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日记范文合集10篇
一天终于结束了,一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用心地写一篇日记了。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日记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实习日记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律师实习日记 篇1
大概是天冷的关系吧,所里的律师都来的很晚,我去了所里都九点多了,却只有小李律师在。内勤给我安排了一项“任务”——到年底了,司法厅要对律师工作进行考核检查,要求各所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她搞不定,就拜托我帮忙。这个忙是一定要帮的,不就是编嘛。她也要赶着编一些会议记录出来,以防司法厅检查。这是什么事儿啊。中午我就拿上文件和材料,回家编去!
律师实习日记 篇2
已经入行有半个月了吧,法律这行入门还是比其他行当辛苦的,暂时是这种感觉。
开始的一个星期,我很无聊的坐在老板指定的桌前,百无聊赖的看我的法学书籍,研究了一下民事证据的规定。
后来帮老板提包的时间多了,就有机会蹭饭吃了,反正都是当事人请或者就是老板请些厅级以上的领导吃饭这样我也有机会沾沾光。说实话,和老板出去吃饭也学不到啥,除了知道些律师的黑暗面外,就学会了
哪些菜好吃点。反正我秉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精神,着重研究吃鸡还是不要白切的好,不安全,没煮透,有病菌,所以红烧的比较好吃。当然吃饭的日子也不是经常有的,吃了几次又不多的时候,人就会很怀念了,什么时候还能再去加加餐呢。
本来老板说好新年新气象要带我们出去吃一顿的,可是不知道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还是真的很忙,这一拖就到月中了,看来这餐就没指望了。
今天很忙竟然加班了,早上接到一个律师的任务(她出差了,没有时间,要我帮忙写上诉状)。是关于劳资纠纷的,我们这里代表公司,诉三个当事人。这种官司一看就是输的多,可是委托人不理,他们宁愿把钱给律师,也要把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打到降下来,就是要争个面子,何必呢!
没想到老板今天也叫我写个法律意见书。
是关于集资款转为股权纠纷的,标的是4个亿,老板收了多少律师费俺就不知道了。
所以今天真的好忙,从上午写到晚上,两边交差,既不敢和老板说接了其他律师的任务,又不敢和那个律师说老板有任务要我做。所以只好自己强撑,狂写,竟然把两个都交差了,幸好之前两个案例都有看,有一定印象。当然,那个上诉状还算好写,找了个以前律师写的模板,差不多就这样抄、修、换搞了一份,下午三点交了差,还真有模有样,同时发现就算是上诉状每个律师的风格差距还是很大的。啃完上诉状又咬法律意见书,我没有找到对应格式,而且标的巨大,案情复杂,头都大了。尾戒看到还很奇怪,问,你不是写了很久了吗?小姐,我要写好多份哦,而且这个很难啊。后来我胡乱的搞了一份给老板,没想到老板大加赞赏,只修改了几个字,就叫我发传真给深圳那个委托人。
我还真怀疑老板有没有看的啊,这么大的标的,我这个新手,没有任何模板,胡写一通,就这样通过了,这不是忽悠委托人吗?不过老板也是太忙了,年纪又大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苦了我了,没有修改就不会有提高,也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最惨要是出了问题,我可就吃不着兜着走了。
看来在这里凡事还是靠自己了,只有自己摸着石头过河慢慢体会律师的成长了,没有人指导是比较痛苦的一件事情。想必很多实习律师也有这种苦恼吧。
又过了半个月,相对来讲还是比较无聊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就会越来越烦躁的,收入低,没事干各种并发症凸显,幸好我学过心理学,调节心态还是有一手的。
开始的半个月,我每天都是八点半去上班的,毕竟刚上班,要有个好印象嘛。后来我发现不对劲了,因为怎么都是我一个人在那里傻傻的坐着啊(太早了)。后来天冷了,人也懒了,我定力本来就不好,就睡的很晚了(也要7点半起来呢)。
之后我都没有个固定的时间去上班了,有时早,有时迟,反正都是九点以后才去到了。老板说,律师嘛,就是自由职业者有事做的时候就要加班,没事做可以不用这么早来。
后来,老板说要加班的话应验了。之前的那个深圳四亿的股权纠纷案的法律意见书打了回来,意料之中啦,我乱写的,打回来是正常的。于是就要改啊,我把材料拿回去,熬了两个晚上的通宵终于把八千字的法律意见书拿给了老板,原来加班是正常的啊,也因此十点后才上班了!后来又被表扬了,因为我的法律意见书把代理权抢了回来,律师行当还是和土匪差不多的,大家抢啊抢的。老板还承诺有奖金给的,于是我的眼就伸得贼长,可到现在还是没有盼到,应了另一个律师的话,老板年纪大了,经常跳票的,你就别太指望了。唉......
之后有个惠东的土地纠纷案子,本来我被确定为代理人的,后来也不知咋的,我又没的参与了,郁闷啊,那个老板也说有奖金的,可最后都是空头支票啊。
27、28号就是所里年会,去清远旅游哦,好爽。吃的东西还是很舍得花钱,我吃我吃我狂吃,晚上还狂干红酒,我当然是多多益善了。还有红包,虽然我运气差点没有摸到大奖,但也很满足了。
又跑去泡温泉了,躺在夜空下的温泉里,看着星空,亦或跪在温泉中,仰望上苍,呜......怎一个爽字了得。不可知论的我此刻感应到天人合一,软塌塌的瘫在泉水中,我真正感受到原来活着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我比较流氓,还裸泡了,很爽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试。
律师实习日记 篇3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
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律师实习日记 篇4
(一)
上午张律师跟会计组沟通资产调查情况,会计组工作人员也表示本次补充调查的难度比第一次调查还要大,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和高层机密对方都不愿提供,这也是尽职调查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标公司的真是财产状况,将来的并购可能会造成项目公司重大的财产损失。我认为目标公司不远提供最真实最核心的资料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并购中获得好的价格;而是考虑到自身是老国企,资产权属不清、权责不明、资产流失等会涉及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下午我们一直在对调查情况做整理,拾遗补缺,看看还有那些地反没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二)
本次尽职调查又要接近尾声了,上午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员和目标公司的高管就补充调查情况展开会晤,就目标公司不远提供资料无法确定的部分要求目标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下午我和师姐就需要承诺的部分把承诺书书写打印好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直到最后还有一份书面说明对方没盖章,原因是该工作人员请假,给我们的答复是可以在我们返程后邮寄给我们。晚上,目标公司请我们吃饭,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们非常满足,我对于这种有工作机会又有吃喝的状态很满意,我非常感激所里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
(三)
早晨起来收拾东西,午饭后我们就做大巴到达郑州乘飞机返回长沙,结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尽职调查我总结:目标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不能反映资产真是状况,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
(四)
今天蒋老师让我处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五)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六)
所里的潘老师也是一位老律师,曾经给我上过《合同法》的课程,他现在在处理一个交通侵权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长沙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七)
今天在所里没事干,自己就一个人乱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八)
今天跟随着肖律师去天心区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厅里立案窗口交我们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里面的工作人员就审查,审查完后就给了我们一张缴款通知单,叫我们填完后去银行交钱,完事后,就给了我们正式发票和案号,有了这些,肖律师就让我们回去,说过一个星期再去法院六楼问下分案情况,看看具体落实到那个法官手上,接着就和法官的书记员联系,送达诉状和开庭时间,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备后续沟通。一通下来接近中午,回所里吃饭,整理相关案卷。
律师实习日记 篇5
这个月接触最多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些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的一些案件最多。起初,以为这些案件就是走走法律流程便可了事,最简单不过,可当完全深入其中的话又全然不知所措。因为案件性质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以至于对案件的解决办法也会有不同,而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赔偿清单的列举了。就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该如何去赔偿,曾多次请教指导老师,及所里其他前辈,后主要总结如下:
其一、人身损害案件的类型有多样,各种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又各有不同。如交通事故案件,工伤案件,雇佣关系引起的工伤案件,医疗事故案件,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件,这几类案件都有独特的处理方式,且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是都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案件来处理,一定要明确各个案件自身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
其二、赔偿清单的列举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当事人自身相关情况去列举。赔偿清单的列举方法来自于司法实践和法律的规定。在列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法条隐含的条款,不能简单粗略的计算。
第三、一定要重视对证据的采集工作。证据是证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主要手段,也是让法官深信一方诉讼请求合理的主要途径。
第四、要区分因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虽然都是工伤,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却截然不同。很多当事人在咨询的过程中都说自己是工伤,一开始自己也有些犯糊涂,但是后来通过了解学习及查阅先关案例。知道了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却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两个一定要甄别开。二者具体区别还有许多,需要一一了解学习。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很多,需要要多研究和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漫长的律师职业生涯,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
律师实习日记 篇6
初来乍到,这个地方比想象中朴实简单的布局,精神干练的人们,来来往往,为那些四处奔波,不被普通人所关注的群体提供这样一个场所,咨询也好,援助也罢,呆在这里,总让人在寒冷与温暖里交错。
被常律师分配去跟随周律师做案子统计,在五层的档案室里,翻阅厚厚的案卷。年轻的律师问到有关大学,生活,还有不确定的未来,然后总是笑过之后说还是大学好,工作之后不比大学那样清闲自由了,说起他们那时的实习,在内蒙的一个地方,三四个月长长的时间,那些生活,听他讲起来,像是在昨天。
碰到惹人注意的案子,一页页的翻下来,工伤赔偿,劳务纠纷,刑事附带民事,国家赔偿,看当事人的笔迹,低保证明,援助申请书,家庭情况说明,案件经过——二三十个案子看下来,心情也变得复杂了,毕竟都是些让人压抑的事情,农民工,低保户,孤寡老人,各种发生在弱势群体身上不幸的事情聚集成这页页纸张,倒是也有不少办得漂亮的案子,周律师过来说,看看这些档案挺好的,知道我们的工作流程,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是啊,第一天,我就接触到如此多的和这里有关的案子,也算是直接奔主题了吧。
另外,有个小小的发现,看到京鼎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京鼎——kingdom,原来是这样译过来的。
第二天。
业务科。李律师递过来四本咨询登记表,坐在办公空间里,一本本的做数字登记,李律师真是细心,怕不好翻页,特意拿了海绵过来,到了浓浓的热茶,并时不时地交代不急不急,慢慢弄,呵呵,工作量是大了点。
中午休息,和楠散步,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天安门附近,不管什么时候,这个地方总是热闹的,发现路旁有好看的不同颜色的玉兰,这个季节,阳光温和的时候走在路上,不小的享受。
一点半,陶律师带我到接待大厅,坐在律师旁边旁听案子,扶养协议,宅基地,,工伤赔偿,当处境悲惨的当事人就那么直接的坐在我对面时,心里还是有了不小的触动,因为,双目失明,流离失所,因种种原因,拿着一级伤残的鉴定书也只能唉声叹气,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每一步走得都不容易,二十年的时间,太久。
一天下来,律师连续接待了十几位当事人,脸上隐约可见疲惫,依然还是笑着送走每个人,虽然这些律师一年可能也只有一次在这里值班,可这一天,对于有些当事人来说,便是宝贵的不得了的机会。
四点半从实习单位出来,收到朋友短信,邀我去清华玩,虽然可以想象出此时清华池塘边的美妙景色,可是已经精疲力尽了,地铁站出来,坐上345,楠说还是很喜欢每周有这样两次固定的位移,我说你真会用词。实习,刚刚开始……
律师实习日记 篇7
今天,应同学的邀请我来到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开庭时间到了,只有一个法官来到审判席上。法官宣布今天并不进行正式开庭审理,只是对这个二审上诉案件进行法庭询问。在旁听的过程中,我认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就是房产商在广告宣传册上的广告词是否构成合同条款,也就是房产商是否负有违约责任,甚至是否构成用虚假广告欺骗购房者的行为。法庭询问结束后,法官当庭进行调解,建议双方将此案进行协商解决。我对于上诉方律师没有提取户主和房产商之间道路交通协议这一证据感到非常可惜。我想第一审时户主一方的律师也没有考虑到这一细节吧,以至于在一审二审似乎都处于被动的境地。
律师实习日记 篇8
今天下午,联系到某公司的员工,请他们派车随我到某区法院缴费立案,尽管是义务的,但是我珍惜每一次锻炼的机会。在某区法院,再次感受了小官僚们对当事人的刁难和对工作的敷衍塞责。本来已经打电话问好诉讼费是250元,到了那里却说不对,让等承办的法官重新计算,好容易等她来了,重新一算,成了529元。开了缴费通知书,让到银行交钱。问银行在哪里?答十字路口右转第二个路口。我们驱车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路口。问了路人多次才找到,原来是在法院所在的十字路口左转第二个路口!到了银行,工作人员也是慢慢腾腾,等了很久才收钱开收据。我们又持收据返回法院换正式收据。然后凭诉讼费收据正式受理,又填证据目录和送达联系表。都弄好,扔出一份《举证通知书》和民庭的联系方式,让我和法官直接联系。我觉得不对,因为缺少受理通知书。又问她要,她恍然大悟,才补了一份受理通知书给我。
律师实习日记 篇9
今天下午和律所刘主任一起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了一起一审败诉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庭审。
案情的经过大致如下:当事人向债权人借款二十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期限为一个月。期满时当事人将借款归还给了债权人。但债权人当时声称借条找不到了,当事人有还款记录,不会有事的,他也不会再向当事人主张这笔借款。后来债权人病危,其妻子拿着这张借条向当事人主张这笔借款,当事人以为债权人因为帮助过他而向其索要的好处费,就含糊其词地说在筹钱,这给人造成了一种他二十万元并未归还的假象。一审时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了还款的凭证,但法院并未采纳其陈述,判其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借款。
二审我方采取的策略:首先,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流水仅有这一借一还,再无其他经济往来;其次,通过申请证人出庭来证明债权人病重时,当事人与其朋友到债权人家中要求过把借条归还的事实。虽然本案暂时还未宣判,但终究希望能够将此案扭转过来。
因此通过这个案件总结以下两点问题:
一、还完钱忘收回借条怎样处理?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本案中,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提高证据意识,出借方应注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借款方还款后应注意索回并销毁借条,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债务人如何收集还款证据?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
律师实习日记 篇10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期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状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个性指定了一个有丰富明白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忙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必须要用心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十分简单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资料、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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