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活动通知

时间:2022-09-20 00:07:16 通知 我要投稿

献血活动通知汇编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献血活动通知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献血活动通知汇编6篇

献血活动通知 篇1

各位村民:

  俗话说:施比受更幸福;捐血救人,利己利人。中山市血液中心将于20xx年3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海洲文化中心(红庙)举办无偿献血活动,请大家相互知照,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特此通知

  注意事项:

  1、献血者须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献过血的请带上献血本;

  2、距离上次献血6个月内不能参加本次献血活动,献血前吃好早餐,忌油腻,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天晚上不熬夜,不喝酒,保证充足睡眠。

  如有疑问请致电进行咨询。

  xx村民委员会

献血活动通知 篇2

  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

  活动地点:学院警体馆内

  活动介绍

  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学院开展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1、集合时间:教工11月14日上午8:00,20xx级学生11月14日上午7:30, 20xx级学生11月15日上午7:30。

  2、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教工及学

  3、具体要求:

  (1)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统一着常服。

  (2)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照常发班车。

  (3)办公室负责摄像、照相工作。

  (4)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

献血活动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20xx年6月14日是第13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血液连接你我”,口号为“分享生命,捐献热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血液连接你我”的宣传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全媒体互联网平台,运用多种渠道与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相结合,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服务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常识,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积极性。

  二、加强政府领导,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度,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管、城建、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解决无偿献血中面临的困难,形成合力,把无偿献血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建立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广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和服务的先进模式,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工作者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的宣传和助手作用,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参与度。各血站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度,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献血者的满意度和认同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

献血活动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6月14日是第14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我能做什么”,口号为“献血,现在献血,经常献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临床血液供应,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以来,广大献血者通过捐献血液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健康中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含军队系统血液中心和血站,下同)要围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主题,以20xx-2015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献血者关爱活动,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关于组织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医院、进军营,提高无偿献血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条件的血站应当建立无偿献血知识科普基地,并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多措并举,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以献血者体验为中心,改善献血环境,全方位提升献血服务水平和献血者满意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简化临床用血报销程序,推进建立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制度。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做好献血者献血后回访工作,及时回应献血者和社会关切,鼓励献血者定期参加无偿献血。完善血站开放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健全血站定期开放制度,鼓励和吸引社会公众参观血站和了解无偿献血工作,增进社会信任。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履职,切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精心部署,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将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zf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加大zf投入,建立与采供血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提高血站员工积极性,促进无偿献血工作与临床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卫生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为支持各地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将在陕西省XX市举办“世界献血者日”全国主会场活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4月25日

献血活动通知 篇5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救死扶伤的'爱心善举,是公民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我社区现定于10月2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地点:步行街血站(孙文西路与步行街交叉口北100米)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三)10:30-17:30

  联系电话:88829243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居民请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

  2、发动单位请注明石岐区民族社区。3、需18-55周岁,体重: 男≥50kg,女≥45kg;4、参加无偿献血者前一天请勿饮酒,献血当日多饮水;5、两次献血间隔需半年以上; 6、患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其它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献血。

献血活动通知 篇6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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