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合集8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
20xx年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xx年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xx〕516号),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xx年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通知: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的示范区,要结合本区活动特色,围绕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和上海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上海、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五、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等信息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今年的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将20xx年世界人口日中国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根据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据国家卫计委确定的世界人口日活动主题,围绕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及其主要健康和婚育问题,以健康科普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服务普及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2.要利用悬挂标语、设点义诊咨询、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品、宣传车等形式,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关怀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健康和家庭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宣传纪念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时代性,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3.要迅速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事宜,精心组织,确保世界人口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4、各镇(街道)计生办、流动站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本地活动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并于7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信息、照片等通过QQ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生指导群,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宣传月活动能否搞好,关键在于组织保证,重点在落实。根据县综治办《关于开展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局机关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制定了开展20xx年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对象范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室、站、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室、站、队、中心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宣传月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搞好宣传活动,首先要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开展宣传月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局综治领导小组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周一、周五集中学习日、党员集中学习日,广泛宣传学习全国、全区、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央和区、市、县领导同志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宣传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宣传区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做法、新经验等。二是参加由县综治办牵头的集中活动。4月7日在大战场镇开展集中宣传,设立咨询点一处,发放各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
三、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为了把宣传月活动内容落到实处,一是学习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事例,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抓早,抓小、抓了”防微杜渐,严防各种矛盾激化。二是建立完善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理论素养。全局无一人参加“XX功”等邪教组织,无一人参与“黄、赌、毒”等丑恶行为。四是制订XX县国土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进一步贯彻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了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工作的进程。五是深入开展了治安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财务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防范力度,严格按照创安工作要求,及时在在门房安装的1套红外线电子监控设备,通过安排夜间值班人员对办公楼值班,消除了治安隐患。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发生失窃、失火等现象,使系统平安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扎实。
我局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同志还未能从思想上认识到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突出表现在对综治活动宣传不到位,宣传材料准备不充分。二是个别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宣传活动与业务的关系,单纯为宣传而宣传,两者结合的力度不紧密。上述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实际工作的实效。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国卫办疾控函﹝20xx﹞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邱明月
电话:010-84208257
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郦净
电话:010-64463002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47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各乡镇计生办、县局各股(站、室):
20××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xxx”。
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的和谐、文明、健康、富裕,直接关系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人口长期、合理、均衡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届世界人口日主题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文明等各项素质,满足个体、家庭的`物质情感需求与社会和谐发展需求。
县人口计生局定于20××年7月11日在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纪念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以结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为重点,宣传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这一平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选取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为主要活动场所。
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宣传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优先展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即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成果;针对家庭及其成员的基础健康教育;针对新婚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及跟踪随访;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的照料;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护理;“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
四、请各乡镇及时将本乡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有关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老龄委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历经17年,对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中国残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推动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由于我国听力残疾人数众多,造成听力残疾的因素复杂,
听力残疾预防工作体系、防控网络尚不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服务亟待增强,实现“到20xx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为此,特将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防聋治聋,精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大力宣传防控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残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爱耳护耳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
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义诊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听力健康宣传工作;要继续在北京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打造品牌宣传活动。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多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
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有效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
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要拓展业务范围,向成年听力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听力健康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使其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幸福人生;
要整合资源,形成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推动听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确保听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五、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 重视耳科保健,减少耳聋发生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学会、协会和基金会:
今年4月22日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xx”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结合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确定20xx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各地举办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二、活动时间
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星期日)开始,至4月26日(星期六)结束。各单位根据活动性质和主要受众,可以在活动周期间灵活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周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相关学会、协会、基金会,均应按照活动周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推广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结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中国行动等资源环境相关工作,统筹开展纪念活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积极参与,共同办好部示范活动。
活动周期间,部将组织开展开通国土资源部官方微信、发布《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推介全国国土资源优秀科普图书,举办世界地球日主题课堂暨科普展览、守护远古的生命主题展览、世界地球日专家主题论坛、第二届在京高校大学生地球日主题演讲比赛等示范活动。各示范活动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做好具体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各项示范活动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策划开展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并要组织本地区地学类博物馆、科研机构等科普场所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国土资源部各重点实验室要在活动周期间举办开放日活动,以专题讲座、实验室参观体验、重大科技成果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地球科学知识,宣传最新科技成果。
(四)加强协调,确保纪念活动圆满顺利安全。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科协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各级地质学会、土地学会、宝玉石协会等的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质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五)加强宣传,努力扩大纪念活动的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实时交流互动、微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部将免费提供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4月中旬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地球日专栏下载印发。
(六)加强纪念活动信息反馈和总结交流。
活动筹备期间,请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部科技合作司,以便部统一宣传。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直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件和光盘各一份,要求见附件)报送给部宣教中心,以便汇总编制成册,促进学习交流。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总结材料(要求同上)报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xx〕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计划。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病毒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病毒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资源(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二)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要充分动员病毒性肝炎预防和诊疗专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撰写肝炎防治科普文章,提高市民防治意识。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肝炎防治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本市各医疗机构发布治疗病毒性肝炎广告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违法医疗广告。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于8月22日前分别将各自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联系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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