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
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目前已进入高温季节,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历来夏季是火灾事故、高处坠落、触电事故、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全区从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形式主义、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公司安全保卫部报告,务必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知如下:
2. 抓住工作重点各单位,尤其是各大县(市)分公司、接入网维护中心、网络操作维护中心、无线维护中心以及八大分局等高危作业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要认真做好通信机房防火安全一要严格各项防火规章制度通信机楼、营业网点、无人值守模块局和重点部位(如:程控机房、c网核心机房、关口局机房、固网智能化机房、电力室、油机房、食堂、档案室、物资仓库、机动车辆修理间等)。
3、要严格防火管理制度,严禁吸烟吃食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加强施工、维修作业的现场管理。特别是电焊、气割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严禁施焊,如须施焊,必须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经安全保卫部现场勘查,并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后,方可使用,同时还要做到定人、定点使用,做到人离电断,防止引发火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乱堆乱放废旧易燃物品;严禁封堵消防设施。
4、要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从现在起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以夏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5、要认真做好户外高处作业和通信线路安全。一要教育员工坚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把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关。二要按照户外高处作业“五个一”安全工作要求,员工在户外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必须带好拭电笔;必须带好脚扣;必须穿好绝缘鞋;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四要加强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育,把好员工的遵章守纪关。严格遵守户外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人员作业时,五要时刻牢记在屋顶上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楼顶内走棱;在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缆的安全影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触电、高处坠落和倒杆事故。
6、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管理,把好劳动用工关。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对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和登高恐惧症的员工以及年龄偏大、体质较差的员工,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的员工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7、要把好楼梯的安全使用关。使用竹梯、金属梯(下面一定要有人监护)、人字梯要有防滑措施(保险链)。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五要切实做好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有心人”,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农村架空通信线路安全隐患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存在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2
各镇(街道)农机推广站、局机关各股室:
**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检查,排查隐患。检查有关货物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监管情况,排查专合社、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农机维修点、提灌设施隐患,检查办公用房及其他建筑设施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结合“打非治违”,针对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违法载人,擅自拼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二是对拖拉机未参加年检、超限超载、无牌无证行驶、准驾不符和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
三、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要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值守、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各镇(街道)、各组将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县农机局安监股。
**农机管理局
**年9月25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3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作业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xx]166号)的文件要求,向劳动者做好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6月-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三、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总工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月-8月,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和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区县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总工会部门于9月15日前,分别将防暑降温总结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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