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时间:2020-10-28 09:17:12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近年来,泸溪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民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全县民政工作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福利院(中心)管理与服务先进单位、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一、团结进取,打造一流的民政干部队伍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该局非常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每年初制定周密的理论学习计划,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平日里要求保持充足的自学时间、作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坚持民主集中,实行集体领导。制定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局班子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本局人事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安排、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坚持由局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局党务、政务特别是财务,每月公示一次,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民政局的班子是团结的,有战斗力的班子!”

  (三)强化廉政意识,树立民政新形象。该局干部职工在局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带领下,积极学习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局班子成员带领分管股室,每人每年要联系2—3个乡镇,和10户特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进行重点扶持。同时每月带领分管股室下基层走访慰问20户困难户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访贫问苦大走访,以自己实际行动树立了民政系统良好的.新形象。

  二、惠民济困,切实履行为民服务职责

  (一)建立健全防灾救灾救助体系,确保社会稳定。制定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完善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以墟场、社区、学校和网站、电视台、报刊为平台,精心组织防灾、减灾现场宣传和专题讲座,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该县二年来连续遭受6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累计受害34.23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6018人次,倒塌损坏房屋203间,农作物受灾32.56万亩,该局及时下拔救济款535万元,发放棉被1000余床,衣物5000余件,帮助灾民新建房屋151栋,较好地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灾区社会稳定。

  (二)规范社会救助体系,坚持阳光救助。制定《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方案》、《城乡低保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使城乡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每年集中开展2次核查审核工作,对全县城乡低保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两年来,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276.8万元。修改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的范围,增加了救助方式,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申请、审批、结算程序,实施“一站式”救助,提高了医疗救助效率,方便了困难群众,两年来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31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26.3万元。

  三、勇于探索,培育民政工作新亮点

  (一)严把“三关”,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为重点,严把建房对象入口关,按照“本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找准对象户,并在乡、村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了“关系户”、“人情户”。逐级严格按规定上报建房进度,实行县、乡、村干部层层包片、包村、包户责任制,列入乡镇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严把建房项目管理关。危改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严把建房资金管理关。县民政局按建房进度统一审核,造具到户名册,由县财政分期分批通过县信用联社直接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两年来,该局高标准、高质量超额完成2800栋农村危改任务,农村危改工作得到了省、州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二)彰显特色,争创全省先进福利院。为创建全省一流社会福利院,该局先后到民政部、省厅、州局专题汇报,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划拔土地39.7亩,筹措资金753.3万元,新建了敬老院、光荣院、孤儿院“三院合一”的县社会福利院,建筑总面积达4758.39㎡,目前已入院供养对象128人。该院制定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按照老人们特点,科学合理安排膳食,并发放统一定制的服装鞋帽,让供养老人倍感家庭般的温暖。与县级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设立医务室,为老人们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24小时全天侯诊疗服务。组建秧歌队、腰鼓队,排练文艺节目,开展形式多样、自娱自乐的文艺活动,丰富了老人们的生活。

  (三)优化服务,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筹建民政服务大厅,将业务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集中入驻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定《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十多项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使大厅日常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展板等方式,把相关政策法律、业务流程告之群众,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快速办理相关业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上岗,设立党员示范岗,在服务理念上做到把群众要办的事当作领导交办的事一样办,当作亲人的事一样办,当作自己的事一样办,在服务态度上做到一张笑脸对人,一条凳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沟通,一腔热情解难。一年来,民政服务大厅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评。2012年上半年,被民政部评为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窗口”和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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