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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1
各公司、基层供销社、商店:
“五一”假期来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五一”劳动节临近,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对保障社有资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要提前谋划,尽早安排,认真督导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要针对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源头管控,落实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消除盲区,确保安全。
二、强化措施,抓好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入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要求,对照安全隐患,强化跟踪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将问责关口前移,突出重要节点,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科学部署,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长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五一”值班期间各单位日报表于当日16时前报区供销社办公室,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4月27日
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
各村(居)、街直各单位、各企业:
五一即将到来,4月6日上午,贵池区铜锣湾商业广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身边血淋淋的事实教训,望各村(居)街直单位一定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全街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领域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行业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检查”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领业、本单位事故隐患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及消防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以下几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对运输、储存、充装、使用等安全工作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餐饮、宾馆和学校周边小吃点违规、不安全使用不合格液化气等,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及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行为。
加强运输车队安全意识加强学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在节前加大对宾馆、医院、休闲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对其他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商场、景点等场所,要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制定人员疏散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促销等活动,派出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针对“五一”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运企业非法挂靠的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要继续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加强对汽车、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车船,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土管等部门配合,要在节前对在建工地和已投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按规定维护保养、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维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设备档案、无运行检查记录、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确保安全生产运营。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同时,街道安监部门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其他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各企业要开展全面检查,检查企业的安全及消防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器材及宣传教育是否落实,是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及消防培训,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存在安全及消防隐患的企业,要逐项登记建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在突出抓好以上重点行业领域的同时,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要督促供水、电力、邮政、电信等单位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及消防检查,确保不漏一处。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和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此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决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21年5月15日前整改到位,并以纸质版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形式报街道安委办。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消防安全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
马衙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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