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培训通知范本
通知是我们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下面是YJBYS小编分享的培训通知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关于举办综合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2016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经研究,定于4月17-20日分两期举办相关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全市国土资源所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培训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半。第一期4月17日下午13:30前办理报到手续,14:00开始培训;第二期4月19日上午8:30前办理报到手续,9:00开始培训。地点均在嘉兴市委党校北校区8号楼报告厅。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国土所人员的65%参加第一期培训,35%参加第二期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参加第二期培训。
2、请各单位每期确定一名组长协助市局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3、住宿费用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张X 联系电话:82131XX16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关于开展公文写作培训的通知
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成教学院、后勤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单位文秘工作,促进公文写作与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升我校公文写作的业务水平,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开展公文写作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宗旨
开展公文培训旨在提高各单位主管文件工作的负责人、起草文件的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掌握公文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帮助其科学高效地处理公文事务,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 培训对象
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成教学院、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相关公文处理人员、各院(系)相关文秘人员也可参加。
三、 培训内容
(一)规范公文文种、公文格式、公文用语和行文方式;
(二)撰写请示、批复、报告、函、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
(三)公文主题词的标注。
四、主讲人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文电处处长 杨立群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18日(周四)14:00---16:00 学校行政楼113会议室
六、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保证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加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针对公文处理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以此次培训的成效指导今后实际公文处理工作。
(三)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到会。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七、报名办法
各单位请于2006年5月15日(周一)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职务及电话报到学校办公室行政楼502房间。
联系人:刘勇、杨玉英,联系电话:86414131、86413199
八、有关事项
(一)学校办公室将于每年年底开展全校公文评比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的公文进行抽查评比与奖励(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学校办公室为参加培训人员准备相关的培训资料。
特此通知。
(三)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09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三)培训机构:青岛绿十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系人: 葛鑫;电话:838XxX707 830XXX937
区安监局联系人:管X 电话:887|xXx 982
市南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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