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2-08-20 10:45:45 通知 我要投稿

实用的培训通知集锦八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通知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培训通知集锦八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市、省直管县内审协会,各内审机构:

  根据省内部审计师协会20xx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拟定于6月中旬在宣城市绩溪县举办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22日至24日全天培训,为期3天。6月21日报到。本次培训费用500元(不含食宿费)。(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培训内容

  本次特别邀请到南京审计大学教授、上汽集团原审计部朱宪主任为培训班授课。

  主要内容:内控体系建设、内控的内部审计、内控的外部审计、组织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组织内部控制审计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借鉴,结合具体审计项目进行案例教学。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班限定150人。请拟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并发送至安徽内审培训专用邮箱ahnspx@163.com(报名表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手机号),其他邮箱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17:00。

  2.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如需换取《安徽省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证书》,必须符合换证规定。换证条件详见《安徽省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证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洪丽、吴 尧

  联系电话:0551-64678321,64678232。

  安徽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20xx年6月1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顺利转型,根据《河北省执行中央xxxx年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经卫计局研究,决定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主管院长,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各两名,其中中医院一名。

  培训内容

  1、结核病流行趋势

  2、“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体系各单位职责

  3、抗结核药物及不良反应

  4、结核病诊疗进展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xxxx年10月26日上午8:30报到、9:00开会,会期一天。

  地点:景县卫计局五楼会议室

  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准时到会、不准缺席。

  xxxx年10月15日

培训通知 篇3

  为了落实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准备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研究,定于9月20日在农业大学校友楼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区准备工作会议精神;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及经办规程;讲解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表格填报要求。

  二、参会人员

  镇处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各1名,各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各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9月20号。

  2、地点:农业大学校友楼。

  四、有关事项

  1、开会期间将会发放入户调查表及宣传单,请各村(居)委会于会后领取。

  2、请各村(居)委会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16日前由各镇处统一报至区社保处。

培训通知 篇4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纳税人的需求,经研究,县局将定期开展“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相关规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办税流程、表证单书的使用、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具体要求:

  一、“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各业务单位主办。业务单位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年初提交培训需求,纳税服务股结合县局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二、主办单位要按照拟定的培训内容安排授课人员精心准备课件,授课以集中培训方式为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纳税人容易接受的培训方式,如税收知识问答,网上培训,QQ平台互动等。做到既方便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又能收到预期培训效果。

  三、纳税服务股和各税源管理单位要做好“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的保障工作,纳税服务股负责纳税人培训前的需求征集,并将需求提交有关业务单位,培训中的牵头组织,培训后的效果调查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培训结束后,将相关培训资料的汇总归档等。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按培训对象通知纳税人,并负责组织培训人员签到等。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作为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必将对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遵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5

有关市、州、县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xx〕1号)“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的规定。省教育厅将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开展3种模式的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项目编号:C001)

  岗前培训着重于教师职业规范、师德操守等内容,提升全体新入职教师岗位适应能力。

  1、培训时间:8月7日至8月16日(8月7日上午9时—下午4时报到)

  2、培训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参训对象:所有20xx年省级统筹招录新机制教师,全省精准扶贫县(市)自行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市计划人数见附件1)。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

  (2)参训学员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

  (3)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请学员自备文具、注意着装。

  5、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招录情况填报《全省20xx年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并将电子档及传真件于7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6、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从各地遴选优秀教师担任岗前培训辅导员,请各地教育部门予以支持。

  联系人:江剑、刘仕来,联系电话:027-87328065;

  邮 箱:。

  二、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项目编号:C003—C012)

  岗位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按“集中培训+跟岗实习+集中培训”模式实施,由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进行45天(25+20)集中培训,同时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安排两个月的跟岗实习培训。

  1、培训时间(具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院校集中培训):9月6日—30日(9月6日报到)

  第二阶段(县市组织跟岗培训):10月8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院校集中培训):12月

  2、培训地点: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各县市对应承训院校详见附件3)

  3、参训对象:20xx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教师,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由当地教育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参训人员报送模版要求将《20xx年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学员报送模板)Excel电子表格于8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凤虎,肖燕,电话:027—87325762,;

  项目办邮箱:。

  三、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项目编号:C002)

  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着重于新录用教师学科专业培训,对我省20xx年度所有新招录教师开展80学时开放式远程培训,培训学科为小学、初中共计22个学科。

  培训事宜由项目承训单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新录用教师培训工作。要安排教师、人事部门专人负责做好新录用教师参训的通知联络、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每位新教师按要求按时参加,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各项目实施所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暂未明确具体单位的,待确定岗位后由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培训通知 篇6

各市、县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实施《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省住建厅定于xx年3月31日在武汉举办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xx年3月30日至31日,3月30日下午报到,31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

  二、培训地点 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三、培训人员

  (一)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

  (二)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科)长或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房管局(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股)长或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专家解读《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讲授物业服务和管理专业知识,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介绍省住建厅物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和物业信息数据报送标准。

  (二)研究和征求xx省《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4个示范文本、《xx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研究物业资质取消后,我省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对以上6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二)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报销。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表(附后),于xx年3月28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沈迎辉,联系电话:xx、xx,邮箱:xx@qq.com。

  酒店联系人:王官斌,联系电话:xx。

  附件:参加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人员回执表.doc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xx年3月27日

培训通知 篇7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学校财务人员参加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的学校财务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培训人员

  各镇核算中心会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成校财务负责人、报账员1-2名。

  (二) 培训时间

  20xx年10月19-21,18日为报到日

  (三) 培训地点

  上海锦江之星新虹桥酒店11楼报告厅(上海市吴中路259号,近桂林路),南浔到上海来回由区研训中心安排大巴接送,具体出发时间和上车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住宿费540元、伙食费300元,共计1840元,请用电汇方式交纳(请于报到时出示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时间等教育局培训人员确定后通知付款,报名表请于13日之前报计财科。

  开户单位: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账 号:1001270209026400011

  开户银行:工行裕德路支行(上海)

  南浔区教育局

  20xx年9月2日

培训通知 篇8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高校20xx年岗前培训工作的安排,现就学院20xx年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近两年新入职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按照《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见附件)要求完成个人自学内容。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26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http://spzx.hubu.edu.cn进行报名。

  (二)论文提交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2日至10日期间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论文。

  (三)培训考试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1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结业与发证

  《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联系人:xxx。

  附件: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组织人事处

  20xx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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