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12:35:27 通知 我要投稿

发布的通知锦集九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发布的通知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的通知锦集九篇

发布的通知 篇1

  人社厅发〔20xx〕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xx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xx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2月19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xx年2月3日

发布的通知 篇2

机关各部门,各市河务(管理)局:

  我局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投入运用以来,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量增大,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信息上网方面存在着上网格式不规范,字词不准确的,更新时间长等问题。为规范办公自动化上网信息,根据目前办公自动化应用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省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网信息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机关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栏目信息的发布与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发布真实有效,字词规范,安全可靠。

  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上网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部门负责人,确定信息发布人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严格信息的发布审查,对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各部门都要层层认真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字词标准规范。从即日起,凡上网信息、简报等一律注明审核人、拟稿人或责任编辑姓名。

  四、各部门出现误操作或发现不合适的信息,能自行删除的由本部门尽快删除。不能自行删除的请及时与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联系,以便尽快从网上清除。

  五、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不适于上网发布的信息严禁上网。各类文件、会议纪要等如有不宜上网的内容,请在发文处理签上注明不上网,以便办公室办理。

  六、各部门(单位)工作动态、情况要及时上网,保证办公自动化界面及时得到更新。

  七、省局办公自动化网上栏目的设置与调整由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如需新增、调整栏目需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部门不得自行添加、调整栏目。

  八、各市河务(管理)局参照省局做法,建立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信息上网的管理。

  九、对机关各部门、各市河务(管理)局办公自动化上网的信息,省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评比,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发布的通知 篇3

  根据浑南区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发布,并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网上成绩发布备注为入围的考生。

  (入围文体局文化体育产业岗位的考生,于3月9日(周四)上午8:50浑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浑南区电视台机房参加非线性上机操作考试,之后再按照此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

  浑南新区人才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五三派出所斜对面)浑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面试时间(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现场签到,未按规定时间进场签到者,即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由于面试时间较长,且不能随意进出,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3、考生出入考场时听从指挥,严禁喧哗、严禁陪考人员入场,请各位考生配合。

  原标题:浑南区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通知

  点击下载>>>

  1、浑南区招聘政府雇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2、浑南区招聘派遣制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3、面试时间.docx

  浑南区人才中心

  20xx年3月8日

发布的通知 篇4

  北京20xx年统招本科按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填报本科志愿。规则如下:

  一、志愿设置

  (一)统考统招本科志愿

  统考统招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二)统考统招专科志愿

  统考统招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三)统考统招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四)单考单招志愿

  单考单招包括职教师资班(本科)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

  1。职教师资班招生设置一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2。高职单考单招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设置2个志愿专业、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是否愿意走读选项。高职单考单招志愿还包含1个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选项。

  填报职教师资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否则志愿无效。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在职教师资班录取结束后进行。

  二、志愿填报方式与填报时间

  (一)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进行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统考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

  7月31日8时至8月1日20时,未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发布。

  三、投档规则

  录取时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本科一、二、三批、专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一)顺序志愿投档

  本科提前批(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即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所有高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完成计划高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一、第二志愿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高校的`考生按高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二)本科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均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多所高校只作为一个志愿,每个考生最多享受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被投档,即使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轮志愿的其他高校。

  (三)专科平行志愿投档

  专科普通批志愿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四、志愿填报相关政策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按照《北京市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京招考委〔20xx〕8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二)“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报考统考专科批次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五)已被保送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六)考生要严格按照《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认真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专业,须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报考外语类专业、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等等。

  (七)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八)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发布的通知 篇5

  通知称,自去年全国启动消除疟疾工作以来,各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今年全国累计报告疟疾病例20xx例,比去年同期减少31.9%,但部分省份输入性疟疾病例明显增加,疟疾死亡病例19例,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37.5%。同时,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也面临新的挑战。

  通知指出,当前已进入疟疾传播季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应对国际环境的变化,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消除疟疾工作经费投入,尽可能减少对消除疟疾工作的不利影响。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消除疟疾各项技术措施。在消除疟疾阶段,随着全国疟疾疫情的进一步降低,防控策略要尽快从“针对高发区、降低发病率”向“针对每个疫点、阻断疟疾传播”转变。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实时监测并认真审核辖区内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相关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每例疟疾病例的核实与确认;对于在疟疾流行区发现的每例疟疾病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应当组织开展疫点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通知明确,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输入性疟疾病例的管理和服务将成为消除疟疾阶段的主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报告、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病例核实、确认工作。

  此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承担起跨县(区)和跨省份就诊病例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将发现地疟疾病例信息通报至病例感染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者结合当地疟疾流行情况,开展疫点调查与处置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加强对输入性疟疾疫情通报情况的追踪。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疟疾诊断实验室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职责与功能完善的实验室网络,提高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比例和确诊比例。

  通知明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将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信息、实验室检测结果和防治工作数据及时录入该系统,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数据将作为考核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展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发布的通知 篇6

  摘要: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记者 郭玲玲)

发布的通知 篇7

  订制方式:

  1、中国移动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8306

  2、中国联通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6000168

  3、中国电信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9280168

  高考后各项工作时间表

  6月10日开始估分、20xx年高招咨询大会

  6月16日~23日高考填报志愿

  6月26日查分(预计时间,以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7月6日高考录取(预计整个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中旬结束)

  7月10日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18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3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B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9日 普通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4日 普通类三批本科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11日 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补报征集志愿地点由各市招办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发布的通知 篇8

  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通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xx年元月份起增加在职职工岗位津贴及离退休生活费的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年1月份起执行此项政策。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是在20xx年7月1日的标准上增加一倍,即省部级从200元/月增至400元/月,地厅级(正高职)从160元/月增至320元/月,县处级(副高职)从120元/月增至240元/月,科级及以下(中职及以下)从80元/月增至160元/月。离退休人员增发的离退休生活费为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标准乘以本人退休时享受退休费的比例。

  7月份补发今年1-7月份的岗位津贴,八月份起执行新的岗位津贴标准。请教职工注意于7月26日后查对个人工资帐户及8月份的工资条项目中的“地方津贴”。离退休人员补发的岗位津贴请于8月份工资发放时一并领取。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的通知 篇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各园区劳动保障中心:

  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资金来源、用途及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从20xx年开始,我市稳岗补贴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因首次网上申报需完善相关信息和进行基础准备工作,20xx年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以后年度仍为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核实上年度企业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

  (二)经办机构初审。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并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

  (三)企业确认。初审通过后,由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打印2份《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经法人签字盖章,汇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收复印件)。

  (四)部门联审。8月31日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本地参保企业名单,函告同级经信、发改、环保部门,确认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有无违反《环保法》的情况。

  (五)审核公示。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于9月15日前在门户网站上(或其他途径)公示,并通知审核通过企业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应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参保地就业局。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园区审批的,由县市区就业局、人社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于9月30日前将本地补贴单位、补贴资金情况明细表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汇总市本级、区县企业审核情况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定的企业户数和补贴资金总额,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和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将所属申报企业的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原则上10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四、实名制联网上报

  按照人社部要求,20xx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纸质资料时,须要求企业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网址为:http://wgbt.mohrss.gov.cn)里面注册填写相关资料,从7月1日起按进度填报。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完成人社部实名制联网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绩效评价等,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职责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做好稳岗补贴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市就业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情况收集、数据汇总及资金拨付;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经办信息系统保障及技术问题处理;县市区、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参保企业政策落实工作。

  (四)加强基金监管。要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年度基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的资金保障。加强监管,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五)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得挪作它用。每年要不定期检查企业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局报告检查情况。

  (六)加强跟踪监测。要将享受稳岗补贴且符合监测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岗位变化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稳岗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报送市就业局。

  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裁员率的计算方式。企业裁员率=(企业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系统提取核定的上年度数据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新增领取人数。经办机构核实的“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不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人数,两者需分开,最终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经办机构核定的人数为准。“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指上年度每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和除以12的值。

  (二)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以上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准(如20xx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计算企业裁员率(以百分率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直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年度稳岗补贴核定金额直接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直接去掉,不留小数点。如100.5元,核定100元)。

  (四)凡初审通过的企业,除《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外,还需提交的资料有:(1)企业上年末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仅使用基本户);(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五)凡享受过上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交其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后,方能申报当年补贴资金。

  联系人:林嘉诚(市人社局就促科) 2262378、 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2371131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x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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