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2-10-23 03:14:44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汇编6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汇编6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

  20xx年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xx年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xx〕516号),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xx年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通知: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的示范区,要结合本区活动特色,围绕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和上海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上海、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五、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等信息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基层各单位、机关有关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市经贸委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某经贸资源[20xx]111号)精神,确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为切实组织好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能源需求大幅度增加,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节能是缓解能源制约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引导职工自觉投入节能型社会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教育、宣传,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节能征文活动。科技部门要把节能知识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着重宣传节能技术和成果应用所取得的节能效果,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环保部门要突出宣传节能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区域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即将开展的全省环保标语上墙竞赛活动中,将节能宣传列为标语内容。新闻部门在宣传周期间要把节能宣传作为报道重点,通过跟踪报道、开辟专题节目、播放节能公益广告和宣传片,提高全社会对节能工作的关注,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杜绝浪费,节约资源。工会组织要把节能降耗作为职工劳动竞赛和群众性技 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岗位节能、降本增效”活动。共青团组织要号召青年志愿者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能耗调查、节能建议、节能革新等活动。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宣传周期间要集中宣传国家、省、市及企业面临的能源形势;宣传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走跨越式节能的重要性;宣传节能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循环经济、确保“两个率先”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意义;宣传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节能管理现状、能源消耗指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差距,明确措施,落实整改,促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资源节约活动深入开展。

  四、围绕主题,面向基层。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实增强全员自觉节能的意识;要充分利用画廊、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矿区主干线、集团公司机关及华美商厦都要悬挂宣传条幅,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要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广大职工为企业节能献计献策,促进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请各单位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6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处。

  附:20xx年节能宣传周口号

  一、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

  二、节约能源,持续发展

  三、节约能源,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四、节约能源、大有可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五、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

  七、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八、使用节电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九、绿色照明,节约用电

  十、减少待机能耗,节约使用电能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随着感染性疾病的控制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过敏性疾病的发病率在全世界范围内呈逐年增高趋势,已成为各国zf高度关注的全球健康问题。在西方国家,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的患病率近40年内迅速增加。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约1亿5千万人患有哮喘,其中50%以上的成人及至少80%的儿童患者均由过敏因素诱发,每年有18万余人死于哮喘。食物过敏、湿疹和药物过敏的'患病率近年也明显升高。美国有300万人对花生和坚果过敏,6岁以下儿童食物过敏的患病率为4%,成人为1%~2%。食物过敏已成为严重过敏反应和过敏性休克的主要原因20xx年世界过敏性疾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过敏性疾病是慢性病,疾病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对患者及其家庭,对卫生系统和全社会有严重的影响。过敏性疾病的空前流行给很多国家的卫生资源带来巨大的财务负担和压力。因此,我们要认识过敏性疾病,正确对待过敏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为普及过敏知识,使更多的过敏患者受益,武汉同济医院过敏反应科将于20xx年7月8日举办世界过敏日主题活动,届时将开展过敏知识讲座、医患互动等众多丰富多彩的活动,诚挚邀请过敏患者参加。

  活动地点:武汉同济医院门诊二楼。

  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开展20xx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鄂知办〔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三、宣传内容及重点活动

  1、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各地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典型案例;宣传专利执法护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对保护工作的信心。

  2、重点活动

  市知识产权局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六项活动,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一期企业专利战略及信息利用培训。

  (2)开展市、县两级专利行政执法“护航”行动。

  (3)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集中注册、培训活动。

  (4)在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示范建设企业统一启动“五个一”工程建设。

  (5)深入100家规上企业开展“发明专利扫零培育行动”。

  (6)配合开展全国知识竞赛活动。

  四、有关要求及相关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要本着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市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活动情况于20xx年5月1日前报至知识产权局。

  2、计划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行动的县(市、区)请于4月17日前将执法行动方案报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

  特此通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国卫办疾控函〔20xx〕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国家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防治疟疾的意识,推进全国消除疟疾进程,我委决定在4月26日前后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精心策划,营造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当前是我国实现到20xx年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当地工作进展,以“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要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

  (二)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境外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及时就诊、规范治疗意识,减少传播风险。各地要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持久性。近年我国报告的疟疾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疟疾流行的季节特征不明显,消除疟疾宣传应当成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见附件),提高公众疟疾防治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病例诊疗水平。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uedichu1009@163。com,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交流。

  联系人:疾控局 胡桃

  电话:010—68792697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xx年3月30日

  附件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宣传活动通知】相关文章:

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11-16

糖尿病宣传活动通知11-15

征兵宣传月的活动通知【精选】10-04

关于宣传活动通知(精选18篇)08-16

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07-02

禁毒日宣传活动通知06-01

糖尿病日宣传活动通知11-17

糖尿病日的宣传活动通知11-15

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08-17

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模板(精选14篇)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