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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1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五一”假期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加大,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景区人流聚集和旅游特种设备安全、野外用火等安全风险增加,加之疫情和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要做好8个方面工作。
压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班车、摩托车、客货运船舶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码头、港口等重点设施,切实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道关口”,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营运、“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突出旅游安全管控。切实加强旅游包车、游船、大型游乐设施、观光索道、玻璃栈道等的安全管理,抓实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的安全管控措施,压实乡村旅游项目属地监管责任。
严防森林火灾。坚决落实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火种进山等森林草原防火要求,严厉打击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用火行为。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抓消防安全。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群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仓储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区等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商场、影院、大型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具体任务,对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云南省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全生命周期管控,坚决防止风险演变、隐患升级酿成事故。
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准备。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加强短历时强降雨的临灾预警,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特别要做好“最后一公里”预警。要全面加强防洪排涝隐患排查整治。要紧盯重点部位,修订完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湖易涝区、城市地下空间、旅游景区、施工场所、工矿企业等高风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及时发现灾害征兆,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响应及时、指挥准确、处置有效,严防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要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备足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灾情,高效组织抢险救援,同步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处置。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2
“五一”小长假临近,人流、物流增多,商业促销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集中,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场所人员密集,加之进入夏季,火灾危险性加大。为此,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共度欢乐平安“五一”假期。
一、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电动车不违规停放和充电。
三、居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厨房用火不离人,提醒老人不要卧床吸烟,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外出时不要忘记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
四、外出购物、住宿、娱乐,要注意熟悉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自驾车旅游出行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油路、蓄电池接线柱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并配备便携式随车灭火器,以备急用。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可燃物品,不要违规吸烟,并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七、商场、市场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在景区游玩时,请遵守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公约,不随便吸烟、不乱扔烟头、不遗留火种,停放车辆时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九、如遇火灾请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逃生时要沉着、冷静,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12345举报。
十、如遇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如遇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床单、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3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加,商业促销活动集中,旅游景区等场所人员密集,致灾因素明显增多,易引发火灾事故。确保节日平安祥和,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安全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值班(领导带班、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消防巡查值班等)。
二、各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并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闭店时要清理余留火源。
三、各餐饮场所要对电气、燃气线路开展一次检修,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各临街门店、小场所和村居民自建房、出租房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
五、各乡镇、居(村)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道路、用火用电、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油料)等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道路畅通,群众用火用电规范,消防装备器材完好。大型村寨、传统村落、古城镇要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六、离家外出或入睡前,请关闭家中燃气、火源和电器开关。要定期清理阳台、楼道及厨房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七、驾车出游时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及车载灭火器。乘车遇到火灾,立即从车门处疏散逃生。勿在车内阳光直晒的地方摆放打火机、香水等,以防温度升高引起燃烧爆炸。
八、到公共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九、勿在公共道路上打场晾晒粮和堆放农作物秸杆,农村柴草堆码要远离房屋,烟囱要加盖防火帽,以防飞火。
十、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对老人要加强管护提醒,防止吸烟、用火不慎而引发火灾。请勿卧床吸烟,莫乱扔烟头。要加强醉酒人员用火看护管理。
十一、点香驱蚊时,蚊片不能放在可燃物上,与周边可燃物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二、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火灾情况下不能乘坐电梯。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4
“五一”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将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以及火灾风险增多,合肥消防温馨提示:
1、居家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厨房用火不要离人,外出时要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
2、浓度75%的酒精易燃易爆,居家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不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发生短路。
3、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农家乐(民宿)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有烧烤、篝火或有其他动用明火行为时,应设置单独区域,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
5、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居民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住宅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落实好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的`防护措施,避免充电时间过长。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景区游玩,要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玩火、不生火野炊。
8、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停车时请勿占用消防车通道。
合肥消防提醒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如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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