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下面来看看YJBYS小编整理的手抄报图片吧。
防灾减灾日手抄报图片(一)
防灾减灾日手抄报图片(二)
防灾减灾日手抄报图片(三)
手抄报资料:演变过程
2005年初,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综合协调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及抗灾救灾等工作。
2007年8月,《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十一五”期间及中长期国家综合减灾战略目标。
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水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形成了全方位、多层级、宽领域的防灾减灾法律体系。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应对、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事项做了规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为汶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2009年5月11日,中国政府发布首个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白皮书《中国的减灾行动》。
1990年,中国第一次宣布灾区可以对外开放。中国在减灾领域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
2005年9月,中国政府主办第一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2008年12月,举办加强亚洲国家应对巨灾能力建设研讨会。
2009年3月2日起,国家减灾委、民政部2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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