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通知

时间:2022-10-20 18:11:00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的通知(精选1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安全的通知(精选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安全的通知(精选14篇)

  安全的通知1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2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12月2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12月2日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环境,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安全应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把握“五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领,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落实安全应急责任为主线,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为支撑,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的,抓管理、重预防、强基础、上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水上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无责任事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与20xx年同比下降;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企业负责人、安全应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岗位持证率达到100%;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健全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当好先行提供安全服务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1、深入开展以创建平安公路、平安高速、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平安船舶、平安港口、平安渡口、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院区、平安春运为重点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

  2、制定《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加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创建活动合力。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相互衔接,推动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二)继续推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建设,夯实安全应急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2、继续加强安全应急机构、装备、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素质、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六到位”。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承诺制。进一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4、严格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和现场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5、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深化旅游包车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指导。

  6、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研究制定《河南省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货运安全保障体系。

  7、保障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扎实做好春运、长假及“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以及冰冻雨雪期间的安全应急工作,做好预防预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8、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导意见》,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积极有序地推进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完成达标考评,使企业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2、认真组织考评员培训考试工作,严把考评员申请资格条件关、考评员培训师资质量关、考评员培训教材关、考评员资格考试关,建设一支高水平考评员队伍。

  3、切实做好考评机构认定和考评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考评机构准入,加强考评机构日常管理,严格规范考评机构考评活动,确保考评结论客观公正。

  4、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省级平台建设。

  (四)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1、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渡口、渡船、水上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指导和监督治超安全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

  3、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和公路桥梁设施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面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和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城市公交运营支持、危桥改造和渡改桥等工作力度。加强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监测监控,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提升保通保畅能力。加强浮桥安全监管,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五)切实做好“双基”建设“攻关年”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装备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程序。

  2、强化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督促检查、应急救援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开展基层执法规范、行政规范、服务规范、监督规范、建设规范五个方面建设,梳理建设年、突破年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统一标准,集中攻关,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对“双基”建设的考核评估。

  (六)继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常识“五进”、发放宣传资料、事故案例剖析等方法,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弘扬诚信守法精神。引导交通运输企业设立事故警示日、警示教育活动周。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方案,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培训设施,充实教材内容,坚持按需施教。继续深化班组长教育培训,提高班组长安全管理水平。

  3、全面组织各级主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一线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化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农民工的技能教育,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工作。厅属有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办二至三期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省厅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通过培训、轮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七)持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认真开展“机制创新年”活动。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联动、风险排查、处置评估、征用补偿、情况通报等八项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能力。

  2、建立与公安等专业力量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反恐怖防范工作,开展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反恐防范评估,加强物防、技防、人防建设。

  3、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不断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河南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方案》,抓好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实际操作能力。

  4、逐步建立完善部门之间、行业领域之间、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效率,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5、指导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开展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专题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为轨道交通顺利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八)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信息化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应用。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研究和应用,提高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综合防范的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2、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和重大风险源数据库,深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总结安全生产规律,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3、加大河南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与救援中心、河南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河南省水上交通应急搜救中心三个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和推进速度,尽早建成,发挥作用。

  4、研究建立烟花爆竹公路、水路运输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路网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九)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将安全责任的落实作为单位和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晋升相结合。

  2、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责任追究、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引咎辞职、进驻监管、限制准入、关闭取缔、列入黑名单等制度。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4

尊敬的S城业主(住户):

  您好!

  接派出所通知,近期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周边小区多次发生入室盗窃和车辆被盗等治安事件,在此,诚请广大业主配合小区的秩序维护工作,敬请如下留意:

  1、外出时,请检查门窗是否关闭;

  2、出行或进入本栋楼宇,请刷卡或通过门禁对讲由家人确认后开门,并随手关闭单元门,避免闲杂人员尾随进入,杜绝治安隐患;

  3、不要在公区随意停放非机动车辆,此行为不仅影响他人居住环境,也不利于保护您的个人财产安全,请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4、有隐形防盗网窗的业主请检查防盗报警器的使用是否正常;

  5、装修户的业主请告知装修工到物业公司办理出入证,配合执勤保安的.检查、登记和监督,如发现无装修出入证的闲杂人等将进行清场;

  6、我司当值秩序维护员将继续加大园区门禁盘查力度,门禁处刷卡进入,来访客人、亲友应予配合进行登记;

  7、我司将持续对出租房进行清查,请租客主动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配合检查;

  8、请广大业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拨打物业服务电话或报警。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5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请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尽最大努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现就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要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落实未成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假期管理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立即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进一步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通过家访、家长学校、致电或致信学生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做好学校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对接工作。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前期通知要求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结合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强化对教师、学生、家长的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实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结实,防患于未然。

  二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教育师生要时刻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

  四要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要通过学校电台、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一是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二是不参与活动,三是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四是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五是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活动场所。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暑期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便于排查整治隐患的有利时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重点是学生宿舍(公寓)、校车、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葳室、危险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困难,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加强管理,确保假期学校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一)加强高校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各高校要了解掌握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加强服务管理。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三)加强活动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确需举行活动,须事先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开展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暑假期间组织毕业班补课的学校要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别要加强学生周末管理,把好学校的大门,管好自己的人员,确保补课期间师生的安全。

  (四)加强值班工作。各地各校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15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发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领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构建以部门联动监管为重点的监管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要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抄告督办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承诺,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许可、政策激励、行业考核评议等审查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应当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所有者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承租方要履行消防安全主要责任。多产权多业主建筑要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必要的投入,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切实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真正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每年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并适当增加在考评中的权重。逐级下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书》,明确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考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问责制。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未依法或未按照本决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基础体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着力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要建立和完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监管室、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村消防工作室“五位一体”和“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镇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工作站,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桥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鲁霞光任主任,李建赞、徐岳忠、方仲力、孙纪而、王雨锋、钱建巨任副主任,成员由袁彬、冯建林、罗斌、陈炜、黄黎明、曹百君、陈亮、茹武锤、吴碧波、裘国祥、王万益和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下设桥头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由陈炜兼任站长,毛国尧、戚狄君、徐维达兼任副站长,并指派一名干部专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慈溪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慈社管〔20xx〕12号)和“有固定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有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消防安全工作站可由镇招聘工作人员2—5人。

  在各村设立消防工作室,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担任村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本村日常消防工作,村三套班子中的专职干部为片区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担任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同时各村可聘请1-2名兼职(义务)消防安全协管员,村消防安全管理员,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确定后,于2014年1月25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村消防工作室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活动,创建消防平安村。公安派出所要设立消防监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宣传和举报投诉处理,制止、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被委托权限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纳入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指导、灭火及应急抢险工作。专职(志愿)消防队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火灾及灾害事故预案制定、熟悉演练和到场处置等任务,协助做好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各村要按照消防平安村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村志愿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火灾形势建立一定规模的消防队伍,配备合理的消防车辆、器材等装备。

  (二)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消防安全工作站和村消防安全工作室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系统。要以网格为单位逐个片、逐个单位(场所)、逐幢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做到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经常化;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采取劝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手段,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机关各办(所)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批准,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派出所要依法查处。

  (四)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城建办、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性能的源头监管。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抵御能力。要按照《宁波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增强装备配备,提高区域火灾扑救能力。镇对照“十一五”消防规划,要尽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将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和考核内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要大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在工程建设及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安装、同步改造、规范设置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在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建中要同步建设消防水源。充分保护和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取水通道和取水设施。加强消防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派出所要加强对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一)依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规定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新建开发区、工业区等重点区块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开展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农村的消防规划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确保消防规划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趋势,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经费保障。根据慈政办发〔20xx〕182号文件要求,镇要建立不低于二级标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装备器材,镇消防队的消防业务费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改善消防队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队员工资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非现役消防队伍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公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非现役消防员,要按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并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三)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灾害事故数据库。镇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专职消防人员应专人专用,不兼任保安员、巡防队员等其他工作。要完善各类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响应联动、力量集结、现场处置等实战性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实战能力。要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评估机制,每年对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

  (四)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壮大和完善志愿消防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志愿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对消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用于公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火灾救助、公益性奖励等。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将火灾事故调解工作纳入司法大调解机制。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一)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普法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努力形成宣传教育培训合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全面抓好镇、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网络,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人和员工的培训力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再就业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上岗前100%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各类广告运营企业要积极提供阵地资源,做好消防公益宣传。镇科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活动。司法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计划。要依托中小学校、图书馆、村落文化宫、村民学校等设施,充分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工程,积极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培训列入军训课程,作为社会实践必修内容,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向每名新入学的幼儿园、中小学新生发放。

  (三)督促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村、每栋住宅设有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推动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自防联防制度。通过对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免费消防培训、设置消防公益宣传、张贴消防知识单张、派发消防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广大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本领。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温州经济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就做好近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温州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

  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截止8月16日,全市发生火灾392起,直接经济损失105.47万元,过火面积6409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无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45.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7.4%,过火面积下降47.4%。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我市的火灾总量依然居高不下,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火灾呈现高发多发的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火灾起数第二位,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市部分地方消防安全基础脆弱,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松散等问题,也说明了我们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不够到位,发动基层组织力量不够全面,开展隐患整治不够彻底。特别是8月24日凌晨,温州经济开发区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更需要全市上下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加强协同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挺在最前面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视,举一反三,自我加压,利用峰会前的最后几天时间,科学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峰会前每周一调度,峰会周期间每天一调度,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形势倒逼、细化责任措施,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效、定责”的工作模式,将压力逐级传递到基层最末端,将责任逐级落实至各级干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带头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以上率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峰会消防安保总体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的所有单位,在峰会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再排摸一遍、对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再梳理一遍,做到火灾隐患清、防范措施明。尤其是针对居住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各职能部门要高频联动、形成合力,依法采取刚性措施,形成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紧盯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督促基层单位分片包干、维保检查、密切监控,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并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行业部门、相关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通过检查、培训、宣传、曝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督促企业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区域联防,真正实现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力度,真正实现“1、3、5”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1分钟内开展初期处置,3分钟内就近增援,消防巡逻力量5分钟内协同处置。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市政府将依纪依规严格责任倒查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即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实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措施采取不力、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从严追责、从重处理。

  三、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工作落实

  (一)全市上下统一行动,将消防安全要求落实到“最后一纳米”。8月25日至9月7日期间,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和全省两次消防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抓好盲区死角为主,紧抓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以提高末端防控力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坚决防止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处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社会面单位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对以往没有检查过的单位、隐患容易反复的单位、不放心的单位、行业、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心中有底,绝不允许漏网之鱼,绝不允许挂一漏万;我市居住出租房量大面广,各镇(街道)、派出所和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争取在峰会前再排摸一遍。对不符合省公安厅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依法要求在峰会前改正,不能改正的,一律依法对出租人从严处罚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一律先督促搬离住宿人员,直至停产歇业。对居民住宅、老小区、办公楼,要逐一明确每幢建筑的负责人或“楼长”,提醒居民、业主“清理阳台、清理通道、清洗烟道”并联合派出所依法纠正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行为。要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化工、建筑工地等场所,检查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从严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一是从现在开始到峰会结束,对能够整改的隐患,必须督促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来不及整改的隐患、无法关停的隐患单位,必须穷尽一切手段,落实强有力的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带来风险、风险不导致事故。二是要确保每一个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逐一约谈负责人,逐一签订特殊时期消防安全承诺书,逐一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是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建筑的熟悉演练,统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洒水车、平安巡防员、网格员等力量,统一开展应急值守或巡逻执勤,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组分片加强夜间值班巡逻,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努力把火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8

集团各中心:

  近日来,气温连创新高,用电负荷迅速增长,对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6月19日,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宿舍因为使用劣质插线板,导致发生火灾,由于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频发进一步说明,夏季消防工作,电气火灾隐患的'治理是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隐患防范于未然,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各中心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近期各中心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各服务场所、办公室、库房等区域设施设备的用电安全以及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员工宿舍的电器线路和电器产品进行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4.严格值班制度。各中心要加强值班管理,特别是节假日要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重要防火部位和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地点,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集团领导和行政部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9

各院系、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用电高峰随之而来,我校电力基础设施负载有限,加之违规、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屡禁不止,学校用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组织学生及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安全用电、规范操作、服从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各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餐饮中心、营业网点、仓库、学生公寓、教工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用电场所在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的.情况下私拉乱接电线,如因教学、工作、生活需要,须在线路负荷及用电设备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实施完成。

  3.各用电场所应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下班后须做到随手关闭各种用电设备如空调、计算机、电灯等。

  4.各用电场所的设备及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能继续使用。

  5.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

  6.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饭堡等。

  7.教师宿舍,特别是公租房中的教职员工要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线路超载运行,引起不安全事故。

  8.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及电气设备。若购买此类产品,请在正规商场购买国家“CCC”标志的合格电器。

  9、各住户应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私接电源,不得擅自改动用电计量设备(电表)。

  近期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家属区(含公租房)各住户电表进行检查,无铅封的进行铅封,铅封后严禁用户私自开启铅封,如若发现按照学校用电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10

各校区:

  目前夏季已至,天气骤热,学校用水用电量大幅增加,加之气候潮湿,此时将是用电事故的多发期。为有效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用水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节约意识

  开展用水用电安全教育活动,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德胜校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用水用电安全工作的意义,搞好宣传,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培养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自觉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

  二、切实做好夏季用水用电安全工作

  1、后勤水电工要加强巡查,做好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及职工宿舍用电设施的检查维修,重点检查零线回路连接是否牢固,消除因线路老化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用电安全隐患。

  2、各部门要对所辖范围内的照明、办公及实验用电情况进行逐个部位、逐台设备、逐条线路的自查自纠;如发现灯闪、异味、设备温度过高等现象,请及时反馈后勤服务中心。

  3、严禁一个插座或电源插排插接多个大功率用电设备,防止过负荷跳闸和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等事故。

  3、装有多台大功率电机(空调)等设备的'实验室、会议室,要注意错时开启,避免集中开启造成较大用电负荷。

  4、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区域尽量利用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教职工离开办公室一小时以上,应关电灯、电扇等其它用电设备,放假离开应切断电源开关。

  5、空调是夏季主要用电电器,室内温度没有超过30℃时不开启空调设备,夏季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关闭空调开关。

  6、夏季也是日常用水高峰。要养成及时关闭水龙头的习惯,杜绝长流水现象;涮洗拖把、抹布时不要过量用水;发现管道漏水、开关损坏应及时报修,避免“跑、冒、滴、漏”现象。

  7、学校卫生间因使用频繁,水龙头、脚踏阀等设施经常出现关闭不紧或无法回弹等现象,导致自来水浪费,严重会使卫生间被水淹,引起大面积渗漏,希望各位老师如发现上述现象能主动去关闭或及时和后勤工作人员联系。

  8、校内绿化、景观池用水要根据季节、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控制灌溉水量,做到科学灌溉,合理用水。

  9、禁止校外人员在校园内使用自来水浇地种菜,严禁非教职工在校内用自来水直接冲洗私家车。

  10、教职员工应加强子女安全教育,远离校园变压器、配电箱、水池等危险区域,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11、严禁二级学院、部门或个人私自改造电路,校园内所有涉及水电路改造项目需经后勤部门审核同意,并将相关材料存档方便日后维修查看。

  三、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取得实效

  用水用电安全是学校一项长期任务,贵在自觉。各部门要切实把用水用电安全当作经常性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节水、节电,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师生员工,使用水用电安全成为广大师生员工自觉的行为规范,确保我校今年夏季用水用电安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11

各教育办、各学校(园):

  今学期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校园安全总体呈现出平安、稳定的和谐局面,根据教育局近期召开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校园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各单位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防范意识,把安全关口前移。要明确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分工,及时了解和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主动化解单位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争取广大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工作,高度关注网上舆论舆情的发展态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遵纪守法,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真正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一)继续加大学校“安保”工作的力度。校园安保工作是学校最重要的安全闸口,要坚持做到不松懈、不疏忽、不随意。门卫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持出入登记及查询查验制度,坚决杜绝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在学生上放学重要时段,保安人员要坚持做到持钢叉、辣椒水喷雾液、警棍、交通护卫旗等安保器材上岗,学校护校队要坚持准时值岗,学校电子视频监控探头要保证运转良好和存储时间;同时,学校还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社区物业管理力量,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工作,形成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常态机制,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二)严防交通事故。各学校要继续把防范学生交通事故作为重点,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要对校车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禁校车超载和带病车上路。还要进一步与社区、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上放学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学生交通安全。

  (三)严防食物中毒。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堂和饮水设施的卫生管理工作,预防食堂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把好采购关、存储关、加工关。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各学校食堂禁止做豆角和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使用“地沟油”,确保食品健康卫生。

  (四)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针对冬季天气干燥易发生火灾隐患的情况,各单位要对校舍、食堂、学生宿舍、供电设施、电器线路、计算机室、图书馆、网络中心机房等设备设施做一次重点检查,做好消防隐患台帐,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坚决防止整改期间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三、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今后,我局将把一个学校应急处置的能力作为衡量该校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纳入校园日常安全管理。近期,各校(园)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的特点,组织学生进行珍爱生命主题的紧急疏散逃生演练,演练前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演练时万无一失。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收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辟消防宣传专栏、组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本学期未组织演练的学校必须组织一次)等形式,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要让学生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要让所有教职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

  四、营造氛围,抓好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的指导教育、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师生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如开展安全讲座、观看安全教育片、组织安全班会或文艺演出等,增强安全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根据冬季气候特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拥挤踩踏和交通安全等教育。同时,要采取各种形式,动员家长、社区及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五、落实责任,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好每周五的《安全工作周报》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动态,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妥善处理,确保安全和稳定。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12

司属各部门: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供水,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庆长假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周密部署,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节前自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各自实际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措施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并跟踪了解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1、金沙湾水厂、污水处理厂要确保节日期间设备运行正常,原材料、备品配件要准备充足。要提高警惕,防范人为破坏,节日期间无公司领导许可,禁止任何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2、华水公司、安装队及抢修中心要做好安装、修理工程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3、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工作。保卫处节前要对公司所有的监控设施、灭火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故障的要及时修复,确保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4、节日期间群众性活动较多,外出游玩人员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去外地游玩的需向部门领导汇报。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13

各科室、员工: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公司放假期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使全体员工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就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1、车间停车期间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停车方案进行,杜绝侥幸心理和懒惰思想。

  2、停车后做好本部门、车间预防工作,做好防寒、防冻、防偷盗等工作。

  3、放假期间,值班人员登记上岗,对各地点巡查要到位、要及时,值班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

  4、各部门节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重点部位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做到确保万无一失。

  5、冬季是发生火灾的高峰期,家用取暖电器使用多,用电量大,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6、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是否关掉。确保不发生被盗、漏水、漏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7、放假期间驾车人员要认真学习好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堵气车、严禁酒后驾车。

  8、回家探亲或外出旅游,途中要注意防盗、防骗,注意人身安全。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的通知14

各相关物业公司和住户:

  近日,区住房保障局对全区保障住房小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总体情况比往年明显好转。但是,各小区分别存在程度不同的安全问题。有的`小区废弃物品占用楼道;有的小区电缆井、管道井堆放大量可燃杂物;有的住户在高层房屋养花,将盆花堆放在容易坠落位置;还有的住户私拉乱接电线给电摩充电等;甚至还有的住户占用消防通道和消火栓位置等等不规范行为,给住户及相关楼栋住户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为此,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

  一、请各相关物业公司节前对小区消防通道、楼梯过道、管道井、电缆井进行全面清理,拖走废弃物品。请各相关住户配合,及时清理弃用物品、器具,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居住安全。

  二、请各物业公司按照每两户配备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齐灭火器。

  三、请各物业公司及时清理小区垃圾,避免易燃物品堆积。

  四、春节期间,请各相关住户,尽量不要燃放烟花;尽量少燃鞭炮,保持环境清新;及时清理放置在高空的花盆等物品,避免高空坠物意外发生。

  五、走亲访友前先将室内电器、燃气、自来水龙头关好,门窗密封,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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