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动通知

时间:2022-09-15 04:13:46 通知 我要投稿

公益活动通知合集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益活动通知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益活动通知合集7篇

公益活动通知 篇1

  各社区:

  为关爱帮扶我街道半失能老人,街道联合长沙市福彩中心开展捐赠轮椅辅具的公益活动,现将活动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轮椅辅具分配:每个社区选择2个受助对象,各赠送1台轮椅。

  2、活动时间和地点:20xx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活动帮扶对象:

  (1)帮扶对象的确定标准:通过年龄、经济情况、自理能力三个方面确定帮扶对象,帮扶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要求:

  A. 年龄:60岁以上

  B. 经济情况:家庭贫困,需出具相关证明(社区盖章)

  C. 半失能:利用国际通行的《失能评估量表》中的六项内容——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进行衡量。其中三到四项“做不了”,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或他人帮助的,定义为“半失能”。(注:本次活动的帮扶对象为具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半失能老人,完全失能的卧床老人不在本次活动的帮扶范围。),如有医院定义为“半失能”的出具医院证明,没有医院证明的,请社区在经济情况证明中注明“半失能”。

  (2)帮扶对象的确定方式:

  社区(统称推荐人),发现并寻找本社区户口的半失能老人,填报《帮扶对象推荐表格》(见附表),确定资助对象。

  4、上报:请各社区于7月31日前将资料(每个受助对象由社区填写一张推荐表,出具一份经济困难并 “半失能”证明,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街道党政办412办公室,联系人:李xx,电话:。

公益活动通知 篇2

  题目【筋骨并治,防治颈肩腰腿痛】。

  时间:20xx年10月30日 下午2点。

  地点:航天中心医院门诊楼3层示教室。

  主讲:张昶 副主任医师

  凡参加讲座者,均有礼品赠送。可携带检查资料,会后免费咨询。

  电话:

公益活动通知 篇3

  为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鼓励市民积极践行环保理念,参与环保行动,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于20xx年11月30日在松山湖举办“生态东莞、环保同行”徒步公益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生态东莞 环保同行”徒步公益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日报社、松山湖管委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东莞市委员会、东莞市生态创建办

  承办单位:东莞市环保宣教中心、松山湖环保分局、广州日报东莞记者站、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天成动漫公益服务中心

  三、时间地点

  20xx年11月30日上午8:30分,在松山湖“光大·锦绣山河”小广场举行起步仪式(松湖花园对面)。请各参加人员于当日8:10前报到完毕。

  四、参加人员

  1、请企石镇内有意愿报名参加的人员详阅此通知,于11月26日12:00前报名至企石环保分局。

  五、活动内容

  徒步活动的起点、终点均设在东莞松山湖光大锦绣山河小广场内,全程约15公里。

  六、活动议程

  (一)8:10前,活动代表自行前往松山湖光大锦绣山河小广场集中报到。

  (二)8:30-9:00,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

  1、环保志愿者宣读倡议书;

  2、广州日报社代表致辞;

  3、市环保局领导讲话;

  4、相关领导启动徒步活动。

  (三)9:00-12:00 各参与代表徒步至终点解散。各分局自行安排接送车辆将活动人员送回。市局人员自行返回。

  七、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开展,做到专人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调、安全第一,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2、由于活动有一定距离、体力消耗大,原则上不提倡10岁以下儿童参与,中途离开者请向带队组长汇报。如发现身体不适,请立即停止徒步,联系最近的工作人员,接送到安全地点进行检查或治疗。

  3、 活动组委会每隔5公里设置一个服务站,每服务站安排一名医疗人员。每个服务站安排饮用水(原则上参与人员自备饮用水瓶,服务站仅提供饮用水以示环保理念)。

公益活动通知 篇4

各学院、处室、学习中心:

  今年3月5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xx周年纪念日,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结合市、区两级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雷锋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6日(周一)

  二、活动地点

  市区范围内各公益、公共场所

  三、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从我做起

  四、活动要求

  1、各处室要结合自身优势和专业特点,自行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街道、敬老院等场所,为群众提供技术型、科普型、实用型的服务活动。

  2、有招生任务的.处室和学院,除留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活动。

  3、本次活动也是我校对外形象宣传、招生宣传的大好时机,各处室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有必要也可以挂横幅、做标语,表明服务单位名称,同时服务人员要佩带学校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标志。

  4、每个处室至少开展1-2项为民服务项目。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自行拍摄图片资料,活动结束后将图片资料上传学校办公室。

  xxx电视大学

  20xx年3月3日

公益活动通知 篇5

各市县、省农垦总局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无偿献血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一个城市和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提倡无私奉献、互助共济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海南文明大行动”活动主题,省文明办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宣传、贯彻《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得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对于我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当前,要把无偿献血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结合起来。要在宣传无偿献血的同时,把宣传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互助保障和免费用血相关待遇结合起来,树立互助互利理念,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提高。

  二、 活动要求

  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用无偿献血的实际行动践行“海南文明大行动”活动主题。通过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把精神文明、社会公德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单位、职工文明素质,有效推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一)动员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组织管理,充分利用会议、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动员健康、适龄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

  (二)要以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为载体,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集中献血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实现无偿献血和文明创建活动双赢目标。同时,要鼓励干部职工自愿参与街头流动采血车献血活动。

  (三)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宣传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卫生知识;教育部门要将血液和献血科学知识列为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动员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踊跃无偿献血;省红十字会要做好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工作;省血液中心适时公布无偿献血完成情况;省内各大媒体单位要做好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及献血先进典型跟踪报道,营造出踊跃参加无偿献血、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省血液中心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献血网点建设,科学合理设置采血车的停靠点,方便市民献血。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献血计划的`组织工作,安排好献血车上门服务,为献血单位和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五)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参与献血的职工可适当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将无偿献血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各部门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形成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常态化。

  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2月13日

公益活动通知 篇6

  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

  为帮扶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成长,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中下旬开展武陵“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7月20日—8月20日

  二、救助条件:

  武陵区20xx年度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品德优良的二本以上往届大学生(军校生、艺术生除外)。

  三、救助标准及救助名额:

  对每名救助对象一次性资助3000元。救助人数为50名。

  四、资料准备及呈报时间

  1、受助对象个人申请慈善助学报告、《“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低保证复印件;低保户主及子女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2、受助对象的感恩之心真情文章;

  3、8月5日前请各乡镇街道上报到区慈善办。

  五、举行现场助学仪式地址及时间

  1、地址:初步确定现场助学仪式在区法院三楼会议室举行

  2、时间:初定8月20日下午二点半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7月20日至7月25日。区慈善办对活动统一启动,区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集中开展宣传造势。

  2、报名申请:7月26日至8月5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预报名,填写申请表。

  3、入户调查:8月6日至8月12日。区慈善办和乡镇街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4、集中审批:8月13日至18日。区慈善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武陵慈善网和武陵区政府网公示。

  5、集中发放:8月20日,区慈善办、区民政局将在区法院三楼举行“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现场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对象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

  七、工作要求

  1、由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收集所有资料向区慈善办申报;

  2、感恩之心真情文章中资助对象(大学生)须提供自己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举行助学活动仪式资金发放时,资助对象(大学生)本人须到场,家长代替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请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协调配合搞好此次“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把真正困难的助学对象摸底报上来,力戒凑数充量和照顾关系送人情,确保上报的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务求社会反响良好。

  xx慈善总会

  20xx年7月20日

公益活动通知 篇7

  xxx单位:

  按照市委办、政府办转发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实施方案》(锡委办电发〔20xx〕24号)的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的有关倡议通知如下:

  一、倡议处级以上领导(含处级)捐300元以上,科级(含科级)捐200元以上,科员和附属编制工人捐100元以上。实际捐赠不论多少,都坚持自愿原则。

  二、局机关以处室为单位收集后,将钱款和捐赠明细表交局综计处胡辉群汇总。

  三、局属各单位请自行与市慈善总会联系捐赠事宜,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捐赠明细表报局工会。

  四、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于12月10前完成本次活动。

  xxx局

  20xx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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