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活动通知汇总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献血活动通知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献血活动通知 篇1
关于组织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xx6月14日是第12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的宣传主题,制订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救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正能量,不断营造无偿献血良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好社会氛围。要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20xx“世界献血者日”全球主会场活动将在XX市举行,各血站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公众场所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时,各单位要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避免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依法建立和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了地方人民zf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积极争取地方zf及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建立和完善zf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工作深入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和军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血站要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血站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 协调发展,不断巩固与扩大无偿献血者队伍和应急献血者队伍,探索建立预约式献血模式,提升血液保障抗风险能力。
各级红十字会要强化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血站的合作,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助手和社会监督员作用。
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血液中心和血站要结合贯彻落实军队血液管理有关规定,加大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献血后优先优惠用血政策,深入推动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献血活动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6月14日是第14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我能做什么”,口号为“献血,现在献血,经常献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临床血液供应,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以来,广大献血者通过捐献血液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健康中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含军队系统血液中心和血站,下同)要围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主题,以20xx-2015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献血者关爱活动,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关于组织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医院、进军营,提高无偿献血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条件的血站应当建立无偿献血知识科普基地,并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多措并举,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以献血者体验为中心,改善献血环境,全方位提升献血服务水平和献血者满意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简化临床用血报销程序,推进建立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制度。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做好献血者献血后回访工作,及时回应献血者和社会关切,鼓励献血者定期参加无偿献血。完善血站开放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健全血站定期开放制度,鼓励和吸引社会公众参观血站和了解无偿献血工作,增进社会信任。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履职,切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精心部署,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将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zf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加大zf投入,建立与采供血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提高血站员工积极性,促进无偿献血工作与临床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卫生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为支持各地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将在陕西省XX市举办“世界献血者日”全国主会场活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4月25日
献血活动通知 篇3
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
活动地点:学院警体馆内
活动介绍
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学院开展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1、集合时间:教工11月14日上午8:00,20xx级学生11月14日上午7:30, 20xx级学生11月15日上午7:30。
2、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教工及学
3、具体要求:
(1)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统一着常服。
(2)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照常发班车。
(3)办公室负责摄像、照相工作。
(4)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
献血活动通知 篇4
各位村民:
俗话说:施比受更幸福;捐血救人,利己利人。中山市血液中心将于20xx年3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海洲文化中心(红庙)举办无偿献血活动,请大家相互知照,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特此通知
注意事项:
1、献血者须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献过血的请带上献血本;
2、距离上次献血6个月内不能参加本次献血活动,献血前吃好早餐,忌油腻,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天晚上不熬夜,不喝酒,保证充足睡眠。
如有疑问请致电进行咨询。
xx村民委员会
献血活动通知 篇5
各位同仁:
大家好!
献血安排及献血注意事项如下,呈请知晓:
第一:献血安排
日期:20xx年4月26、27、28日三天;
时间:早上08:00-12:00
第二:注意事项
1、献血前:献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当天应吃好早餐,切忌空腹,饮食应清淡,宜吃稀饭、馒头、青菜、素面等食物,忌吃油腻类、油炸类、牛奶、豆浆、鸡(禽)蛋、肉包子等食物,忌喝酒。
2、献血时:精神愉快,情绪平稳,消除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有节奏地握紧放松拳头,使血流顺畅。
3、献血后:用三个手指紧压针眼处10至15分钟,保留创口帖24小时并不进水,保护针眼,防止感染。献血当天多喝些开水,适当增加营养,避免过量饮酒,切勿暴饮暴食。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做高危工作,避免做剧烈运动。
4、有关要求:
①、献血时请随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②、在本地已献过血者,请加带原献血证。
③、每次献血都必须填写献血登记表,填写时请用水笔
(不能用圆珠笔),字迹清楚,填写完整。
④、最终化验和体检结果以采供血机构为准。
⑤、女生在生理期前后三天内不能参加献血。
⑥、上班的人员献血完成后休息半小时需回工作岗位上班。
献血活动通知 篇6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献血活动通知 篇7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体现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使我校教职工志愿服务精神与实际行动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校工会拟定开展全校教职工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献血条件的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地点与活动时间
(一)旗山校区:青春剧场门口
4月25日9:00—16:00;
(二)仓山校区:文科楼前
4月25日9:00—16:00。
三、活动流程
(一)报名
携带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等有效证件至签到处,并填写《健康征询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二)检查
护士从献血者的肘静脉抽取1.5毫升血液,进行血型检验等测试。
(三)采血及休息
由医护人员在献血车上完成血液收集,献血后需在指定区域休息片刻,身体状况良好即可离开。
四、报名事项
请各单位在4月21日前将参加献血的教职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22867298)。教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是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指标之一,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充分发动,身体健康的党团员和符合献血条件的青年教师带头报名,参与无偿献血。
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1、无偿献血相关知识
2、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20xx年无偿献血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xx年4月10日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校领导,机关各部处。
献血活动通知 篇8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救死扶伤的爱心善举,是公民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我社区现定于10月2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地点:步行街血站(孙文西路与步行街交叉口北100米)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三)10:30-17:30
联系电话:88829243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居民请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
2、发动单位请注明石岐区民族社区。3、需18-55周岁,体重: 男≥50kg,女≥45kg;4、参加无偿献血者前一天请勿饮酒,献血当日多饮水;5、两次献血间隔需半年以上; 6、患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其它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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