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16:25:13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清明祭英烈活动通知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校、民办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中国梦学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根据盐湖区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 活动的通知(运盐文明办〔2016〕3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活动主题

  突出立德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采取网上签名寄语与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努力工作、敬业奉献。

  二、突出抓好两项内容

  1.开展网上活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设计推出了专门网页,各学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在网上向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要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开办的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宣传交流活动。用讲故事的方式宣传革命文化、红色文化、英烈精神,引导学生了解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2.组织网下实践。以各学校为单位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等活动,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为期一周。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清明祭扫禁用塑料祭祀品活动的宣传,引导广大师生移风易俗,以现代文明的理念开展祭祀活动。各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以主题班会、作文、晨会、国旗下的演讲等形式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清明禁火、禁塑规定通过学生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以实现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和谐。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倡网上祭扫,如果需要外出祭扫,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保障师生祭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细化安全预案,完善安全制度措施。

  3.开展活动要及时联系《盐湖时间》、《今日盐湖》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4.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及时上报图片、文字资料,4月6日报送至政教股。电子版发送至deyu20150305@163.com邮箱。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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