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申请书通用15篇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来参考自己需要的申请书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被告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被告申请书1
申请人:xxx,x,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xxxx工人,现租房居住,电话:xxxx被申请人:xxx,女,xxxx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在xxx5号。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xxx停止侵权并搬出xxx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xxx的监护人xxx承担xxx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诉xxx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20xx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xxx由被告抚养。20xx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xxx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签名:xx
日期:年 月 日
被告申请书2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被告申请书3
申请人(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民族: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民族: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因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被告申请书4
申请人:姓名:xxxxxxxx性别:xxxxx年龄:xxxxx民族:xxxxx职务:xxxxx工作单位: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
代理人:张律师,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被申请人:姓名:xxxxxxxx性别:xxxxx年龄:xxxxx民族:xxxxx职务:xxxxx工作单位: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xxxxxxxxxxxxx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xxxxx
xxxxx年xxxxx月xxxx
被告申请书5
申请人:江苏xxxx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向南京xxxx制品有限公司发放借款3500000万元,江苏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xxxx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人依约履行义务,而南京xxxx制品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另,江苏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其法定代表人xxx抽逃出资4000多万元的情况说明,xxx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7条的规定,
此致
申 请 人:
年 月日
被告申请书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被告申请书7
案号:(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X号
申请人(原告):邹XX,男,汉族,住址:福建省XX县XX镇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投资人:黄XX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声称已于20xx年1月28日将其在XXXX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X商贸城于20xx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XXXX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敬礼
申请人:邹XX
xx年xx月xx日
被告申请书8
申请人:
姓名:xx,性别:xxx,年龄:xx,民族:xx,
职务: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电话:xx代理人:梁xx律师,xx律师
事务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xx,性别:xxx,年龄:xx,民族:xx,
职务: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电话: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xx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被告申请书9
案号:。
申请人(原告):XX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
被申请人:负责人:XXX,芙蓉村村委会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
法定代表人:XX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XXXXXXXX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XX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XXX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XX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日
附1:证据2组
1、《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煤矿现场照片6张,共5页。证明芙蓉村煤矿已经关闭。
2、芙蓉村煤矿承包《补充协议书》、2名证人证词,共4页,证明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是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
附2: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
被告申请书10
案号:(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号
申请人(原告):邹XX,男,汉族,住址:福建省XX县XX镇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
被申请人:广州市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投资人:黄XX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声称已于20xx年1月28日将其在xxx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于20xx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xxx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诉讼代理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被告申请书11
申请人:xxx,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所:xxxxxx
申请事项:撤消被告xxxx。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xx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你院业已受理(案号为:20xx第xxx号)。而现有证据已证明xxx为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此,申请人撤消被告xxx,以便本案正确审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被告申请书12
申请人李AB,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关镇文庙街12号,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张XX,校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AB
XXXX年六月二十四日
被告申请书13
申请人:张某某(又名×××),男,19××年××月××日出生,××族,×××文化,××职工,住渭南市临渭区×××花园××号。
被申请人:田某某,男,约××岁左右,××职工,住渭南市临渭区×××××街××号。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郭某某、刘某某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被告申请书14
申请人:刘会彬,男,汉族,19xx年1月11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xx无极县东侯坊乡东朱村育才东路28号,电话:13131115770。
被申请人:张兰振,男,汉族,19xx年2月19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xx长安区南村镇大丰屯村,住该村。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中,被申请人张兰振作为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申请追加其为被告参与诉讼,请予批准。
此致
xx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会彬
20xx年7月29日
被告申请书15
申请人:X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
被申请人: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现住XX。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
申请人依法撤销对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告X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复兴区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现申请人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为了便于本案的尽快解决,决定只选择被告X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告。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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