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宣传活动通知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病毒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视频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视频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语言文字法》,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我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主题:
充分认识推广普通话对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内容:
1、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张贴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手抄报,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2、利用传媒宣传造势。
(1)一次国旗下讲话。
在国旗下由辅导员做主题讲话,进行学校推普活动宣传、动员。
(2)一份倡议书。
向全校师生发出一份倡议书。
(3)一档“推普”特别节目。学校广播站在10月1日前,以“最美的语言、最真的情感”为主题推出一期推普周特别节目。
(4)一次主题手抄报评比。
(5) 各班在语文老师指导下利用板报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及普通话知识。
3、抓好师生推普工作。
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要讲普通话的规定和要求,提倡全校师生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将普通话水平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挂钩,使全校教师提高认识,自觉学习、使用普通话、规范字。
4、做好系列活动。
(1)结合读书活动,开展“祖国颂”教师朗诵会,提高老师的`普通话水平。
(2)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争“普通话章”的活动,在推广普通话宣传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宣传普通话知识,在校园内张贴有关推广普通话的宣传画,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4)开展一次朗读比赛活动,对于朗读能力高的同学将被评为“朗读小明星”,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选为红领巾广播站成员。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部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xx]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xx]10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xx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三、活动时间:20xx年7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xx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
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二)视频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积极组织,广泛动员,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六、奖项设置
(一)征文类:设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元。
(二)视频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
(三)宣传画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四)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此项列入年终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上交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4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报送。(具体详见附件《东北林业大学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获奖作品由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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