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申请书证明报告等相关文书
篇一:烈士申请书
长沙县民政局:
本人xxx,家庭住址是长沙县xx镇xxx村XX村民小组,身份证号:xxxxx,系烈士xxx的儿子,我**因----------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原持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儿子XXX,(或者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XXX,XXX,XXX,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确定XXX为持证人)故本人要求作为持证人换发《烈士证明书》,请予以换发。
申请人:***
20XX年7月24日
宣州区民政局:
本人章玉香,户籍地:宣州区水阳社区,系烈士章永远的女儿,持有1984年版的烈士证明书,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换发烈士证明书,因原持证人是我母亲,现已过世,所以现由本人申请做持证人,请予换发。
申请人:
20XX年5月30日
县民政局:
本人xx,性别男,xx年xx月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烈士xx,性别xx,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牺牲。原持证人xx,为烈士之子。
本人系烈士之兄。符合持证条件的其他烈属为烈士之xx。经家庭内部协商无异议,由本人作为持证人,特向民政部门申请换发新版烈士证。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篇二:烈士证明申请报告
长沙县民政局:
本人xxx,家庭住址是长沙县xx镇xxx村XX村民小组,身份证号:xxxxx,系烈士xxx的儿子,我**因----------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原持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儿子XXX,(或者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XXX,XXX,XXX,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确定XXX为持证人)故本人要求作为持证人换发《烈士证明书》,请予以换发。
申请报告仅供大家参与
参考 申请人:***
20XX年7月24日
篇三:烈士证明书换补申请书
县民政局:
本人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 。
烈士 ,性别 , 年 月出生, 年 月牺牲。 原持证人 (姓名),为烈士 (关系:之子、女、弟、兄、父……)。
本人系烈士 (关系:之子、女、弟、兄……)。符合持证条件的其他烈属为烈士之 (关系:之子、女、弟、兄……)。 经家庭内部协商无异议,由本人作为持证人,特向民政部门申请换发新版烈士证。
申请人:(姓名加指印)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格式供各乡镇参考,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
篇四:烈士子女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县、乡民政部门领导:
我叫xxxx,xxxx年出生于xxxx省xxxx县xxxx镇xxxx店村。xxxx烈士是我的亲生父亲,我是他老人家的亲生骨肉,广大乡亲和村两委均可作证。
我父亲xxxx烈士生前服役于xxxx县警卫队,历任战士、班长等职务。xxxx年1月1日在与日寇作战中,壮烈牺牲于xxxx省xxxx县xxxx公社马舍口村。让仅仅两岁的'我失去了亲生父亲,我们家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上世纪xxxx0年代,我们的生活何其艰难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无价的亲情,每思及此,潸然泪下。
值得庆幸的是,在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和乡亲邻里的关心帮助下,我得以长大成人。后来出嫁到xxxx省临西县河西镇相庄村务农,生儿育女,过上了和其他共和国公民一样的幸福生活。在漫长的岁月里,我时时刻刻不能忘怀我的烈士父亲,他让我感到无比骄傲的同时,也让我常常悲痛不已。
感谢党和政府,从来就没有忘记烈士,而现在又出台给予烈士子女以生活补助的深得人心的惠民措施,更令人感激不尽。在此我恳请有关部门尽快核实我的烈士子女身份,然后按着国家有关规定给我发放补助,从而最大限度地慰藉我那长眠于地下的烈士父亲!从而让我再一次沐浴党的浩荡恩典、分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特此申请
敬礼
申请人:xxxx
20XX年xxxx月2日
篇五:关于申请修缮知名革命烈士曾拔英墓地的请示
关于申请修缮全国知名革命烈士曾拔英墓地 并申请为市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或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请示
瑞金市是一方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热土。全国知名革命烈士、瑞金早期革命领导人----曾拔英于1931年被诬为AB团分子错杀后,葬于蓝田(现拔英乡拔英村),主要是因为资金缺乏、自然地理限制等多种原因,逾80年没有对曾拔英烮士墓进行任何修缮和保护,早已破败不堪。目前,这处见证了英烈为推翻三座大山、建设新中国进行了艰苦卓绝斗争、英勇牺牲的革命历史遗迹近乎倾废。
为缅怀和纪念革命先烈 ,继承革命传统,褒扬烈士精神,教育后人,特此向政府申请进行烈士墓的修缮。曾拔英烈士墓进行原地修缮保护或附近迁移重建、修缮美化,主要是土方工程、立碑纪念、地面硬化、大理石台阶、附近环境适当绿化、交通环境整理便于扫墓祭拜等。关于墓碑碑文,碑面镌刻有烈士姓名及事迹简介,字体:“曾拔英革命烈士墓”(或“革命烈士曾拔英永垂不朽”)用金字,注重设计的庄重、新颖并富有时代气息。 曾拔英烮士墓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乡土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英烈曾拔英墓修缮完成后,为了更好地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保护,并考虑到烈士后代亲属已于1972年搬迁出拔英乡拔英村居住(目前居住在瑞金市区及云石山乡),因自然地理条件限制---位置太偏远造成日常维护的困难,特此申请为市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或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
曾拔英烮士为革命牺牲已有83年,1958年在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下,将烈士的家乡更名拔英公社,1984年改拔英乡;烈士曾生活的故居—蓝田村改名为拔英村。至今,拔英乡亲们无论年长老幼,依然在传颂英烈革命战斗的光辉历史,地方社会贤达人士也多次呼吁修缮曾拔英烈士墓,以资褒扬纪念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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