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献血活动通知三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献血活动通知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献血活动通知 篇1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救死扶伤的'爱心善举,是公民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我社区现定于10月2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地点:步行街血站(孙文西路与步行街交叉口北100米)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三)10:30-17:30
联系电话:88829243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居民请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
2、发动单位请注明石岐区民族社区。3、需18-55周岁,体重: 男≥50kg,女≥45kg;4、参加无偿献血者前一天请勿饮酒,献血当日多饮水;5、两次献血间隔需半年以上; 6、患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其它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献血。
献血活动通知 篇2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体现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使我校教职工志愿服务精神与实际行动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校工会拟定开展全校教职工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献血条件的`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地点与活动时间
(一)旗山校区:青春剧场门口
4月25日9:00—16:00;
(二)仓山校区:文科楼前
4月25日9:00—16:00。
三、活动流程
(一)报名
携带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等有效证件至签到处,并填写《健康征询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二)检查
护士从献血者的肘静脉抽取1.5毫升血液,进行血型检验等测试。
(三)采血及休息
由医护人员在献血车上完成血液收集,献血后需在指定区域休息片刻,身体状况良好即可离开。
四、报名事项
请各单位在4月21日前将参加献血的教职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22867298)。教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是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指标之一,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充分发动,身体健康的党团员和符合献血条件的青年教师带头报名,参与无偿献血。
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1、无偿献血相关知识
2、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20xx年无偿献血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xx年4月10日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校领导,机关各部处。
献血活动通知 篇3
根据市中心血站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上半年无偿献血时间定于4月24、25、26日(每天8:00-17:30),下半年无偿献血时间定于10月24、25、2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采血地点:县中医院操场,由市血站派专业队伍现场采血。
南门社区居民要参加献血的人员,请先到社区做好登记,
南门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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