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4篇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实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
本人于20xx年3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年5月到XXX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自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3日,实习指导老师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实习期间,在老师的指导下,首先,认真学习律师实习管理规则和律师执业规范及职业风险防范知识,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严格遵守各种相关法律规定和执业规范,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工作,同时在执业过程中也要有意识地防范各种风险,法律风险、人身风险等,不能因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合法利益而导致律师本身遭到不应有的惩罚和伤害,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维护法律最根本的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此阶段的学习为我以后的职业生涯起了保障性作用。
其次,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及法律理论知识。在xxX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系统地,有步骤、有方法、有选择地学习律师应掌握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理论,就像有枪无子弹的士兵不会对敌人起任何实质作用一样,律师只有执业证书无深厚法律知识体系和办案技巧作保障,办案就只能是空谈。只有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熟悉较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才能理清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X经常教导我们说不掌握大量的英语词汇,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是不可能的,来比喻掌握大量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我所实习的XXX律师事务所也为律师搭建了一个较为实用的学习的平台,律师所规定每两周举办一次律师学习讨论会,使我们既增长了知识,有学习到其他律师很多的个人办案经验技巧,为我以后的执业夯实了基础。
再次,理论联系实际,潜心学习各种办案技巧。在X律师和律所其他律师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参与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案情分析、解答咨询、法律文书制作、会见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协助执业律师查阅案卷,参与谈判和解,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办案技能,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深刻感受到学习法律要精、深、细,并与实际案件相联系,剖析案情到位、准确,法律的.适用得当,才能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实习期间,参加了xx市律师协会、xx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符合申请专职律师的条件。
总之,在这一年里,我在XXX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的帮助下,经过努力的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的办案技能,深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要不断追求进步、终身学习、再学习,才能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2
x月xx日至x月xx日,我参加了xx律协组织的20xx年实习律师网络培训课程。
这次培训课程安排得很丰富,内容很切合实习律师的实际需要,部分课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胡家润律师讲授的课程——“律师成长中的心法”。
他从实习律师的“外在形象”到“内心修为”进行了讲解,听后受益匪浅,下面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首先,实习律师要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名律师”,这是对实习律师“外在形象”的要求。
在社会民众眼里,律师职业是高大上的,帅气、靓丽、高雅、有气质,西装革履、一丝不苟,总之所有褒义词都可以用在律师身上,这就是人们心目中的律师形象。
作为实习律师,我们从踏入律所实习之日起,就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在自己的外在形象上下功夫。
这也是我的指导老师经常对我提醒和强调的事情,对此,我特别感同身受。
我认为实习律师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形象:
注意体态形象
这就要求男性不能留长发、不能留胡须、确保面部干净、勤洗澡、时刻保持无体味;女性不能浓妆艳抹、不能披头散发。
律师都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者,但也应该抽时间加强身体锻炼,保持体态均匀而不臃肿,保持好的体态。
注意穿着形象
建议男性穿黑皮鞋、深蓝色或藏蓝色裤子,上身配藏蓝色或深蓝色西装、白衬衣加领带;女性夏天也应穿正装,不能穿超短裙,裙摆不能短于膝盖,不能穿裸露皮肤太多的衣服和有破洞的牛仔裤,更不能穿戴过于夸张的项链、耳环等首饰。
这样会让当事人觉得更“职业化”、更“专业化”。
注意语言形象
在人们心中,律师是社会精英,语言是律师展现自己的重要手段。
要把“您”常挂嘴边,多用“请”、“谢谢您”、“麻烦您”等礼貌用语。
律师职业也是社会服务行业,律师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多用礼貌用语会提升当事人更好的.客户体验。
之前我对实习律师的外在形象、穿着等也不在意,认为只要把案件办好、当事人委托的事项办妥就行了,没必要太讲究这些。
但后来经过指导老师的多次提醒和具体案例分析,再加上这次胡家润律师的讲授,我对此体会更加深刻了。
从今以后,我要更加重视自己的形象,让自己在形象上更“像一名律师”。
实习律师要加强内心修炼,尽快进入“律师”角色
实习律师是向执业律师转变的必经环节和程序。
不管你曾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还是一名令罪犯分子闻风丧胆的警察,亦或是成功的企业高管,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必须经过实习阶段。
所以,实习期间的内心修炼就特别重要,实习律师如果心态没有调整好,不免会出现急躁、焦虑现象,也会产生较大心理落差,心理脆弱的人,可能在实习期还会产生动摇,坚持不住,而放弃律师行业。
正所谓实习期不仅是一次经验的积累和入门知识的学习,更是一次内心世界的磨练。
进入实习期,就要有一颗“空杯”心态,一切从零开始的心理准备。
如何“沉得下心,不焦不躁”顺利度过实习期,如何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是每位实习律师必然面临并认真对待的“课题”。
实习律师想要让自己尽快进入“律师”角色,就要有四到,分别是:“眼到”、“手到”“嘴到”、“心到”。
1、“眼到”即要善于观察,从中去学习
常言道“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实习律师尤其应如此,在辅庭时要仔细倾听法官的发问,密切观察法官的语气、神态,从而判断其意思倾向,还要仔细倾听对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发问,从中寻找其破绽。
2、“心到”即要善于总结,从中去领悟
吸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这里悟性就很重要,能够通过办理一件事情就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3、“手到”即要善于实践,从中去做,光说不练等于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实习律师仅持有资格证不去经历实务,不参与办理法律事务、接待当事人,不能算真正的实习。
4、“嘴到”即要善于表达,从中去说,光练不说也等于零
律师的表达除了文字就是语言,表达的场所除了法庭还有法庭外的角角落落,如果你的语言表达对方听不懂等于没有表达,表达的繁杂冗长,没有人能有耐心继续听下去,故表达需要终身学习。
实习律师随时面临着“被选择”,因此必须时刻做好“面试”的准备
一方面,在踏入律所大门之前就面临被指导律师“选择”或被律所老板、合伙人“选择”的问题。
另一方面,实习律师成为执业律师后,又面临着被客户“选择”的问题。
因此,要不急不躁,沉下心来,用三到五年的时间练好自己的基本功,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才能在律师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3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4
经过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我对法律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所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我选择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是提高动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通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
(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
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
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另外,通过和所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交流,大家都认为做人是做律师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师,首先就应该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诚实勤快上进的人。师傅就曾经教诲我,作为一名女律师,要以专业素养征服对手,而不是凭借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关系。我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许多业内业外的人都强调,女律师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么才算是“肯付出”?牺牲亲情、友情、爱情?出卖肉体、人格、灵魂?我觉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在位的时候叱咤风云炙手可热,可是靠某些手段获得的财富,在口袋里还没有捂热,就成了之徒。所以,律师不是不可以搞关系,律师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当事人和一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人,我们都要和他们搞好关系,这也是一种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个度,防止过犹不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还包括与人交流,融入社会的能力上,毕竟社会和校园生活是不同的,残酷的现实让我明白要想在这个行业中生存就必须使自己先强大起来。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也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在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还没有完全锻炼出来的时候,实习律师不应该产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没有学会平稳地站立就想飞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现。而且也不应该仅仅只看到老前辈的辉煌,要知道作为开拓者和先驱者,他们经历了比我们更为严格地磨砺。
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面临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目标和前进的方向,我会努力完善自我,弥补不足,争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希望将来在法律这一行里会有我的一片天地。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5
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做非诉法律项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全面性、真实性,而且律师对于依据尽职调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理应谨慎待之。对于有志于从事非诉法律工作的实习律师来说,积极参与尽职调查并且认真总结工作收获对打好非诉法律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天笔者结合在本所参与的几个非诉项目(主要有公司并购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总结归纳,给正在奋斗中的实习律师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院学生几点建议,愿共同进步。
一、做好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会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目标公司会根据这份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做出相关安排,同时这份清单也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查缺补漏的依据。作为主办律师的协助者,实习律师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努力熟悉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对于不理解的部分及时向律师请教,对于在正式进场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该提前上网查询最新信息,避免因为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对于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询,在正式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好其他工作。
笔者认为,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应该重点查询以下信息:
1、企业工商信息
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有一个权威性较强的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做过法律工作的人应该都很熟悉,但是这一网站有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曾经在一次并购项目中,我们想了解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情况,在公示系统上只能查询到一家分支机构,但实际上通过我们认真核实,该公司还存在另外一家分支机构,主要是通过其他信息查询网站实现的。这里推荐其他几个查询网站,作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补充:(1)启信宝,网址:http://www.qixin.com/,功能很强大,不仅能够查询分支机构信息,还可以查询到法院公告、法院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拍卖、经营异常等信息;(2)绿盾全国企业征系统,http://www.11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媒体评价”、“质量检查”、“行政监管”等功能;(3)信用视界,网址:http://www.x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提供的司法信息和新闻招聘信息。此外,要求目标公司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也极为关键,其中会涉及银行贷款、征信以及涉诉信息,是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
2、企业涉诉信息
对目标公司的涉诉信息提前予以了解,在正式尽职调查过程中可以就有关信息比如法院判决信息、执行标的信息、资产拍卖信息作进一步的询问、了解,避免现场临时搜集时有所遗漏。企业涉诉信息在前述的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中有所涉及,但主要有以下权威性的查询渠道: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院判决信息,网址:http://www.court.gov.cn/zgcpwsw/;2、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该网站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
20xx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live.chinacourt.org/fygg/,可以查询法院公告情况,了解调查对象的涉诉情况;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可以查询全国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资产的情况,了解涉诉当事人资产信息;6、淘宝司法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很多法院把没有争议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涉诉信息很容易得知。
二、做好尽职调查时的`配合工作
实习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参与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学习尽调相关知识和技巧,另一方面实习律师也应尽力做好配合工作,这种配合不仅在于具体事项的协助处理,更在于对于主办律师可能无暇关注的其他方面加以关注。
1、搜集材料时应做到专业、细致、全面
(1)专业。笔者想起了自己参与某私募项目时要求目标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尴尬经历,还被其提醒了一下:现在已经三证合一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于律师来说类似这种常识性的疏忽尽量还是避免为好,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律师专业性的尊重,同时因为你没有注意的某一个原因这种信任也会稍减。
(2)细致。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细活,查缺补漏是必经的过程,有时候因为一件资料没有到位就会影响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这其中的细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查验原件,律师带走的往往都是复印件,查验原件时会重点关注其中的数据、时间、文件或者证书的真实性、与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查验有无明显遗漏;二是某些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经常变更,收集材料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资料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如果某两份资料之间有明显矛盾之处则必有一份有问题,这时应该向主办律师提出。
(3)全面。笔者在参与几个私募项目过程中真有这种体会,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机构的要求较多,律师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全面的资料与信息,比如不仅要求私募机构及其大股东提供工商内档信息,也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并对这些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一个说明,可谓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机构组织结构方面,律师不仅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图还会要求提供各部门的介绍,律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与实际员工数量和构成相符合等等。
2、现场观察与了解
在对目标公司作进一步了解方面,主办律师在尽职调查时主要与目标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作为实习律师的你也最好不要闲着,有时与公司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交流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比如,通过和基层员工交流工作节奏和感受可以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和人事状况,通过对厂房、车间等实际经营场所的观察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这些将和主办律师对于公司高管的调查笔录共同构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参考。但是对于某些重大的并购项目,由于尽职调查阶段还未能确定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拜访客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义务。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初稿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是对一名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书面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维的严谨性与全面性等各种能力与素养的考验。如果有机会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对于实习律师来说是一笔很好的财富,笔者有幸撰写了一个并购及几个私募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分享一下个人经验,供参考。笔者认为,一份合格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应该力求做到一下几点:
1、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已经获知的事实应该明确、肯定,避免模糊措辞、模棱两可,更不应该随意修改事实甚至胡编乱造,争取做到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对于无法获知的事实应该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加以披露,切忌过于武断;其次是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每项结论的论证其实就是一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所得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这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关系到结论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词精炼、逻辑严密。法律是一门讲究严谨的学科,这种严谨不仅体现在用词的精炼,也体现在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首先,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避免使用废话、套语、语气词(如“了”、“吧”、“的话”、等)、口头语(比如“就是说”、“那么”、“不过呢”等),但是诸如前提性或条件性的字句、补强性的字句等则不能省略。其次,词、句、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也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后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3、结论明确、肯定。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对其法律风险点加以预测从而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对每一段内容做结论时力求明确、肯定,如果依据既有事实不能做结论也应该明确、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辞或者可能性语句。
最后,用一句话简单总结贯穿全过程的感受:认真、负责、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态度。首先,尽职调查时应该努力做到穷尽一切途径去了解公司情况,不能在心存质疑的情况下匆忙做出某项法律结论,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次信息查询和资料收集,认真负责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其次,对任何工作都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谈话当事人,敬畏客户的每一条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见书中写的每一句话。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6
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7
我从事实习律师工作已有1周的时间,有些感想,略述一二。
5月6日中午1点到达上海,做了18个小时的硬座,身心倍加疲惫,下了火车,背上背了一个双肩包,左边挎了一个安踏包,右边挎了一个电脑包,手上提了一大包杂物,整个身体都被这大大小小的4件行李压的步履维艰,从火车上下来走到3号线乘地铁,其实不是很远的一段路,对我来说却是非常艰难的一段路程,无助加无奈,这时的我只能低头前行。
经过漫长的路途,我终于到达宿舍,ly躺在床上在玩ipad,没什么表情,霎那间我感觉宿舍很压抑,有一种想尽快离开的离开的感受,尽管很累,我依然然在迅速的整理我的行李,一时间我就全身汗透了,不过还好,以我极强的做事能力,我在2点多一些就把我要去苏州带的东西都整理好了。这时我是可以去苏州了,但是,我是要取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这时我给我哥打了一个电话,他还在忙,还要一段时间才可以回来,所以,走出了宿舍,想在外面等哥哥回来。我在大草坪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在华政住了4年多的时间,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觉得呆在宿舍很压抑,尤其是ly出现之后,更加使我不想在宿舍里呆,在大草坪坐下以后,突然间有很多的感想,感觉酸酸的。我在上海,在华政呆了4年多时间了,期间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好的回忆。到今天,我选择离开上海,前往苏州,顿时感觉世事难料。
去苏州,我没有确定的工作单位,没有住处。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毅然前往。
大约4点左右,在校长楼前看到了哥哥,zmj,健将三人一路走来,很不巧,他们看到了我,我也就向他们走去,略作寒暄后,我们一起去了哥的办公室,随便聊了一下,健将即将要去一家外所,意气风发的,我祝福他。这时已经大约4点半了,拿了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我也该动身了,因为,我到了苏州还要找当晚住的地方,向他们告别之后,我又身负4件行李出发了。从宿舍到火车站,又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路途,我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去。
大约8点左右我到了苏州火车站,下了火车我按照之前网上查到的求职公寓地址寻找公交线路,还好,交通比较方便,很快就到了三香公园附近,我给求职公寓打了电话,他们告诉了我去公寓的路线,我到公寓后,大概看了一下环境,还好,自己随便住住还是过的去的,也就住了下来。把行李放好了以后便开始准备明天面试的事情。
到苏州时天已经黑了,坐在公交车上大概看了一下苏州的夜景,感觉很清新,和北京,上海的风格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然,对苏州这个城市感觉亲切了很多。
之前在家里和沈律师约好的7号去所里见面谈一下,7号一大早我就醒来了,洗漱后,我就按之前在网上查到的地址走去,早上沿着昨晚经过的道前街一路走去,相比晚上看到的夜景又有不同的感觉,自己更加喜欢这个地方了。大概8点半左右我就到了公大所楼下,稍加整理仪表后,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已经在办公室了,我也就马上来到了所里,到了她的'办公室之后,她在接一个电话,我就在旁边等她。不久,她的电话打完了,看到我满头大汗的,说我可以把西装外套脱下来的,我向她表示感谢。随后我的面试就开始了。沈律师主要介绍了所里的情况,我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也讲了我之前的一些经历,沈律师表示,欢迎我加入公大所,同时,还让我再去别的所里了解了解,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我们仍然是朋友。我感觉真是运气比较好,碰到了一个很好的律师。大约1小时左右,沈律师要去见一个顾问客户,我们告别后,我就离开了。离开后给父母,哥哥沟通了一下这个面试情况,大家都还满意。我也决定要去公大所了。
8号一大早我就去所里报道了。8点半到所里,所里还没有开门,我就在楼下等一会。我9点到所里,沈律师还没有来,大概到了10点,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说她马上就到了,让我稍等一会。大约半小时后,沈律师和於律师都来了。我经过考虑之后,我愿意加入公大所,和於律师简单聊过以后,沈律师给我安排了座位,给我介绍了一下同事,我也就正式上班了。下午沈律师给了我一个交通事故的卷宗,和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纠纷的书和法律法规让我熟悉一下。沈律师的性格很开朗,很痛快。人也非常随和,很好相处。最难得的是她愿意带我去做案子,愿意教我。我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8
人生的每一场相遇,都是缘分,没有对与错;人生的每一个清晨,都该努力,不能拖延;人生的每一条路,都是一种领悟。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深藏着一个人,你不知道对方生活得如何,但有时候,你怀念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名字,一段简单的相遇。
光阴似箭,岁月如歌。我已经度过了7个月的实习生活。在这7个月中,我成长了很多,也学到了更多。比如接待当事人、写各种法律文书、如何分析案件等等,这让我知道了单纯的理论知识并不能用于实践,但并非说理论无用,理论是基础,是专业的起点。
实习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而作为实习生的我们,必须面对,因为只有当你跨越那一座座巍峨的高山,穿越那一条条湍急的河流,你才能会使自己获得更大的成长。
一路走来,我感谢我身边的人,我更感谢一路陪伴我的李老师。李老师还有半年就要退休了。她对工作上的每一件事都能持乐观态度,思虑严谨、做事稳重。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学会了如何用平常心对待事情,学会了遇到突发情况不能慌乱,要保持镇定、冷静思考、机智解决。我们应该在实习阶段中积累经验,掌握工作技能,从而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做到学以致用!
李老师她是法律援助中心的财务部主任同时也是办公室主任,她的事情每天都很多,每次到录账单的时候,在电脑桌前一坐就是一中午,吃过午餐又开始她的工作。她的眼时常充满血丝,但她还是故我工作。从她身上我看到的仿佛是一个充满干劲的青年,而不是已过60岁的老人。所以我备受鼓舞,对工作时刻充满着激情。我相信如果以后我能像李老师一样对工作充满热情,能够在工作上严谨、细心、稳重,我也一定会变得非常优秀。
实习的7个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积累,再粗壮的参天大树也是外强中干;没有积累,再强壮的雄鹰也蜕变不成天之骄子;没有积累,再灵活的大脑也会成为一团浆糊。所以,让我们追逐真理,永不停息……我想说的是,我愿意积累,愿意付出。即便工作再忙、再累,但作为一个正值奋斗时期的年轻人,更要有一股冲劲、干劲,只要我们敢于拼搏,敢于付出,敢于努力,敢于积累,我相信成功的喜悦一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是啊,“名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多矣”。实习这一路,我们会遇到很多人,有与我们志同道合的法律人,也有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李老师告诉我:“湖之所以宽阔、博大,是因为它包容着所有的小水珠,它不会轻视其他小水珠,所以它十分快乐,一点也不孤独。人也是一样,不能没有朋友,而朋友需要你自己寻找,其实所里的人都是你的朋友,正荣凯是一个大家庭,要好好珍惜。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成长!”
来到所里,我感觉自己确实成长了不少。初出校门稚嫩的`我,没有实践经验,头脑中都是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知识,根本不会应用。而来到所里,我们这批实习生大多做了律师助理,我们的工作是接待当事人、写材料、跑法院、去立案,虽然都是基础性工作,但却让我经历良多,成长迅速,这将是我们人生的第一笔财富。
记忆随风而去,流向昨日的阳光。寒露掠过,地上才成霜。别怕未来的自己没有赖以依靠的臂膀;别怕过去的自己如何生活的狼狈不堪;只有现在勇往直前的力量,才足以战胜遥不可及的梦想。路,一直在脚下,奋勇拼搏,明日必定辉煌灿烂!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9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 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
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符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今天我来谈谈我们律师界的所谓“二八现象”,或者叫“二八定律”。这个问题也是从培训一开始就有几位律师一直在谈,反复讲到的问题。下面我来谈谈我个人对此现象的理解和看法。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0
我叫李锐源,是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20xx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我开始了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活,我的指导老师是潘昌友律师。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点下,我参与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十余件,开展了法律文书、代书等诉讼业务。经过一年的实习,使我基本掌握了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较为完整的了解了律师职业的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要求,同时,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河法治环境中律师所面临的风险有了一定了解。
更进一步的认识来之于本期的学习培训。从20xx年3月20日至4月29日,我全程参加了由云南省律协组织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培训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3月20日至4月20日的网上听课培训,这一部分我按时听课,超课时完成听课任务,总共听课时间达79小时,同时,我也通过了全部23门课程的考试。我的听课比较认真,有笔记,有心得,还对课程讲义和视频课件进行下载保存,以便今后适时学习领会,培训的另一个部分是4月28日、29日的集中培训,我全程听了纳麒老师、马军老师、苏建明老师的精彩演讲,听课中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积极记录思考,在学习中也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通过一个多月的培训,结合以往的实习经验,我的体会是要想做好一名律师,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第一是对法律的信仰,这是我们赖以生存并孜孜不倦追求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
第二是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坚守,这是我们得以立业、立信、走好路的基本准则。
众所周知,我们正面临一个社会大转型的时代。旧的观念被迅速解放,新的`观念尚不成熟,全社会都缺乏统一的普世价值观的指导、约束。如果说80年代人人提倡助人为乐、讲奉献,那么30年后的今天,社会已经滑向看救济功利主义泛滥成灾的地步,为了获得超常的收入,人们不惜践踏公平正义。于是法律职业人中出现法官受贿、律师行贿的丑恶现象,年轻律师把搞好与法官的不正当关系为必修课。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把法治的环境和水源给污染了。他们获得的只不过是眼前的利益,失去的却是广大人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并最终会危及法律职业人的生存环境。对此,许身健老师、钱列阳老师、马军老师都语重心长而又严肃认真的指出过。
江流滚滚,泥沙俱下。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首先应该明确的问题,面对"潜规则"肆虐的执业环境,年轻人该怎样"突围",也并非找不到答案,那就是坚定自己的信念,坚守自己的底线。信仰,一个多么神圣而又被时代遗忘,被众多人抛弃的词语。然而,信仰却牢固主宰着社会、国家、和民族发展的轴心,没有信仰,什么法治,什么和谐进步俱为空谈。哲学家指出,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构建真正的法律国家。被人们纷纷仿效的美国。之所以立国200多年而不乱,总体得益于这个多种族、多民族过度从上到下的对法律的信仰。公民请律师,是因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而不是靠人情、靠拉熟人关系驱动裁判的。反过来,如果一名律师放弃了信仰,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就会放弃学习、放弃思考、急功近利,最终突破底线成为李庄之流。因此,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特定的责任,遵守法律,牢固的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并持之以恒地终身学习,不断的提高思想境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有责任感的律师。
我认为,恪守职业道德的执业纪律与坚定法律信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很难说一个对法律毫无情感、视法律为牟利工具的人会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个对法律有感情、愿意为国家的法治进程贡献毕生精力的人,一定是一个敢说敢做,同时又是模范的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的人。那我们应该怎样恪守道德和纪律呢?翻开法律汇编,有关律师道德、纪律的规范何止百条?但归根结底,不过是告诉我们去做一个老实人,做一个踏实做事,诚恳做人的人。
然而,老实人会不会吃亏?我认为律师得到业界认可尊重的途径有一条学习。学习法学经典,让你的观点去折服法官吧;
学习历史上那些法治沃土上耕耘毕生的人吧,他们的精神会带来战胜困惑的力量;
总之,不断学习,让自己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让你的职业品格和专业水平成为你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时,你有了信仰,就会持续的思考律师对于社会的责任。有责任感、使命感是永远不会孤独、失落和卑微的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愿以此为起点,为了自己的信仰,前进。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1
做律师真的不容易。做个优秀的、业务精、人际广、受人尊敬的律师更难。
尽管自己选了刘春田老师作为导师,人大的教授,知识产权界的泰斗,但是现在想来我对知识产权其实兴趣并不大,况且经过和少鹏的一番探讨,我们一致认为我其实并不喜欢机械,以后做专利业务可能也是会力不从心,如果下功夫去学也不见得比别人优秀,最后做到平庸,实在是没有意义。尽管本科学工程可能会有一些优势,但是事实上本科工程的学习在我学习生活中的其他方面还是给我带来了不少的优势,工程思维以及对风险的控制能力等等。而证券法律业务,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上市、并购、重组、发债、破产重整等等我似乎更加感兴趣一些,对于财会知识也有一定的学习兴趣。
对于整个证券律师市场来说,尽管在萎缩,而且竞争激励程度也比以往更甚,但是自己可以循序渐进,在这个行业里做好了,把国内市场学通了,再去做国外市场或者去如五矿等央企或者去证券公司以及商务部等政府部门,都是不错的选择。研二一年好好学习欧盟法律和英语,抓住一切机会去学习提高,同时学好财会和证券,加强社会活动,多与他人沟通,另外也要锻炼身体,多看杂志和报纸提高综合素质。寒假里可以尝试去法院实习,拓展一下家乡的社会关系。研三就去跟着张律师实习学习,下半年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有好的职位的话),争取跟大项目,然后做两年,转行去其他,这个问题还需要多沟通。
(一)业务体会
1、营销推介
从事任何职业大凡都是如此,从区县以上的公务员到五矿集团的项目工程师,工作很多时候不仅仅是干出来的,而是“卖”出来的。当然,自身的业务能力首先要达到一定的水准,不需要太高太精但是至少各种场面和问题能hold住。作为公务员要能处理一般事务,能写的了好文章,能陪领导挡得住酒;做工程管理要有自己的技术,看得懂图纸,管理得了项目;做一名非诉律师业一样,除了过硬的业务本领,比如相关法律知识、财务知识、业务经验、处理问题的能力、与人交往的人际关系等等这些基本的素质外,也要懂得营销自己。
比如说做上市,非诉律师竞争如此激烈,大部分律师都能将公司上市说出个二五六来,能处理一般问题的律师业不在少数,更有能写得一手好文件的.律师。除了在外语、财会、管理、经济等方面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以外,拓展人脉,敢于营销、善于营销自己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说,参加各种俱乐部、展会、论坛以及培训,不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充分展示,而且要适时的与相关主办方通过交流进行沟通、赞助、广告、推介等营销手段,更要善于在各种场合推销自己以及律所。所谓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真是言浅意深,知易行难,如何在处理营销中高调和低调之间的度的把握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经验来累积,具体方式对每个人来说也是不一样的。
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要做好业务营销的相关辅助工作,比如发放宣传资料、名片,收集相关客户材料,以及在沟通交流时及时、准确的将律师、律所的优势、特点等宣传出去,从实习律师口中放出的信息也具有一定的可信度,这也要求实习律师要充分了解该律师事务所以及主办律师的相关项目、业务经历和资质以及优势特点。正所谓,言未及之而言谓之燥,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如何把握,真真有些难度却值得去尝试。
2、项目准备
成功营销后便会慢慢的有一些业务来进行沟通、洽谈,这些业务沟通可能大部分是客户的一些试探性的咨询,如何将这些潜在的业务夯实,使之进入实质阶段需要在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的准备。
在通过与客户的简单沟通了解客户、当事人的初步想法和愿望后要积极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与客户初步想法相契合的一些实践经验或者案例、资料。
作为实习律师,要及时将上述信息整理成文,并附录文件一起在业务进一步洽谈前发送给主办律师以供参考,同时在项目进场时能保证自己具有一定的信息储备,便于尽快进入角色,着手解决问题。
3、项目进场
经过上述准备,主办律师在同客户、当事人进行进一步洽谈的时候就会有的放矢,如果项目商谈合适就可以签署合同,同时安排律师进场了。
实习律师进场时,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需住宿要带好必需用品以及名片等其他物品,记好相关地址、路线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进场后要及时与联系人沟通安顿,与相关人员交换名片,并尽量读出对方的名字和职务,如果没有带够名片要及时向对方致歉。实习律师进场后不仅要做好主办律师安排的各项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后勤以及复印等其他零碎工作,多动脑子,为主办律师的工作做好后备工作,而不仅仅是主办律师说什么才做什么。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2
实习周记一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在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李律师和周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周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李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实习周记二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善良的?对这个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过,但是因为最近看马基亚维里的思想,才认真的思考了关于人性的问题,我觉得人生来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举个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书,有时候有些人在讲话,我会很讨厌影响别人学习的人,所以要是谁讲话讲了很久的话我会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从来不讲话的,但是我自己讲话的时候我就不会讨厌我自己更不会反感,感觉自己的讲话是有理由的。况且我也不会讲很久。而为什么别人讲话的时候,我却会反感呢?
我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会反抗,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当你在侵犯别人的利益时你却不会觉得你的所做所为也让别人无法容忍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实习周记三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有价值的人生,我要怎样活着才会有价值呢?这个价值是对别人而言的,还是对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你对别人而言是有价值的,同时你也是可以通过你的贡献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我想人活着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想想觉得挺可悲的,觉得活一辈子还是为了别人而活着,贡献为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敬,为了对别人而言你有价值.而自己呢?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3
回顾一年实习期的工作与生活,既有因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满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临困难的情绪低落,自我指责,甚至是放弃。若不是亲身实践律师这份工作,或许我无法深切体会律师职业起步的艰辛。若不是曾想过放弃,也许一直未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选择坚持,是相信自己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完成由实习律师到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的“蜕变”。
面对工作中的瑕疵或纰漏,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如何克服执业初期,收入少,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根据这一年工作期间的所观所想,我记录下自己的感悟与心得体会。
一、实习律师需要良好的心态
实习律师在律所的工作岗位一般是律师助理,主要负责辅助指导律师或合伙人工作。实习律师应该特别珍惜这段时间,用心学习。特别注意不能养成工作结果依赖指导律师审查的习惯;更不能觉得自己不用承担工作失误的责任,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某次,我协助团队律师为某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待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基本备齐,准备到市商务局办理审批手续前,我发现委托方送交的文件中,各项决议的签署日期处是空白的。这是委托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还是委托方需要我方代为签署?市商务局或市工商局对此有什么特殊要求吗?这些疑问我能直接询问指导律师,请他作出指示吗?
后来,我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决议变更股东,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电话咨询各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在各行政机构官网上检索其公示的办事指南,我了解到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对其审批办理时限已作出承诺分别是4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完成了这些工作后,再请教指导律师的意见,然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请他们确定文件的签署时间,以便我方完成委托事项。
原来,对于自己没把握的事情,多留个心眼,多问几个人,多去了解实务操作程序,多查询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才算是做好了本职工作。
优秀的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是能够积极配合指导律师或合伙人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在执业经验,和执业技能上,与他们相比有一定差距。如果我们在工作态度上,改变依赖心理,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向师傅靠齐,便能够快速成长起来。
二、实习律师需要学会沟通
1、学会与前辈沟通
在律所,除了我的指导律师外,我有幸和其他三位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执业律师一起工作。他们的执业风格各不相同,擅长的专业领域也不重合。如何配合他们完成工作,从共同协作中学习他们的优点,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翻翻自己的邮箱,对于指导律师发送的工作邮件,交待的事项,是否都做到及时回复?有没有因为周末、节假日,而有些倦怠、拖延呢?有没有因为特别想做到特别perfect,而一再修改,反复纠结,直到deadline的最后一刻,终于将文件发送给指导老师?
作为律师界的职场新人,可能都会有一种期许——希望能够将自己所知所学限度的发挥,从而获得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但难免有时会过于理想化。“为了100%的完美耗时耗力,不如及时提交60%的阶段性成果”这是一位前辈告诫我的。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汇编,诉讼文书的制作,检索与案件相关裁判案例,这些工作耗时耗力,但实习律师若能够主动、迅速地将这些工作完成,并及时提交给指导律师,不仅为他们大幅度减少工作量,也充实了自己的法律文件库。协助指导律师完成工作的同时,相信他们也非常乐意为“小帮手”指点一二,帮助后辈快快成长。
2、学会与客户沟通
20xx年6月份,我随同其中一名执业律师和另一位律师助理前往省内某村办磷矿生产企业完成收购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此次核查范围涉及目标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等8家企业,再加上交通不便,工作量较大。
与武汉市不同,在县级市各行政部门核查信息时,他们会要求提供执业律师证、所函或介绍信,立案登记证明或法院传票。虽然我们持有实习律师证,但遇到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配合的情况,也束手无策。
指导律师经验丰富,他让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携带开具的正式介绍信陪同我们一起前往各行政部门。在我们申请核查遇阻时,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出面解释此次申请核查的目的,消除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顾虑,我们核查工作便能够顺利开展了。
与参与过尽职调查前期资料搜集工作的实习律师交流,大家对这项工作的辛苦都深有体会。有的实习律师遇到的不仅是各行政机关不积极配合的问题,也有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办事拖沓,态度冷淡的情况。
其实工作量不是不可以减少,关键是改变工作方法。我们可以首先与目标公司员工沟通,清楚明确的告知他们,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文件,配合外聘律师到各行政部门核查公司情况,这是双方洽谈合作,推进项目进行的必要环节。
一般而言,外聘律师进驻公司现场的尽职调查工作是在双方接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如果遇到目标公司不配合的情况,可以与客户沟通,请他们与对方协调。亦或者在尽职调查开始前,客户及目标公司,各中介机构共同召开协调会议,确认初步核查范围,并根据尽调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客户、各中介机构沟通,随时作出调整,从而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三、实习律师需要学会自我激励
有一段时间,我感到特别迷茫、焦虑。越想尽善尽美,工作中越是容易出现小失误。文件未及时归档,发给指导律师的邮件中有错别字等。每次出错后便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晚上睡觉前,想着明天还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今天的工作中有了哪些不该犯的毛病,迟迟不能安睡。早晨醒来,经常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压力。这段自我挣扎的过程,特别难受。
直到我按照蔡律师和指导律师的要求,开始整理自己一年的工作,静下心来翻看过往的工作日记,原来在忙忙碌碌的一年时间中,自己有幸参与各种不同类型案件办理,学习了不少知识,增长了不少见识。
实习的过程,提供给我们了解自己的不足,逐步纠正,培养自己独立工作能力的.机会。比如学会针对文件内容,检索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法条发现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学会努力,用心的完成一项工作。这真是一段特别丰富,充实的职业成长经历。
回想起每次收到指导律师、客户的一句“辛苦了”或者一个“点赞”的表情符号,其实特别开心。因工作而感到的疲惫,顿时烟消云山。
我逐渐明白了,与其纠结于每一点工作的瑕疵,倒不如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失败是成功之母”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也”,如果将这两句话结合起来体会,积极的从细节处完善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积累工作经验,总结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自我认识,自我总结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并认可自己。从而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多与指导律师沟通,珍惜每次交流的机会,了解成长的过程,学会克服挫折,学会享受进步带来的喜悦。
四、结语
一年实习期满,按照规定可以向司法局提交执业律师申请。但是从执业起到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的是更多年的磨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进的路上必然有艰辛和坎坷,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我相信坚持不忘初心,珍惜在律师事务所学习、磨练自我的机会,便能早日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回顾一年实习期的工作与生活,既有因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满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临困难的情绪低落,自我指责,甚至是放弃。若不是亲身实践律师这份工作,或许我无法深切体会律师职业起步的艰辛。若不是曾想过放弃,也许一直未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选择坚持,是相信自己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完成由实习律师到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的“蜕变”。
面对工作中的瑕疵或纰漏,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如何克服执业初期,收入少,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根据这一年工作期间的所观所想,我记录下自己的感悟与心得体会。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4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闷着头在办公室里看书,总觉得实习除了每天过来打扫一下卫生什么东西都学不到,有时心里会很抱怨,不过想想自己要是在家里呆着连书都不想看,还是有收获的,至少时间没有浪费掉。今天是我来律所实习以来收获最大的一天。
早上律所的副主任叫我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很诧异,因为副主任平时有事情不会来找我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到了办公室,他指了指墙角的一盆盆景说,这盆东西不要了,你把它搬到楼下去。原来是叫我做苦力来了,心里不禁有点愤怒,来实习,除了每天打扫律所的走廊外,还要做这些事情,真把我当成免费的清洁工了。不过心里气氛归气氛,事情还是要做的。我把盆景端了下去,回来准备把办公室里原本放盆景的地方打扫一下,没想到,副主任说你把办公室都扫扫吧,没办法我就耐着性子把办公室扫了一遍,看着他放在一旁的拖把,我就说我再把办公室拖一下吧。“好的,你拖吧。”副主任随口一说。我想您还真不客气。接着我就托起了办公室。天太热,他办公室的空调坏了,电扇也没开,我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拖着地,副主任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的什么专业,哪儿人,我都耐着性子回答着。当我说我是研究生时,副主任看着我一脸的惊讶,然后说了句深深触动我的话,你性格太内向了,平时也不大说话,干我们这一行的,专业水平固然重要,但与人的沟通能力更重要,不会沟通,肯定干不好,你来咱们律所,就要学着和所里的律师打成一片。寥寥数语,把我的弱点暴露无遗。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听对自己不好的话,不过能有人给你指出你的问题,是很难得的。我这个人就是太内向了,遇到人不爱说话,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我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好,但一直都没重视,只觉得以后工作了会慢慢好转的'。现在想想,问题要靠自己积极采取行动去解决的,不解决问题自己不会就这样消失,而且在这个社会上,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我想从今天起,我就要重视这个问题,努力改善自己,提高自己。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一。
上午,主任拿来一个案子,说让我看看我们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如何处理,拿着一卷厚厚的案件材料,越看越迷惑,里面关系错综复杂,脑袋都看晕了,上午没看完,下午回来接着看。我把案件的材料反复看了两遍,又在纸上把关键部分理出来,这才有点头绪,理出了事实,关键还得看证据,看适用法律,以前学过的法律规定,一到实际案例中才觉得自己对法律了解得太少了,很多东西都不懂,不得不去翻看法律条文。看来法律功底还是太差。不过分析案子的过程中,也体会到,要想掌握好法律,一定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光看法条,很多东西都不了解的。难怪美国的大学本科教育中不开始法律专业,难怪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了。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二。
下午4点多,有几个人过来找主任咨询案子,主任叫我们过去听听。其实就是一个离婚分割财产的案子,只是财产的构成比较复杂。不过主任在给当事人提供咨询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清晰的逻辑思路,精练的语言,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听了主任的分析,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书上学不到的。感觉自己现在的差距太大了,不过乐观的说,提升的潜力也很大。此为今天律所实习心得之三。
回到家都6点多了,虽然今天没看书,虽然今天是七夕,不过感觉还是过得最充实的,我真喜欢这种状态,就是每天都能学到东西,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在进步,以后要更加努力,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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