发送至省教科规划办电子邮箱)。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7、课题负责人在申报立项或结项的同时必须一次性缴纳评审费,评审费的标准为:省、市课题基地办受理的申报课题立项费100元、结项费200元,评审费由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幼儿园)教科研处统一上交。2011年上半年省、市级课题结项申报及市级课题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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