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时间:2024-08-16 11:03:09 实习心得 我要投稿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精选15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习律师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精选15篇)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闷着头在办公室里看书,总觉得实习除了每天过来打扫一下卫生什么东西都学不到,有时心里会很抱怨,不过想想自己要是在家里呆着连书都不想看,还是有收获的,至少时间没有浪费掉。今天是我来律所实习以来收获最大的一天。

  早上律所的副主任叫我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很诧异,因为副主任平时有事情不会来找我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到了办公室,他指了指墙角的一盆盆景说,这盆东西不要了,你把它搬到楼下去。原来是叫我做苦力来了,心里不禁有点愤怒,来实习,除了每天打扫律所的走廊外,还要做这些事情,真把我当成免费的清洁工了。不过心里气氛归气氛,事情还是要做的。我把盆景端了下去,回来准备把办公室里原本放盆景的地方打扫一下,没想到,副主任说你把办公室都扫扫吧,没办法我就耐着性子把办公室扫了一遍,看着他放在一旁的拖把,我就说我再把办公室拖一下吧。“好的,你拖吧。”副主任随口一说。我想您还真不客气。接着我就托起了办公室。天太热,他办公室的空调坏了,电扇也没开,我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拖着地,副主任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的什么专业,哪儿人,我都耐着性子回答着。当我说我是研究生时,副主任看着我一脸的惊讶,然后说了句深深触动我的话,你性格太内向了,平时也不大说话,干我们这一行的,专业水平固然重要,但与人的沟通能力更重要,不会沟通,肯定干不好,你来咱们律所,就要学着和所里的律师打成一片。寥寥数语,把我的弱点暴露无遗。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听对自己不好的话,不过能有人给你指出你的问题,是很难得的。我这个人就是太内向了,遇到人不爱说话,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我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好,但一直都没重视,只觉得以后工作了会慢慢好转的。现在想想,问题要靠自己积极采取行动去解决的,不解决问题自己不会就这样消失,而且在这个社会上,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我想从今天起,我就要重视这个问题,努力改善自己,提高自己。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一。

  上午,主任拿来一个案子,说让我看看我们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如何处理,拿着一卷厚厚的案件材料,越看越迷惑,里面关系错综复杂,脑袋都看晕了,上午没看完,下午回来接着看。我把案件的材料反复看了两遍,又在纸上把关键部分理出来,这才有点头绪,理出了事实,关键还得看证据,看适用法律,以前学过的法律规定,一到实际案例中才觉得自己对法律了解得太少了,很多东西都不懂,不得不去翻看法律条文。看来法律功底还是太差。不过分析案子的过程中,也体会到,要想掌握好法律,一定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光看法条,很多东西都不了解的。难怪美国的大学本科教育中不开始法律专业,难怪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了。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二。

  下午4点多,有几个人过来找主任咨询案子,主任叫我们过去听听。其实就是一个离婚分割财产的案子,只是财产的构成比较复杂。不过主任在给当事人提供咨询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清晰的逻辑思路,精练的语言,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听了主任的分析,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书上学不到的。感觉自己现在的差距太大了,不过乐观的说,提升的潜力也很大。此为今天律所实习心得之三。

  回到家都6点多了,虽然今天没看书,虽然今天是七夕,不过感觉还是过得最充实的,我真喜欢这种状态,就是每天都能学到东西,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在进步,以后要更加努力,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2

  人生的每一场相遇,都是缘分,没有对与错;人生的每一个清晨,都该努力,不能拖延;人生的每一条路,都是一种领悟。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深藏着一个人,你不知道对方生活得如何,但有时候,你怀念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名字,一段简单的相遇。

  光阴似箭,岁月如歌。我已经度过了7个月的实习生活。在这7个月中,我成长了很多,也学到了更多。比如接待当事人、写各种法律文书、如何分析案件等等,这让我知道了单纯的理论知识并不能用于实践,但并非说理论无用,理论是基础,是专业的起点。

  实习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而作为实习生的我们,必须面对,因为只有当你跨越那一座座巍峨的高山,穿越那一条条湍急的河流,你才能会使自己获得更大的成长。

  一路走来,我感谢我身边的人,我更感谢一路陪伴我的李老师。李老师还有半年就要退休了。她对工作上的每一件事都能持乐观态度,思虑严谨、做事稳重。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学会了如何用平常心对待事情,学会了遇到突发情况不能慌乱,要保持镇定、冷静思考、机智解决。我们应该在实习阶段中积累经验,掌握工作技能,从而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做到学以致用!

  李老师她是法律援助中心的财务部主任同时也是办公室主任,她的事情每天都很多,每次到录账单的时候,在电脑桌前一坐就是一中午,吃过午餐又开始她的工作。她的眼时常充满血丝,但她还是故我工作。从她身上我看到的仿佛是一个充满干劲的`青年,而不是已过60岁的老人。所以我备受鼓舞,对工作时刻充满着激情。我相信如果以后我能像李老师一样对工作充满热情,能够在工作上严谨、细心、稳重,我也一定会变得非常优秀。

  实习的7个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积累,再粗壮的参天大树也是外强中干;没有积累,再强壮的雄鹰也蜕变不成天之骄子;没有积累,再灵活的大脑也会成为一团浆糊。所以,让我们追逐真理,永不停息……我想说的是,我愿意积累,愿意付出。即便工作再忙、再累,但作为一个正值奋斗时期的年轻人,更要有一股冲劲、干劲,只要我们敢于拼搏,敢于付出,敢于努力,敢于积累,我相信成功的喜悦一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是啊,“名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多矣”。实习这一路,我们会遇到很多人,有与我们志同道合的法律人,也有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李老师告诉我:“湖之所以宽阔、博大,是因为它包容着所有的小水珠,它不会轻视其他小水珠,所以它十分快乐,一点也不孤独。人也是一样,不能没有朋友,而朋友需要你自己寻找,其实所里的人都是你的朋友,正荣凯是一个大家庭,要好好珍惜。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成长!”

  来到所里,我感觉自己确实成长了不少。初出校门稚嫩的我,没有实践经验,头脑中都是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知识,根本不会应用。而来到所里,我们这批实习生大多做了律师助理,我们的工作是接待当事人、写材料、跑法院、去立案,虽然都是基础性工作,但却让我经历良多,成长迅速,这将是我们人生的第一笔财富。

  记忆随风而去,流向昨日的阳光。寒露掠过,地上才成霜。别怕未来的自己没有赖以依靠的臂膀;别怕过去的自己如何生活的狼狈不堪;只有现在勇往直前的力量,才足以战胜遥不可及的梦想。路,一直在脚下,奋勇拼搏,明日必定辉煌灿烂!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3

  毕业后我就一直在律所工作,至今,也快两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一眨眼,我已走到了实习的尾声,即将面临着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的转变。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此,我不得不对我的老师们说一声谢谢!谢谢他们一直以来对我的包容与教导,尤其是谭律师和周律师,他从头到尾给予我的是最直接的指导,现将本人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养学习习惯。

  律师的业务不会凭空而降,每一笔业务都是以与当事人沟通开始,而与当事人沟通,就需要实实在在的功底。我深深地记得谭律师对我的每一次教导,一开始他就严格要求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职业技能。他说,律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在竞争这么大的'环境下,要想生存、并且要生存得不错,就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坑蒙拐骗当然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这绝对不是长久之际,任何一个优秀的律师都不可能是靠投机取巧出来的,只有把自身的能力提升上去,才是做好法律服务的正确方式。

  而学习是获得知识的唯一办法,不管过程多么无聊枯燥都要让自己不断学习,不学习就不会有进步。先是推送各种培训链接给我,让我报名参加培训,同时也推送各种新通知的链接给我让我学习,后期就直接告诉我哪些网站是律师随时需要关注的,并告诫我平时要养成主动关注的习惯,后期慢慢降低推送频率,最后便不再直接推送。老师用心良苦,我已不知如何感谢为好,但在这方面我做得还很不足。

  二、学习接案。

  律师的专业能力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能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学习专业知识!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很是不解,律师不就是要学习么,除了学习提升能力以外难道还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后来谭律师告诉我说“一个律师如果没有案子可做他的专业水平高到天上去又怎样”?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然后,谭律师就告诉我,案件来自多方面。首先是传统的客户上门,总有一部分当事人会到律所找律师,这种时候需要律师的综合谈判技巧,既要从当事人言语中捕捉到我们需要的信息,又要在短时间内充分展示我们的专业水平,让当事人信服,从而签单。

  其次就是来自亲朋好友的案件,这就需要律师扩大交际圈。律师要尽可能地主动让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律师,只有别人知道他是律师,在其遇到法律事务的时候才可能会想起我们。如果一个律师的交际圈足够大,他才可能有案源。最后就是来自当事人的朋友。我们做的每一项法律事务,当事人都会对我们的服务做出内心的评价,只要我们保持走正当专业服路线,一些当事人的朋友遇到问题的时候当事人就可能把业务推荐给我们。当然,不管是哪种案源,我们都要综合衡量各种因素以判断是否要接单,不能为了签单而签单,律师在赚钱的同时要有正确的价值观。

  三、学习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人的道德,它要求律师在执业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不畏权势,热情勤勉、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履行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行之间互相尊重、帮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执业纪律则是要求律师在执业中不得为一定的行为,比如,某些案件不能风险收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司法,不得在同行之间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等。每一个律师都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4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 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

  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符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今天我来谈谈我们律师界的所谓“二八现象”,或者叫“二八定律”。这个问题也是从培训一开始就有几位律师一直在谈,反复讲到的问题。下面我来谈谈我个人对此现象的理解和看法。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5

  深圳市20xx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 、 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就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复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 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仰天长叹,满腹牢骚,试问这能解决啥子问题嘛。有这样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保证我们律师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要是律师们人人都有好饭吃,人人都过得很潇洒,那是典型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真要是这样我看我们就没什么发展的动力了。

  金字塔式样的社会成功模式,也正是推动整个社会各个行业发展的动力。

  在我看来,该当律师还是要当律师的,从古今中外的律师职业发展整体状况来看,和其它行业比较而言,律师还是个相当不错的职业。律师职业还真的就是个给你点阳光,你就能灿烂,给你个机会,你就能发达的职业。不是吗?成功对于我们大多数同行来说,需要的也许就只是一个机会而已,可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的。不是吗?

  面对“二八现象”我们不能退缩,你退了,只能说明你底气不足,道行不深,水平不咋地。高考的时候,人家考高分了就说人家是什么高分低能,但不见得每个考高分的都是低能,人家能考高分就证明人家在某一方面比你强,相对的低分高能的就不多见,说你有能耐证明给大家看看嘛,用什么证明还不就是分数吗?我看还是低分低能的居多啊。同样的道理你认为你有能耐,也挤进哪20%证明给大家看看嘛。

  毕竟竞争才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相信自己,也就是给自己一个机会,成功也许就在我们不远的前方。坚定信念,携手前行,一起去努力,去拼搏,相信我们的前方始终是一片的光明。

  关于“二八现象”的问题我就写到这里了,我不是说人家老师讲“二八现象”讲的不咋地,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对每个相对成熟的行业来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二八现象”,这并非是我们律师界所独有,律师界出现“二八现象”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的。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6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7

  一、良师,实习律师的引航人

  经历属于个体,却无法脱离时代的烙印。在进入律师行业之前,我想大多数朋友都曾纠结于一个问题: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答案可谓千奇百态:有的首当其冲关心待遇或今后的案源,有的关心律所在当地乃至全国的地位及声望,有的则关心律所的规模等等,不过希望有个好师傅带教却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共识。

  良师,是现代社会各行各业争相竞抢的稀缺资源。一位有师德的老师,对学生来说是一种幸运,对学校来说是一种资源,对国家来说更是一种财富。因为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教育要从小抓起,所以幼教愈发受到社会的重视。

  同样的道理,实习律师是律师队伍发展的后劲与希望,所以实习律师的正确执业理念、思维方式及工作习惯都应从初期进行引导。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甚至杜绝行业所诟病的"乱收费乱收案"、"触犯高压线"等个案现象;才能培养出更多的张思之;才能将律师队伍打造成真正的精英群体!

  二、梦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众所周知,实习律师对良师的渴望是多么真切,但自古有云"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在律师行业尤为如此。因为目前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尚不成熟,案件资源非常有限。不由感慨"律师行业的良师何其难觅"?所以抱着"严师出高徒"的侥幸,我最后选择试试以管理严格相传于行业内部的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于是在20xx年,我有幸被张林芳所接纳为其中一员。

  进所后,我先后跟随过两位律师学习。刚到所里,师傅告诉我要真正融入一个集体必须要了解她的文化和底蕴,而且告诉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了解。因为我初到常州没有什么朋友圈,师傅不仅邀我一起打球、融入大家,而且在师傅和一位同事老乡的引荐下我认识了更多的朋友和老乡。那时,师傅还时常在方便的时候找我谈心,了解我的思想动态,帮我指出问题、鼓励我突破。有时从师傅的谈话内容到谈话场所的变化,我都能感受到他的急我所急。

  所以,我就这样遇到了乐于施教的师傅,何其幸运!

  三、"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摆正心态,真诚待人、谦卑修行

  真诚的心态和谦卑的姿态,在实习道路乃至整个人生旅途中,都是必须要有的一种心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抛弃你的顾虑,敞开你的心扉,只有这样,才有心灵上的对话,才能有幡然悔悟的认识与改正。谦卑前行中的"谦卑"不是自高自大,也不是顾影自怜,而是怀着对他人的'尊重,虚心与他人交流、真诚向他人请教,要放得下自己高昂的头颅。所以,只有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才有可能获得良师们的金玉良言。

  汝所欲学诗,功夫在诗外。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首要工作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的办案能力是其必要的基本才能之一,他需要我们积累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对整个案件走向的精准判断。此外,优秀律师往往还具有方面的综合素养。在执业理念上,前辈律师们不仅仅将律师当作谋生的一份职业,更将其视为包含理想与追求的事业。因此他们可以不计回报地利用休息时间帮助年轻律师,不计得失地为单位的长远发展及社会行政事务奉献自己的智慧。在为人处事方面,前辈律师们的感恩、坦诚、胆大心细、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从过去到现在,即便是功成名就之后,他们仍然身体力行着。

  囿于律师工作的高要求,在实习期间,我有过烦恼和痛苦。曾经我为长时间准备的代理思路不被重视而感到失落、为自己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困顿。这些都是学习过程中常有的情形,学习意味着不断犯错。庆幸的是,一路上有良师们的鼓励与帮助。所以尽管我的律师路还刚开始,前方也满是荆棘,但我会谨记良师们的谆谆教诲,我相信会与张林芳所同在、并行,我会从泥泞的小路走向平坦的康庄大道!

  四、脚踏实地、养精蓄锐、不负师恩

  实习期间,在前辈律师们和律所的关心下,自己获得了一定的成长。但饮水须思源,尽管现在还未到"饮水"的时候。我想如何在律师路上走的更好、行的更远才是对知遇之恩的最好回报。

  做事首要的是做人,换句话来说,做事要有尊重他人之心、坦诚相待之心和感恩之心。对于我们律师而言,更应如此。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枉费前辈律师们对我们的付出,才能为后辈树立良好的道德楷模,才能当之无愧地成为令人敬仰的精英之师。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怎么对待他人,他人就会怎样对待你。一个实习律师要拥有坦诚、感恩的心,才能赢得智者的青睐。一个实习律师要以主人翁的意识关心集体、为单位添砖加瓦,才不枉费律所给你发展的机会。一个实习律师要有感恩社会的心,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参与社会公益,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

  塑造专业的职业素养与执业形象。律师是一份令人羡慕的行业,但也是一份与艰辛、危险相伴的行业。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另外律师的第一职业形象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其与他人的后续交往。因此,得体的服装、适宜的面部表情及言语、大方得体的待人接物,都是需要实习律师注意的。

  加强知识的积累,提高执业能力。成为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律师,应该算是对师恩的最好报答。合格律师的塑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她需要细水长流的积累与持之以恒的坚持。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法律知识是律师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除此之外,律师还应加强社会知识的汲取,不断充电,将知识转化到执业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成为行业里的佼佼者。所以,实习律师最初也要有厚积薄发的意识,要有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准备。

  现在我受教于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已经有段时间了,自己的所学还只是沧海一粟,但其中一点一滴的成长与收获却都离不开良师们的指点与鼓励。实习的一路上,我曾有过迷茫、失望与退缩,但无论今后或将来,我会始终以张林芳所"敬业、勤业、精业"的所训为指导,让那些未能把我打倒的困难将让我变得更加强大!待到彩虹到来的那一天,我也要像恩师们一样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光与热,对身边人,对所里,对社会!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8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x大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作为x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x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真正投入到律所实习中,才发现自己在校所学的知识用于解决实务问题不过是杯水车薪。律师这个行业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光鲜亮丽,办理一个案件要考虑不仅要把握总体的法律框架,还要将内在的争议点论证明晰;佐证一个事实不仅需要收集整理大量琐碎的证据,还要凭借办案经验把握各种风险点;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团队的律师们利用下班时间讨论案情、模拟开庭,常常加班到深夜都浑然不觉并且甘之如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习律师心得体会参考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阅读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9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

  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的实习工作的总结。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0

  秋高气爽的时节,充实而厚重。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参加了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的,**省20xx年度第*次实习律师集中培训。

  通过这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有职业道德方面的;有业务操作方面的;有社交礼仪方面的,还有风险把控方面的。这在我们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心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我们以后的执业活动,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首先要说的是政治素养。与会的每一位老师,都强调律师要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主要是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让我感触很深、产生共鸣。我是一名拥有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我为我们的党而自豪;以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而骄傲。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引领中国人民重新步入了世界民族之林,并不断勇攀高峰。这是民心所向、社会主流。我们应该倾之所有,为之奉献。

  而且,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人”,有着特殊的社会属性。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法律的正确实施,代表着公平正义。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

  再者,老师们还讲到了职业道德。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法律不外乎人情,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法律是高标准的道德。两者同根同祖、一脉相承,都是基于社会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的基础而产生的,是对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中衡量和约束;是人们需要遵守的一种社会规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工具,人人都要坚决的遵守。

  律师是一个特殊职业,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定职责,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着其在社会中某种程度上担当者“法律代言人”的角色。社会公众也把律师作为“用事实讲话,以证据服人”的理性代言人。律师的言行,对社会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因此,作为法律人的我们,更应该予以遵守,并且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更多的人去遵守和拥护,并使它更趋完善。比如:在法律事务的处理以及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不做违反法律、违反道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言行,要审慎、要严谨,要谨言慎行,要向社会和公众传达文明、正确、理性的信息,始终传播社会正能量。做一个明明白白、堂堂正正、遵纪守法,受社会和大众接受和认可的法律人。

  再有,就是还学习到了关于执业素养方面的,相信这是培训项目篇幅,涉及最多的一个方面。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律师工作基本程序和基本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等律师执业过程中涉及到的好多方面。

  其中,省司法厅的**副处长讲了“**省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就全省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我们的努力方向,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讲解。他感慨的告诉我们,我们赶上了好时机,近几年律师行业整体向好的表现尤为突出,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加大,律师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社会大众对律师的需求和依赖也逐步加强。律师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越来越受人尊敬的行业。但是在讲到**律师行业执业人数不少但是整体收费排名很低,不成比例的时候,台下一片笑声,这笑声有感叹、有无奈、有叹息,但是我相信这更是作为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我们坚定、自信、期待、憧憬和奋进的笑声,面对目前的现状,我们不会惧怕、更无从畏惧,我们会坚持学习、克服困难、紧随社会主流、稳步成长,争取让**律师行业能稳步跨越、迎头赶上。

  **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崔冠军主任讲了“律师执业风险防控”。我感觉在我们即将正式执业的这个时候,听一堂这样的课真是非常的必要。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我们,大多是年轻人,血气方刚、一腔热情、勇气可嘉,好多都怀揣着梦想与激情,对未来有一番美好的憧憬。但是任何行业都有风险,尤其是律师行业,整日行走在法律和客观事实以及虚假表象之间,稍有不慎就马失前蹄。其中也不乏在利益诱惑面前有人失去了自我、突破了底线,甚至成为了阶下囚,悔恨终生。通过崔主任的这堂课,让我们认清自我,时刻保持警醒,时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自己的执业历程中,积极、稳步、健康的发展。

  其中还有,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讲解了“民事诉讼实务与技巧”;***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讲解了“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孙守遐律师讲解了“律师非诉业务基本技能”;**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讲解了“法律文书写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讲解了“律师公众表达的场景应用与能力提升”。从律师执业的各个方面,包括诉讼与非诉讼、民事与刑事、法律文书写作规范和公众表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们从理论到实践,从法律法规到具体案例、从学习心得到亲身体会,都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讲解,其中有他们的经验也有她们的教训。这使我们这些刚刚准备入门的新生代们,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具体操作使用以及分析应变能力都进行了一场盛大的洗礼,使我们从更高的高度、更深的深度、更宽的广度,对我们的行业、对自己的执业、对业务的把控等方面又重新调整规划、重新谋篇布局。正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容易成功,真心感谢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和高屋建瓴,也真心感谢律协部门提供的这次机会。

  另外,律协还请来了国家高级礼仪培训师**女士,讲了一堂“律师执业礼仪与形象塑造”的课程。可谓正中时机,因为全国各行各业都在进行标准化和职业化建设,律师行业是一个更加严谨和审慎的行业,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法律人的尊严,因此律师更应该在日常的法律事务和工作生活当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和形象塑造。我想,得体的仪容仪表和良好的形象外观,以及恰到好处的待人接物的方式,更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对律师和律师行业的评价和认可,更有利于人们对法律和法治的敬畏和践行。

  在培训学习期间,律协还组织了一场户外团队拓展训练活动,我们在欢声笑语中参加了活动,也实实在在的得到了拓展、真真切切的收获了心得和经验。活动都是按小队进行的,都是集体项目。通过一上午的拓展训练,使我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就像律师行业一样,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简单的业务越来越少,复杂的、多元化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越来越多,就算是简单的案件有时也涉及好多方面和不同的知识层面。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和加强团队合作、行业交流、分工负责、强强联合。这样才能把日趋复杂多元的案件做好、做精、做细。真正的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进程。

  还有,在培训中授课老师也提到了法律援助,这一方面我体会很深。这是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道德品行的集中表现,律师虽然是所谓的“自由职业者”,但是他有他特殊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责任。我们希望得到更大的认可、更大的成就,就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就要拥有更大的担当。就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使命。因为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的群众,就越需要我们的帮助,就越需要法律的介入,也就更能体现法治的重要性,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从而更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化的进程。

  总之,通过这次的培训,我是受益匪浅。不管是业务知识方面还是政治素养方面;不管是风险把控方面还是形象礼仪方面,总之,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和崭新的认识。这些知识、经验、警醒和嘱托必将陪伴我整个的执业历程。有它们的陪伴,我对未来的道路将更加的自信、坚定和从容。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1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实习。我先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与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我在参与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矛盾、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月日开始实行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打算就各个问题都展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触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

  一、案情经过

  XX年月日早晨: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剧烈疼痛,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处无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具体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继续观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时,患者血压开始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XX年月日: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XX日X:XX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决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日早晨:,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一直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埋葬。

  XX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诉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与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月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认真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始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一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请求。我方遂于月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利赔偿,我们于XX年月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

  到XX年X月X日,即法庭确定的此案第一次开庭前日,医院既没有向法庭提供答辩状,也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囿于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规定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比以往较高。为了此案能适用这个司法解释。我们在当日对此案作了撤诉的处理。最近一次开庭是在月日,法庭上医院和我方向法庭提交了。法院没有采纳我方此案的性质是非法行医的主张,而认定此案需要委托医疗检定机构鉴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

  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2

  非常荣幸,能抓住20xx年的尾巴成为xx市第四批“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派出的实习律师。作为本批唯一一位被安排到xx市xx区xx实习律师,虽难免有些孤独,但充满挑战而富有意义的工作让我这一个月过得无比充实。

  来到xx工作的第二天,适逢第五个国家宪法日,xx区司法局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我也踊跃参加并在法律咨询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在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被安排到了下属的中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华司法所的工作更多是偏行政性的,诸如协助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安排其进行社区服务劳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为xx区人民法院招募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是对着名单逐一打电话邀请,这需要耐心的为电话的另一边解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许打十个电话才会有一个人会耐心的听完我说话,因为当我告知对方“司法局”、“人民法院”等词汇的时候,对方的语气就立刻变得急促不安了,甚至还有一位母亲问我是不是他儿子犯了什么事情。而等我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以后,就只能收到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拒绝“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其实群众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认知还停留在“官司缠身”、“是非之地”的印象里,普法之路依然漫长而艰辛,要依靠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实现。

  在完成xxxxx所的`工作之余,我也会前往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和另外两位xx的实习律师一起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记得一位60多岁的老奶奶,是一位交通事故伤者的护工,起初我以为是来咨询如何追讨护理费的,没想到她是替伤者前来咨询的,伤者是一位中年男子,无儿无女,只有一位智力残障的妻子,同样无儿无女无配偶的兄长在同一起事故中丧生,虽有一位亲生姐姐,但年事已高,而其子女则对两位叔叔的遭遇置若罔闻。因伤者未获得任何的赔偿,又行动不便,她最终选择不再向伤者讨要护理费,并希望帮助伤者获得应有的赔偿。了解详情后,我为老奶奶解释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主张赔偿,并带着老奶奶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处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宜。

  通过参加这次“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律师这个群体身上背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而在实体平台上工作也让我对我国普法现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这些经历将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指导作用。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3

  本周一共实习了三天,周一的事情在上一次的日记中,周二上午帮助龙律师扫描,我是第一次做这活,所以另外一个实习生教会了我扫描和使用公司的打印机,比起打印店的打印机,确实这个方便了更多,傻瓜式的操作。但是这样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资料扫面到打印机的共享盘里,应该是大家都能看到,造成资料的外泄。但是好在这些资料都是一串数字的命名,所以,一般除了自己在使用的话,一般也不会去看那么多的扫描。扫描还是非常快的,但是因为理解错了龙律师的意思,把应该分开的几个档扫在了一起,所以我又一个人独自地重新扫描,更加熟练地使用了这个打印机。在这个过程中,我真实很不喜欢订书钉这个东西,这个发明很棒,但是在拆卸的时候,就很麻烦,而且会影响再次装订的美观。

  然后就是手打一个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分享,在梧桐树live平台上的,因为无法下载,复制,所以交给我手打出,大约000字,然后吃午饭和休息。下午开始上班,魏律师就开始催我关于一个招标的审核,说是下班之前交。当时我真的觉得事情好多,他们是不是不知道其他律师也在给我活做,好吧,既然这是紧急而重要的事,那我就先完成这个吧,参考其他招标,结合我国的招投标法,第一做招标的审查。总体说应该还行的.。下午下班的时侯,梁律师开始催,我决定要告诉她,其实我有很多其他事情在忙,于是跟她沟通,协调到第二天。

  周三就是我整整打了一天字的一天,完稿一万七千多字,完后小心地检查了一遍,发给了梁律师,她发在了我们的模块群里,大家在表示感谢的同时,彭律师说啊,这不是我要的间。嗯,但是换句话说我还是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收获的。下午亮点的时候,到了一个资产公司坐班,坐班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打字,目前的这边的工作上午i接触。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4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15

  宋朝诗人陆游有诗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知识必须要投入到实践之中才能有更深刻的体会。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从七月份至今,我已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xx所的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总结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并写下此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xxx所实习所做的工作可以简单地分为业务工作和所务工作两大类,其中,业务工作即具体的案件承办工作是主要的部分。由于我加入的是金融部,所以我主要从事的是金融法、公司法以及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但偶尔也会接受其他部门同事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完成的工作简要归纳如下:

  1、案件归档工作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加入xxx这个大家庭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我初步了解熟悉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2、非诉讼业务工作

  所与许多大中型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开发合作、股票证券、银行业务、法律顾问、商事谈判等非诉讼服务。而我所在的金融部就主要是处理非诉方面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律师办理了广州某旅游集团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广州某铝业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山东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某汽车软件公司重组等具体项目。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顾问单位的合同审查以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3、仲裁与诉讼工作

  由于胜伦所在劳动法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在实习期间也协助律师办理了一些劳动仲裁和诉讼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也协助律师处理了一些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准备证据材料、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律师讨论诉讼策略等。

  4、产品研发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金融部资产证券化和新三板两大产品的研发工作。具体包括查询资料、整理法规、研究法律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等。

  二、实习的收获与感想

  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1、实习使我认识到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xx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2、实习帮助我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3、实习对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指导作用

  一是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二是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切忌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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