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活动通知集锦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献血活动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献血活动通知 篇1
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
活动地点:学院警体馆内
活动介绍
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学院开展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1、集合时间:教工11月14日上午8:00,20xx级学生11月14日上午7:30, 20xx级学生11月15日上午7:30。
2、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教工及学
3、具体要求:
(1)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统一着常服。
(2)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照常发班车。
(3)办公室负责摄像、照相工作。
(4)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
献血活动通知 篇2
现有一则通知:
“大爱无形,献血有情”无偿献血活动将于5月31日-6月1日在喷泉广场举行。活动现场会有相关人员指引,献血车将停靠在喷泉广场,献血者上车献血。此次活动在等候区还设有游戏摊位,礼品丰富,供全校师生参与。如当天有暴雨等天气原因,地点将改在男饭二楼。献血献爱心,血浓情更浓,欢迎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xxx红十字会
献血活动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6月14日是第14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我能做什么”,口号为“献血,现在献血,经常献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临床血液供应,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以来,广大献血者通过捐献血液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健康中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含军队系统血液中心和血站,下同)要围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主题,以20xx-2015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献血者关爱活动,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关于组织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医院、进军营,提高无偿献血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条件的血站应当建立无偿献血知识科普基地,并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多措并举,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以献血者体验为中心,改善献血环境,全方位提升献血服务水平和献血者满意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简化临床用血报销程序,推进建立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制度。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做好献血者献血后回访工作,及时回应献血者和社会关切,鼓励献血者定期参加无偿献血。完善血站开放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健全血站定期开放制度,鼓励和吸引社会公众参观血站和了解无偿献血工作,增进社会信任。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履职,切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精心部署,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将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zf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加大zf投入,建立与采供血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提高血站员工积极性,促进无偿献血工作与临床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卫生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为支持各地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将在陕西省XX市举办“世界献血者日”全国主会场活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4月25日
献血活动通知 篇4
各驻处单位、社区居民: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保证医疗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现世纪半岛社区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龄在18~55周岁,健康检查合格的公民均可到各大医院、献血站参加献血。献血时请带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驾驶证等)。
二、献血前注意点:献血前一晚保持充足的睡眠,不要进食大量油腻、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吃药,清淡饮食。
三、凡参加献血的公民,可持献血证到社区填写《献血登记表》,社区将给予相应的误餐、交通补贴其所在单位应给予1~2天的献血假。
注:以前参与过献血的居民也可持献血证到社区进行登记。
登记地址:
献血活动通知 篇5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体现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使我校教职工志愿服务精神与实际行动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校工会拟定开展全校教职工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献血条件的`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地点与活动时间
(一)旗山校区:青春剧场门口
4月25日9:00—16:00;
(二)仓山校区:文科楼前
4月25日9:00—16:00。
三、活动流程
(一)报名
携带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等有效证件至签到处,并填写《健康征询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二)检查
护士从献血者的肘静脉抽取1.5毫升血液,进行血型检验等测试。
(三)采血及休息
由医护人员在献血车上完成血液收集,献血后需在指定区域休息片刻,身体状况良好即可离开。
四、报名事项
请各单位在4月21日前将参加献血的教职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22867298)。教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是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指标之一,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充分发动,身体健康的党团员和符合献血条件的青年教师带头报名,参与无偿献血。
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1、无偿献血相关知识
2、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20xx年无偿献血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xx年4月10日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校领导,机关各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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