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夏季防暑通知(通用10篇)
连续高温天气,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在防暑方面要做好通知以及各种安全措施。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司夏季防暑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1
各施工单位:
针对近期咸阳出现的连续高温天气,为保护广大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现就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
2、调整工作强度,缩短工作时间,放慢工作时间。
3、现场每个施工点必须保证有卫生的饮用水、茶水或者绿豆汤。
4、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巡检,对病、体弱者一律禁止在高温天气施工。
5、现场必须备有中暑急救药品(遵医嘱)。
要求各施工单位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所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包括以上五方面内容,各施工单位7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各家防暑降温措施书面上报至项目部处,项目部将会对各施工单位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xxx部
二〇xx年七月三十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2
xxx单位:
近期,我市天气异常,提前出现高温酷暑天气,其中5月29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同期极值,达到41.1℃,部分地区达到42℃。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迎接持续高温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做好防暑降温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工作。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xx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1、用人单位要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2、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
4、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脱离高温环境,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自20xx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xx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强宣传,强化氛围
各区县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用人单位要对所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
(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
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及市总工会。
20xx年5月30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3
各分(子)公司、各部门:
今年夏季高温天气已来临,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我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现就做好今年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对职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今年夏季劳动保护重点工作来抓,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施工组、每个岗位和每一位员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暑降温的基本知识,让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尤其是让各项目的建筑工人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各项目部可通过防暑降温慰问等各种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劳动安全卫生和暑期保健宣传教育活动,使职工了解暑期安全保健知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
三、具体指导性措施
1、各项目部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项目部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
2、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职工尤其是建筑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3、设立必要的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适当延长休息时间及减轻劳动强度,督促高温作业职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不得安排患病或尚未康复的职工在高温、高湿岗位上作业;对患有高温禁忌症或身体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5、 遇暴风雨,雷电和六级大风天气时,应暂停施工作业。
6、 加强电焊火花的控制,电焊作业时,必须要配备灭火器,并指派专人看护,防止高温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7、 检查用电设施、电线、机电等是否在漏电、老化等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5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4
各区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运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府办明电[20xx]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尤其要加强对在基层一线、室外工作的执法执勤人员、作业人员的关心。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订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业高温期间生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紧急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高温中暑等应急预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同时,要强化火灾、触电事故防范,加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认真做好汛期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6]117号)相关规定;要严格控制和尽量避免安排夜间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当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施工扰民;要切实做好工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在高温季节应当提供必要的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工地防火和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防护缺陷。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巡视,注意用电安全,尽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落实物业室外作业现场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实施轮换作业,适当减轻劳动强度;要提示业主、物业使用人注意用电安全,防暑降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强气源监测和调度,在确保供应的同时,加强重点燃气设施和部位的巡检、维保工作,确保高温条件下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稳定。要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慰问,做好防暑降温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高温环境紧急抢修工作,严格遵守高温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管,做好应急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工地、燃气设施设备、物业小区等方面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易发生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建管、房管等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突发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5
各市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各有关厅、局,省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经研究,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二、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改善企业职工的劳动环境条件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6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生产积极性,保障员工暑期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技改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决定在已执行发放20xx年防暑降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发3个月防暑降温现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发时间范围
20xx年7月—9月
二、增发对象
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全资子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岗的固定工、合同制工、合同工及公司认可的其他用工。
三、增发标准
特级增发现金300元/人月、甲级增发现金280元/人月、乙级月增发现金220元/人月、丙级月增发现金200元/人月。
四、增发审批发放方式
根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xx字[20xx]38号)的精神,各单位申报人数、岗位上要严格把关,如实申报。
1、7月-9月每月10号前,各单位申报增发现金,每月随工资发放。填报表格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附表6《20xx防暑降温现金审批表》。
2、《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的防暑降温费用中的20%现金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须按规定的高温岗位等级标准对应发放,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特此通知。
xx公司行政处
20xx年6月16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7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8
公司下属各单位:
当前,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了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障公路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要求如下:
1、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合理的调整作业时间,安排工人作息时间和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高温时段项目部停止高处作业,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置保温桶,保证不间断供应开水和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大麦茶或绿豆汤,食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防止工人脱水、中暑。项目部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药品,配备医疗箱。定时足量给各班组及一线工人发放防暑药物,这些药物有:人丹、十滴水、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金银花、菊花等。
4、在炎热季节为保证工人的充分休息,减少疲劳,项目部应规定:
a、调整集体宿舍,将同一班次的工人调在一起,避免互相干扰而影响睡眠。
b、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工人下班回家后能吃好,睡好,休息好。
c、为保证工人充分休息,尽量精简会议,做到有劳有逸,避免加班加点。
5、在暑季应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检问询,凡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并加强通风降温。
7、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措施,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8、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署急救的宣传教育。
9、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加强工地食堂、厕所的卫生检查,坚决杜绝食用腐坏变质食物,严把病从口入关,高度重视暑期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从业人员患病要及时医治。
1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项目部要加强工地临时用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加强监督
a、项目部将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列入文明施工必备条件之一。
b、项目部认真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高温季节施工防护措施,加强所属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c、各级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工地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抽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的,要依规予以查处。
13、即日起要求各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本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上述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暑期安全生产稳定和施工人员身心健康。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七月十日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9
xx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受副热带高压控制,近期我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从7月2日至今我市紫马岭人工观测站连续三天最高气温维持在35摄氏度左右,部分镇区更达到36-37摄氏度,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预计本周我市天气将持续晴好炎热,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切实加强对高温暑期安全生产及群众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和正常生产生活保障工作。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镇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单位和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确保全市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
二、狠抓防暑降温措施落实
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对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作出有效部署和安排。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及工会组织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和生产调度,做好医疗保障服务,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的防暑降温和暑期安全工作,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因戏水、游泳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交警、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室外工作群体的防暑降温工作。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普及防暑知识,帮助城乡群众科学做好防暑工作。物价、工商部门要监测好高温暑期人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价格动态,掌握市场信息,防止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严防群众中毒事件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增加降温设备,做好旅客停留及旅途中的防暑降温工作,为司乘人员和旅客营造良好的工作和乘候车环境。民政部门要做好五保户、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的防暑降温工作。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正确引导生产单位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组织好工业生产,做好电力、运输、市场、安全、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统筹调度。引导生产单位和驻军警部队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劳动时间和训练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延长高温作业工种的工时,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对燃气、供电、化工等企业和车站、客运车辆、商场、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油库、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加强农业生产的防高温工作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农户做好夏种作物的种植和管护,尽量防止高温天气造成农业生产减产减收。切实做好对动物养殖行业的防暑降温工作。持续高温会对畜、禽、水产等动物养殖行业造成损害,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农业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养殖、科学防暑。
五、积极做好防台风的准备工作
目前我市已进入热带气旋多发季节,各镇区要严密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做好防风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
xxx
公司夏季防暑通知 篇10
现已进入盛夏高温时节,为预防中暑、中毒等各类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的认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制定防暑降温计划,认真落实夏季高温酷暑各项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面,严防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贯彻高温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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