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活动通知

时间:2022-10-15 13:41:13 通知 我要投稿

【实用】献血活动通知三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献血活动通知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献血活动通知三篇

献血活动通知 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20xx年6月14日是第13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血液连接你我”,口号为“分享生命,捐献热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血液连接你我”的宣传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全媒体互联网平台,运用多种渠道与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相结合,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服务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常识,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积极性。

  二、加强政府领导,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度,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管、城建、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解决无偿献血中面临的困难,形成合力,把无偿献血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建立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广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和服务的先进模式,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工作者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的宣传和助手作用,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参与度。各血站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度,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献血者的满意度和认同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

献血活动通知 篇2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体现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使我校教职工志愿服务精神与实际行动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校工会拟定开展全校教职工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献血条件的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地点与活动时间

  (一)旗山校区:青春剧场门口

  4月25日9:00—16:00;

  (二)仓山校区:文科楼前

  4月25日9:00—16:00。

  三、活动流程

  (一)报名

  携带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等有效证件至签到处,并填写《健康征询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二)检查

  护士从献血者的肘静脉抽取1.5毫升血液,进行血型检验等测试。

  (三)采血及休息

  由医护人员在献血车上完成血液收集,献血后需在指定区域休息片刻,身体状况良好即可离开。

  四、报名事项

  请各单位在4月21日前将参加献血的教职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22867298)。教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是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指标之一,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充分发动,身体健康的党团员和符合献血条件的青年教师带头报名,参与无偿献血。

  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1、无偿献血相关知识

  2、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20xx年无偿献血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xx年4月10日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校领导,机关各部处。

献血活动通知 篇3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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