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汇总9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
吸烟是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患的行为危害因素,吸烟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我国青少年吸烟率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烟民的数量越越多,为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校园全面禁烟,维护师生健康,将在世界无烟日(月1日)之际,集中开展“无烟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月2日-1日。
二、活动方式
1.学校设立禁烟标志,设立控烟宣传专栏。
2.利用LED显示屏播放控烟宣传标语。
3.举办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烟工作,要将“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师生中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创建无烟学校。各学校要加强控烟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控烟、禁烟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亮点做法,将活动总结、照片等相关材料,于6月日前报送学校卫生保健所,联系人:。
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月18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国卫办疾控函〔20xx〕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国家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防治疟疾的意识,推进全国消除疟疾进程,我委决定在4月26日前后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精心策划,营造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当前是我国实现到20xx年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当地工作进展,以“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要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
(二)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境外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及时就诊、规范治疗意识,减少传播风险。各地要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持久性。近年我国报告的疟疾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疟疾流行的季节特征不明显,消除疟疾宣传应当成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见附件),提高公众疟疾防治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病例诊疗水平。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uedichu1009@163。com,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交流。
联系人:疾控局 胡桃
电话:010—68792697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xx年3月30日
附件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卫生院:
为进一步倡导无烟生活理念,广泛营造控烟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江苏省“送烟=送危害”控烟宣传活动的通知》(苏疾控〔20xx〕7号)要求,决定开展“健康过年,无烟春节”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主要宣传内容
本次活动重点宣传以下内容:“送烟=送危害”,“不向来宾敬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逢年过节不送烟”,“吸烟的'危害”。相关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内容详见工具包。
二、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
1、各单位均开展1次“送烟=送危害”广场宣传活动。广场宣传活动应悬挂主题横幅,展出控烟知识展板,发放控烟相关宣传材料,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有奖知识问答。
2、各单位根据宣传画模版制作宣传画,在医院及社区(村)张贴。
3、各镇(街)卫生院利用输液室、住院部等影音设备,播放控烟公益广告。
4、各镇(街)卫生院开展一期讲座。
5、各镇(街)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送烟=送危害”,“不向来宾敬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逢年过节不送烟”,“吸烟的危害”等控烟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控烟公益广告。
6、区疾控中心利用企信通,向居民发送控烟宣传短信。
7、各单位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并传播微信互动游戏,传播“送烟=送危害”理念。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参加活动。
8、控烟宣传活动在媒体报道。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开展控烟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开展宣传活动。
2、活动结束后,请参照工具包中的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
3、工具包请到溧水公共卫生或溧水健教QQ群中下载。各镇(街)卫生院请于20xx年3月31日前,根据工作包中模版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区疾控中心健教育慢病科。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22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为纪念第二十八个“世界人口日”,市人口计生委统筹运用全媒体,精心策划一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旨在大力传播人口计生国策正能量,全面展示新时期计生人的风采,使处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人口计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拥护20××人口计生局开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通知。
为契合今年世界人口日的中国主题,宣传活动紧扣“和谐人口 幸福计生”进行内容的创作和铺陈。
一是利用“最美”展播造势。自6月18日起,每天在xx地区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xxx》和收听率最高的广播节目《xxx》,播出“最美计生人”的感人事迹,传播计生人“最美”精神,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是借助“新闻”报道点睛。在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招牌栏目《xx新闻联播》中,播出三集专题新闻报道,展示荆州“幸福计生”创建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
三是通过“电视直播”掀高潮。世界人口日当天,在电视台一号演播厅现场直播“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当晚黄金时间和第二天连续密集重播。直播活动将以“政策的'温暖---人口的和谐----计生户的幸福----计生人的‘美丽’”为主线,突出“和谐人口 幸福计生”的主题,并通过“短片、颁奖礼、现场采访、歌舞、小品、音诗画”等多种新颖独特的表现形式,为观众呈现一台丰富的人口计生文化大餐。
此次活动,市人口计生委大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合作,创新运用了全媒体时代的宣传模式,切实提升人口计生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目前,各项宣传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群众反响热烈。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今年6月25日是第19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为:“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在全国土地日期间,各市县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并与当前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相结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的国情、国策、国法,以及社会关注的我省土地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工作获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宣传重点
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结合我省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当前保增长的新形势下的重大意义,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大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结合“双保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结合基本农田保护2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宣传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四)结合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和政府为了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局要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策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落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排专门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当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配合,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二)紧扣主题,广泛宣传。紧紧围绕部确定的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各市县局要注意挖掘和推出先进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宣传推广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
(三)积极创新,讲求实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各市县局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注意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活动的形式要新颖活泼,使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省厅将于今年全国“土地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详见附件),各市县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进行总结,并于7月20日前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省国土环境资源宣教培训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政府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
20xx年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xx年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xx〕516号),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xx年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通知: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的示范区,要结合本区活动特色,围绕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和上海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上海、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五、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等信息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宣传活动通知 篇9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交警支队,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20__]2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__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__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定为3月28日(星期一)。今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围绕主题,确定教育日及全年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教育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录像、组织交通安全训练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广大师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学法、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交通安全。要普遍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过街天桥、人行道、隔离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相关设施。在日常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增派警力,加强对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尤其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日前后,中小学校要突出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充分运用校内板报、墙报、校园广播、电视台等宣传阵地,通过竞赛、征文、演讲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常识教育。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将交通法规教育纳入课堂教学活动中,提倡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或团队活动,也可采取听报告和讲座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交通民警宣传小分队进校园活动,再次组织学生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光碟,要求每位学生写出观后感,集中装订成册,并通过具体生动的交通案例,宣讲交通法规,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活动中要注意总结并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持和完善小学生放学路队制度、交通安全卡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安全教育日”的成果。请各单位于4月2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或市交警支队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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